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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恬恬記得麥克米蘭的《Every Brilinant Thing》有一段話被陳天然編劇改成這樣:
「 1998年,那年我8歲。我開始了我人生中的第一份清單。那上面寫的每一件事都是當時我覺得足夠美好的事情:
1、在口渴的時候喝到一瓶甘甜的礦泉水;
2、上網吧通宵玩兒紅色警戒;
3、走丟了六六帶我回家;
4、看趙薇演的小燕子;
5、暑假作業在開學前一天全部抄完;
6、一件假冒的AC米蘭球衣;
7、陪同學吃烤羊肉串,他付錢;
當我寫下這份清單的時候,正值我的母親第一次企圖用自殺的方式來結束自己的生命,而我寫這份清單的目的,是為了讓我的母親找到活下去的理由。」
莊恬恬也有一份自己的清單:
1、走一遍父親走過的路;
2、把段凌從訂婚典禮上搶走;
3、把媽媽還給段凌;
4、要段凌陪著自己直到生命快要終了;
5、去一次遊樂場;
6、開一場音樂會哪怕沒有人聽;
7、露一次營;
8、跟段凌做許多次愛;
9、在冬天抵達前,找到最溫暖的地方。
莊恬恬的清單已經完成了一部分,可是現在……
他看著段凌開車的側臉,光在他優越英俊的輪廓上跳躍,道路兩旁是曬的發亮清新的綠樹。莊恬恬偷偷給自己的清單上加了一個願望。
第十:如果可以,我希望能在旅行結束前,找到合適的骨髓,很想要活下去。
第36章
「EZ,段凌陪我去歡樂谷了!」
「這樣的日子我能過一輩子。」
「唉……就是還能感知到開心多久。」
「你怎麼不回復我?在忙還是在打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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