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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1章 歡迎你去告我(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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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員上前詢問一番,確認孩子是和父母走散了,他趕緊匯報到「蜜蜂寶貝」平台,然後打電話報警,接著把孩子帶到蛋糕店裡,給她洗了臉,買了蛋糕,安撫下來。

警局不但接到了快遞員的報警,也接到了「蜜蜂寶貝」的情況通報,他們很快派人趕到了蛋糕店,把孩子接到了警局,開始耐心的詢問。

孩子能說出自己的名字,對於父母的電話和家庭住址等情況,一概語焉不詳,父母的名字她也能說出來,但由於孩子的發音問題,眾人測試了很多種可能的文字組合,都沒有查找出有用的信息。

關於走失的過程,孩子說爸爸在看書,媽媽去買蛋糕了,其他的事情,她就說不清楚了。

警局無奈,只能通過視頻手段回溯孩子的行程,最後發現,孩子最早出現在監控視頻中的地點,緊挨著一個大型超市,聯想到孩子說爸爸看書、媽媽買蛋糕,大家覺得,孩子很可能是從這個超市走失的。

警方立刻趕往超市,查詢了那一時間段的監控,果然在某個出口發現了孩子的身影。

接著,超市的廣播系統根據孩子的名字和體貌衣著特徵播出了尋人啟事,孩子的父母才氣喘吁吁的趕到了超市服務台,然後又跟著警察回到警局,見到了孩子。

警方詢問得知,夫妻倆帶孩子去購物,先是妻子帶著孩子逛了一會兒,孩子有點鬧,妻子就把孩子送到了在圖書區看書的老公身邊,讓他照看。

然後,一個徜徉書海,一個流連超市,孩子自己偷偷溜出去,竟然都不知道。

夫妻倆在警局互相指責,老公說妻子應該一直帶著孩子,不應該中途交接;妻子說老公看書看傻了。倆人帶孩子離開的時候,依然喋喋不休。

所以,這對父母之所以拒絕和「蜜蜂寶貝」項目進行溝通,並不是為了孩子的隱私,他們根本就是不敢面對自己的低級失誤。

不過,警方翔實的視頻資料和對孩子父母的詢問筆錄,完整的還原了事實真相,這確實是一件偶發的兒童走失事件,並且在大東快遞某快遞員的幫助下和警方的積極調查之下,孩子重新回到了父母身邊。

也就是說,這件事的真實性沒有任何問題,可以進行宣傳。當然了,在宣傳過程中,會對孩子使用化名,引用照片的時候也會給孩子打上馬賽克。

宣傳活動隨即展開。

唐米亞很快立刻整理出了宣傳稿件,然後聯繫了眾多的網絡媒體,當天晚上就開始傳播這個案例。

依託於「蜜蜂寶貝」項目啟動時的宣傳熱度,項目的首個成功案例立刻在網絡上引發關注,各種正面評論洶湧而來。

同時,很多敏銳的網友也開始抨擊粗心的家長,更有一些網友偏激大罵。

而事實上,案例中並沒有提及孩子走失的詳細過程,只以「孩子意外和父母走散」一語帶過,但是依然被一些網友揪住不放。

……

晚上10點,唐米亞正在瀏覽各大網站的相關報導和評論,接到了女孩的爸爸打來的電話。

對方在電話中氣憤的說,現在網上的宣傳和部分惡意評論,嚴重的傷害了他和妻子的形象;而且網絡上使用了孩子的照片,並沒有得到監護人的授權,侵犯了孩子的肖像權。他要求「蜜蜂寶貝」項目組立刻停止宣傳並公開道歉。

唐米亞氣笑了,問道:「你們難道不要求我們賠償精神損失費嗎?」

對方語氣一滯,繼而大聲說道:「如果你們繼續宣傳下去,我們當然會要求你們賠償精神損失。」

唐米亞朗聲道:「這位先生,我為你的怯懦和無知感到痛心,也為你的逃避和偏激感到憤怒。我做出如下聲明,你可以錄音存證。」

「第一,我們所有的宣傳資料來自於警方和熱心的當事人,而且我們取得了相關的授權文件。你和你的配偶為了所謂的臉面而選擇了逃避,現在又為了臉面而胡攪蠻纏,我覺得,繼續下去,你們好不容易藏起來的臉面,可能要丟光;」

「第二,孩子的照片使用符合新聞宣傳規定,我們給孩子面部打了馬賽克,不影響孩子的隱私權。如果你不怕繼續丟人現眼,我強烈建議,你起訴我們;」

「第三,建議你拍拍自己的良心,認真的用腦子思考一下,如果不是熱心的快遞員,如果不是耐心細緻的警務人員,你的孩子會不會遇到危險?如果真的發生了什麼不可逆轉的事情,你們夫妻倆何以自處?」

「最後,我警告你,『蜜蜂寶貝』項目是一個全國性的慈善公益項目,如果你膽敢對這個項目說三道四潑髒水,我將嚴肅追究你的法律責任,誹謗罪也是可以判刑坐牢的。」

男人:「我……」

唐米亞:「你什麼你!你現在要做的是深刻反思,混蛋!」

「你怎麼罵人啊你!」

「罵你怎麼了?你錄音了嗎?如果錄了,歡迎你去告我,這是你擴大知名度的大好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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