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讓人無語的報導(2/2)
那麼有錢有勢的富二代居然沒有殺的了一個小警察!這哪是電影?簡直就是童話,正義戰勝邪惡,這種老套的儒家思想是只有內地那些受到獨裁教育的人才會喜歡。」
「真沒想到廣大台彎同胞居然也喜歡看這樣的電影!我對台彎的下一代由衷感到擔心!」
「必須要限制大陸電影在台彎上映!」
老實說,朱延平這篇文章如果把後面的批評部分拿走,寫得還算不錯。
《老手》從本質上來說,就是部童話,邏輯不夠嚴謹!
對於如何結合現實進行改編,沈臨壓根就沒考慮過,商業片,還特麼考慮現實意義,那還有人看嗎?
可惜,朱延平早就不是最當年,名聲下跌的厲害。
對於大眾媒體來說,他們更關心的是電影以外的事情!
比如酒會上發生的事情!
有記者在沈臨的酒會上拍了一張照片,照片裡,沈臨端著酒杯與林芝玲這位台灣名媛談笑風生,讓人們浮想聯翩。
台灣《壹周刊》拿著這張照片立下來一個赫然聽聞的標題「沈臨導演獲名媛青睞,兩人晚宴後神秘失蹤2小時。」
然後還配合上了一張模糊的照片,沈臨正在酒店櫃檯開房間,旁邊還站著一位身材高挑的美女,只能看見模糊的背影。
照片極為模糊,根本沒有知道這張照片的出處,讀者們很容易把前後故事連接起來。
尼瑪,這不是沈臨在酒店登記時候的照片嘛,旁邊站著的自然是陳楊!
報導里甚至稱:「酒店員工宣稱,當晚這位神秘男人與這名女士從房間走出後,房間裡一片狼藉,地面上還殘留著一些白色的粉末…」
擺明了在暗示毒品!
文章最後寫道:「這難道是沈臨為了慶祝自己電影票房破紀錄之後的慶祝方式嗎?」
台彎的很多男性因為這則報導,很快就把這位內地的年輕導演當作公敵了,他竟然侮辱了的「女神」,這讓他們集體憤怒,在網絡上甚至發起了一個「內地導演去死去死團。」的組織,宣稱要集體抵制沈臨的電影在台彎上映,絕對不買他一張電影票。
這件娛樂八卦的效果,似乎遠遠超出了包括當初放消息在內的所有人的預期。
居然堂而皇之上了電視!
臥槽!有沒有搞錯!
這是沈臨在電視上看到有關這篇新聞的時候的內心的吶喊!
對此你有什麼想說的嗎?
『連大陸百姓吃不起茶葉蛋』這樣的荒謬言論都能出現在電視上,沈臨嗑粉、玩妹子這種新聞看起來就比較符合事實了!
陳揚直接一紙訴狀告到了台彎法院起訴,然後林志玲的經紀公司也同時出面正式起訴《壹周刊》。
最終在各方壓力下,台灣最囂張的八卦報紙《壹周刊》被迫在版面上用極小的文字登出了道歉的公告,
「由於本報在7月11日的報導中。提及沈臨等人時使用了『明顯不符合事實的報導』,我們意識到對當事人造成的傷害,這篇導報中有數張照片並沒有得到核實,我們已經在內部進行的內部批評!現作出決定如下。
1、與製作標題有關的雇員已被解僱;
2、《壹周刊》娛樂版的主編被停職30天;
我們再次做出道歉,尤其是對沈臨導演,他所取得的成就,是華人電影人的無比驕傲,未來,我們將進行自我檢討,提高對編輯的培訓和掌控,並對所有富有建設性的批評意見做出回應,我們會做到更好。」
表面上是道歉,只要是有智商的就知道其中就毫無誠意!
居然在不符合事實上面加了引號!
什麼意思?
不說沈臨,就是陳揚也氣得肺都要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