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千三百一十七章:廢材偶像的親媽粉(17)(2/2)
毫無疑問是公良彥勝。
畢竟這一次過來參加比賽的大多數都是周圍居民,並沒有真正的大胃王,胃口最大的也就兩三個胖子,那所謂的胃口大僅僅只是比普通人大,跟大胃王還是沒法比的。
所以公良彥贏的是相當輕鬆。
壓根一點難度都沒有。
相當順利的拿到了三萬的卡。
不過,這時候節目組又出了么蛾子,導演表示他這三萬塊錢的卡只能自己使用,不能讓隊友使用。
同時卡也不能套現。
住宿之類的都得另外交錢。
就這還是導演考慮到他的胃口比較大,真靠自己賺錢,可能根本吃不飽,不然他連這張卡都能直接沒收,表示等節目錄完了才能用。
這也是為了維持節目公平。
要真能隨便用,並且整個小組一起用的話,那他們這個節目還比什麼比啊,直接就他們隊贏了唄。
然後其他隊都窮游。
就他們隊吃香喝辣的。
這樣觀眾們還看什麼呀,觀眾們就是要看勢均力敵的比拼,如果比賽輸贏已定,並且一面倒的話。
那就沒意思了。
對此公良彥他們也沒辦法,只能同意節目組的要求,然後第二天繼續,繼續想辦法賺最近兩天的住宿費,以及過兩天前往另一個城市的路費,可惜,那種吃多了免單或者大胃王比賽之類的,也不是天天有,所以,公良彥只能想其他轍。
想其他賺錢的辦法。
經過昨天一天的判斷商量,他們小組三人得出了一個基本結論。
那就是他們必須得做到日薪三百,才能在接下來幾天安心享受單人住宿,並且攢夠兩天之後前往另一個城市的路費資金,但是公良彥原先計劃的那個奶茶店服務員的日薪是根本不夠三百塊錢的,所以他必須得想辦法換個日薪高的工作。
本來公良彥是打算試一試能不能跟奶茶店老闆商量商量,提高他日薪的,理由也很充分,那就是保安都分普通保安和門面保安,門面保安工資比普通保安高,以他的顏值肯定能增加奶茶店銷量,日薪稍微漲一點應該也能算理所當然吧。
不過昨天晚上他睡覺的時候。
突然發現自己力氣大了不少。
一張床都能輕鬆搬動。
再加上他還有三萬塊錢的吃飯額度,這些錢過兩天換個城市就沒有辦法繼續用了,只能在附近的商鋪使用,所以,他壓根不怕工作量大,肚子餓,沒有東西吃之類的。
因此猶豫了一番之後。
第二天他就決定去干體力活。
然後還真順利的在昨天那個鴨血粉絲店大媽的介紹之下,找了一個搬運水泥等各種裝修材料上六樓的工作,那是附近的一個回遷樓小區,總共就六樓,沒有電梯,裝修工作還挺多的,需要搬運的東西數量也比較多,要是力氣大,並且多搬幾十上百趟的話,一天別說三百塊了,就是五百六百都沒有問題。
雖然這工作比較髒,也很累。
但公良彥為了不拖自己隊友的後腿,最終還是咬牙決定試一試。
然後他就發現,他的力氣是真的變大了很多,而且好像身體素質也有了一定的提升,一口氣背個三四袋水泥上六樓,都不帶大喘氣。
來回個三五趟也不算累。
這麼一來,他當然就戴著防塵口罩,開始了自己的搬運工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