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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澤文覺得這形容有點奇怪,但是想不起來了,奇怪道:「哪個傻逼說的?」
林城掃他一眼,說:「算了,他可能也不記得自己說過。」
王澤文:「嗯。別管他們。」
王澤文抓著他垂在被子裡的左手,把自己的手指從指縫裡穿插進去,然後嘆了口氣。
林城覺得很溫暖,也勾了勾手指,將對方的手握緊,感受著手心的潮濕,問道:「幹什麼?」
王澤文說:「想帶你出去給他們看看,這是我男朋友。」
「秀恩愛啊。」林城說,「寓意不好的。」
王澤文急起來:「你再說下去,我是要生氣的。林城同志,你男朋友只接受好聽的話。」
林城笑了下。他心情似乎很好,沒多久拿著手機給王澤文看,問他:「這個好不好看?」
王澤文發現他在買拖鞋。
他家裡自己的拖鞋是保姆買的,冬天是黑色的棉拖,夏天則是藍黑色的涼拖。都沒有林城看的這個可愛。
於是王澤文點頭說:「好看。」
林城乾脆地下了單。
王澤文坐起來,跟他一起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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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一直躺到了中午才磨磨蹭蹭地起來,去把洗衣機里的髒被單給晾了,又點了一桌的午飯。
吃過飯後,王澤文迫不及待地去林城的房間裡整理東西,要把他的行李都搬到自己那邊去。
林城的衣服不多。準確來說,是作為一名藝人來講,他的衣服不多,而且款式也很單調。襯衫跟休閒服的款式都是標準穩重的類型,一點也不花花艷艷。
他如果自己收拾,不到半個小時就能把它們都搬過去,偏偏邊上有個搗亂的王澤文。
林城剛把衣服放進箱子裡,王澤文就在旁邊把疊好的衣服又展平鋪在床上,這邊摸摸,那邊擺弄一下,似乎很奇怪這些衣服的款式。到後面箱子全被他翻得亂七八糟的。
林城忍不住說:「你不要翻我的衣服了。」
「為什麼?」王澤文說,「我就看看。待會兒幫你收拾回去。」
林城:「都是雜牌啊,一兩百塊的。看了你也不認識。」
王澤文笑道:「是嗎?那怎麼穿在你身上就那麼好看?」
林城:「幹什麼突然說我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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