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千五百五十章:想紅的透明女星(10)(1/2)
經過派出所工作人員的協調和雙方的溝通,黃梅夫妻與原身經紀公司之間的誤會,這才總算解開了。
不過誤會解開歸解開。
黃梅夫妻依舊沒有放棄通過經紀公司這邊,找到他們女兒下落。
因為除此之外。
他們也沒什麼其他辦法。
喬木把他們拉黑了,他們原本就沒怎麼關注過喬木到底住什麼地方,這人山人海的他們到哪找人?
經紀公司那邊,雖然也很想立刻把這麻煩給解決了,懶得折騰。
但是就沒有哪家公司。
會特別關注離職員工的住處。
所以,他們最終只能表示員工早在一個多月之前就已經離職,他們沒有義務,去追蹤員工的下落。
為此兩邊一直僵持著。
實際上,只要不是原身父母親戚的電話,都是能打通喬木的號碼的,只是黃梅夫妻一上來就先強調他們聯繫不上女兒,女兒失聯了。
所以直接連帶著後來的派出所工作人員以及那家經紀公司的負責人,都沒有想到去電話聯繫喬木。
詢問喬木在什麼地方等等。
因為他們都以為喬木可能換了號碼之類的,所以父母才說失聯。
然而實際情況就是……
他們被喬木很單純的拉黑了。
後來還是經紀公司那邊打電話聯繫了喬木原來的那個經紀人,而喬木原來的那個經紀人,因為沒有聽到黃梅說女兒失聯的事,當場直接打了個電話給喬木,這才暫時破了這樁矛盾,並且聯繫到了喬木。
而喬木那邊則是很堅決地表示她不想再見原身的父母了,也不會再透露自己的地址,讓他們兩個想要錢有事直接找律師起訴,看看法律判她應該給多少,她就給多少。
臨掛斷電話之前。
喬木還特地表示法律規定的贍養年紀是男性六十歲以上,女性五十五歲以上,而且還是周歲,她先前給的那些錢都有保留銀行流水證據,要打官司就讓他們兩個打吧。
說完喬木便掛斷電話,然後把經紀公司里的人號碼也都拉黑了。
了解這些情況後的經紀人,這時候不可能去勸喬木,所以,只能把喬木剛剛的通話錄音轉發給了經紀公司聯繫他的那個人,然後由經紀公司聯繫他的人在派出所播放。
藉此徹底撇清他們的關係。
表明黃梅他們的女兒失聯跟他們經紀公司沒有絲毫關係,就是他們女兒單純的再也不想見他們,不想再被他們一家扒在身上吸血了。
那麼清晰的結論一出,經紀公司的相關人員就立刻離開了,別人也沒有理由把他們留下來,要不是不想惹麻煩,他們還能轉頭起訴黃梅他們兩個擾亂公司秩序,污衊公司名聲之類,讓他們賠償一番呢。
派出所的工作人員聽了喬木的電話錄音也有些無語,並且同樣覺得黃梅這對夫妻實在是太噁心了。
而且既然人好好的。
只是對方不想見他們。
那他們也沒有理由去幫黃梅夫妻,找不想見他們的人,畢竟人家現在很安全,這最多算家庭矛盾。
至於黃梅夫妻還想再鬧。
一句再鬧就是擾亂公共秩序和妨礙他們辦公,就把黃梅打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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