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千二百八十一章:真千金的繼祖母(2)(2/2)
夫妻關係只是增加一下保障。
當然了,原身父母給原身找丈夫也不是隨便瞎找的,他們是看了好久,調查了好久,這才找到了一個他們覺得靠譜,守誠信的男人。
而且這個男的有兒有女。
不需要原身給他生孩子,這也是原身父母兩個比較看重的一點。
再之後,就是原身聽從父母意思,帶著傅家不少隱藏資產和現金充當嫁妝,嫁給她現在這任丈夫。
婚後兩人一直都是表面夫妻。
而且原身深知他們兩人的真實情況,所以自然也不會去討好她那個丈夫的兩個孩子,彼此的關係處的一直都是不咸不淡,互不干預。
即便原身嫁人不到十年。
她父母就相繼去世。
傅家家主的位置再次陷入爭奪狀態,原身的丈夫也沒有對她改變態度,依舊還是跟往常一樣,這才使得原身還算安心的一直努力活了下去,直到她那個丈夫也去世了。
在原身父母的計劃中,他們女兒顯然是很難活到七老八十的,能活過五十歲就不錯了,他們給女兒選的那個丈夫,雖然年紀比女兒要大兩歲,但是怎麼看都不像是活不到五十歲的樣子,怎麼著都應該能活到個六七十歲,七八十歲,所以給女兒養老送終絕對是沒問題的。
但是,他們忽略了意外。
五十二歲那年,原身丈夫就因為意外車禍的原因,離開了人世。
那一年原身五十歲。
因為她丈夫去世的原因,她受到刺激,不得不搶救了好長一段時間,並且住院治療了整整一個月。
也就是在那之後。
原身跟她繼子繼兒媳的關係開始急劇惡化,在此之前,原身跟她那個繼子根本就沒有多少交集,彼此之間也是能不理就不理,但是在她丈夫死後,她那個繼子就覺得原身沒有資格得到他家公司的股份。
甚至還想把原身攆出去。
讓原身淨身出戶啥的。
如此一來,彼此沒矛盾才怪。
原身丈夫的公司不是都靠原身父母幫扶才能逐漸起來,並且發展壯大嗎,所以原身丈夫當年為了表忠心,也為了表示感激,特地把公司百分之四十的股份都給了原身。
在她丈夫看來,原身的身體又不能生孩子,以後也不一定能活多久,股份給她也就給她了,反正等原身死了後,股份還是他們家的。
給的那是相當爽快。
這些東西原身根本無所謂。
因此也就沒有拒絕。
但是吧,相關情況原身丈夫並沒有跟他兒子說,也沒好意思說他們家的企業之所以發展的這麼好。
都是靠的原身父母。
於是她丈夫突然死亡,原身那個繼子杜恆繼承公司時才發現,他只能繼承他家公司百分之四十三的股份,剩餘百分之四十在他繼母手裡,再剩餘的百分之十七,則分散在一些小股東和公司元老的手裡。
分散出去的少數股份,杜恆都知道,但是在原身手裡的那百分之四十的股份是他根本不知情的,再加上他跟原身又沒有血緣關係,所以他自然就覺得這是原身通過糊弄他爸得來的,搶了屬於他的東西。
於是自然是又鬧又折騰。
甚至還起訴等等。
原身的身體本來就不好,被他這麼一折騰自然就更不好了,於是當時原身是躺在醫院裡,憤怒的命令自己代理律師去跟杜恆打官司。
原身不想惹事。
但是也不代表她怕事。
這一場官司打下來的結果不用說,肯定是原身獲勝,因為當初她丈夫贈與原身股份的時候,是特地做了公證的,這一點真實不虛,根本就不容別人推翻,杜恆如何勝?
更何況,原身跟她丈夫的婚姻關係是確鑿存在的,結婚證也是有的,在她丈夫去世之後,原身的繼承權並不比她那個繼子來的低,如果原身真的強硬追究繼承的話,那甚至還能再從她繼子獲得的百分之四十三的股份中再撕一部分下來。
也正因如此,原身那個繼子才在起訴失敗之後,迫於無奈的找到了原身,跟原身認錯低頭啥的,希望原身不要再起訴繼承權的問題。
當時原身看在她那個丈夫剛去世沒多久的份子上,最終並沒有在這件事上過多追究,只是從此之後基本沒怎麼回過老宅,就在她正常治療的那家醫院邊上,自己花錢蓋了一座療養院,在裡面住了下來。
彼此勉強也算相安無事。
相安無事了大概六年。
直到六年後,杜恆無意中看到自家閨女高考體檢單,發現她的血型跟他與他媳婦都不符合,而且他跟他媳婦根本生不出來O型血時。
原身才被他們家給折騰的。
再一次驚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