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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一章:有十棟樓的奶奶 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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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身丈夫五十年代末才出生。

實際上並沒有享受過地主家的福,但罪卻沒少受,再加上那時候又逢天災,能活下來就是很不容易的事了,身子骨變差自然很正常。

不過,前面不是有說了嗎?

他們家只交了明面的資產。

還有很多歷年保存下來的黃金古玩和首飾都被他們家緊急埋到了他們家的祖墳里,而且還沒敢挑好的祖墳埋,只挑了個最差的,最偏遠的,新建好沒多久的祖墳埋。

原身丈夫是嫡系唯一繼承人。

前面說的,那些想搶他們家房產和錢的,都是旁支幾脈的叔伯。

原身公公臨死之前,自然是將相關情況都告訴了原身丈夫,可是當時他們家的祖墳早就被平了,原地建起了一個大型紡紗織布工廠。

而且原身丈夫從出生就沒見過他們家祖墳,自然不可能靠他爹的描述就知道那些東西埋在哪裡,只知道一個大體方位,再加上當時社會環境的問題,原身丈夫根本就不敢偷偷摸摸去挖東西,因此事情就一直拖了下來,一直拖到原身丈夫臨死前將事情告訴原身,原身當時也沒有辦法,那就只能一直等著。

最後等到了九十年代末。

那家紡織廠倒閉。

原身為了完成自己丈夫臨死之前的遺願,特地將自己娘家保留下來的一些珠寶拿出去變賣,變賣了近千萬,這才把紡織廠給買下來。

至於原身娘家的珠寶。

當時那個時代,哪有普通老百姓願意嫁給地主家,只能身份不好的彼此之間互相結親唄,所以原身家其實也是有些底蘊的,而且當時原身家死的只剩她一個了,家裡埋在一些特殊區域的東西,自然也全歸原身所有,否則哪有錢買廠房?

當然,為了預防萬一,原身當初買廠房也是偷偷摸摸進行的,簽了保密協議,所以附近鄉鎮百姓並沒有人知道那個廠房是被原身買去的,只知道被一個大富豪買走了。

原身把廠房買下來之後,沒事就偷偷摸摸的去廠房裡面按照當初她亡夫描述的具體方位挖掘,可是一來時代久遠,二來具體方位不清楚,而且原身又是個女的,體力和精力都不足,每天還得回去燒飯什麼的,所以,一直挖了好幾年,直到挖到新世紀初,這才把東西找出來,並且順利的運到了新買的一套房子裡,放在那裡暫時保存起來。

當時,原身是想著等她兒子和兒媳生出她第一個孫子,就把事情告訴兒子,看他怎麼選擇,可誰知後來孫子沒等到,兒子就先因為交通事故去世了,當時孫女還小,而且附近改嫁的兒媳還很多,原身實在是不敢冒這個風險,所以,就一直把廠房和金銀的事給瞞了下來。

後來,原身其實倒也起過把廠房給賣掉的念頭,可是原身一個婦道人家,既沒有這方面的人脈,也不好正大光明的宣傳,更不好直接出去跟別人談判什麼的,所以事情就一直拖了下去,一直拖到了零六零七年的樣子,他們這邊拆遷了。

拆一賠二。

當然,當時有些地方是拆一賠三,不過他們那邊因為大家都喜歡把房子往大了建,所以房地產商那邊不太願意多出面積,不過當時大家都喜歡住樓房,聽到他們願意拆了他們的土房,給他們賠兩倍面積的樓房,大家基本都願意,再加上當時信息流通還不算特別順暢,所以並沒有釘子戶,全順利簽約了。

喬木那廠房占地好幾十畝,再加上還有好幾棟五層宿舍樓,那需要補償的面積自然就大了,如果換個貪心些的,要幾個億,或者說多要點補償都是很正常的,不過那個紡織廠對原身而言,最重要的作用已經消失了,東西也已經挖走了。

留在手裡也是個雞肋。

要拆就拆唄。

因此,並沒有過多要求,就讓他按照拆一賠二的方式補了房子。

當時,整個紡織廠的占地面積達到了七十多畝,將近八十畝的樣子,再加上幾棟宿舍樓,最終核算出來的面積,正好堪堪能換將近十棟樓,差的那點面積,房地產商那邊也算慷慨,直接就給填補上了。

正好湊了整十棟樓。

至於後來的二十幾個門市,那是原身在兩年後收到十棟樓,並且對樓房進行簡裝出租之後,用每年房租置辦起來的產業,不過,最近幾年原身也覺得這麼幹越來越不划算了,所以正打算換個投資方向。

原身覺得不划算很正常。

剛開始幾年,每年的房租都能買兩個門市,甚至還都是方位不錯的門市,面積還不小,可是從一五年往後,每年房租就不夠買兩個門市了,只夠買一個,剩的還不多。

去年更是一個都還差點錢。

所以,自然得換個投資方向。

不能總在一棵樹上吊死。

好歹換幾顆吊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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