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千九百三十一章:女婿家中長輩齊(11)(2/2)
被開了最多換一家公司,二十幾歲還是比較容易找工作的,可要是拖到三十幾歲的話,到時候找工作恐怕就很困難了,你說是不是。
而且生完孩子之後再找工作。
人家會想著,你已經生過孩子了,以後肯定不會再生,到時找工作說不定比你先前找工作更容易。」
既然路媛媛提到了這事,李恆當然是趕緊順水推舟,見縫插針的勸說起來,勸說起生孩子的事情。
他倒不是有多喜歡孩子。
主要是嫌他媽煩。
生了孩子應該能好點。
省得他媽整天嘮叨不休。
「呵呵,你想的也太天真了。
要是現在還是以前只允許生一胎的時候的話,說不定你說的還真有可能發生,但是你別忘了,現在已經開放三胎了,生了一胎再去面試上班,人家更覺得你指不定沒過多久就想生二胎生三胎,混工資。
唉,要不是我媽那小吃攤子工作太累,我都有點想繼承家業了!」
如果事情真如李恆所說那麼簡單,路媛媛也就不會那麼糾結了。
現實情況是女性生育這一點。
這一點延續人類生命繁衍最為重要的事件,正是使得女性飽受職場歧視的核心,只要沒有辦法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所有的反歧視在利益面前,都沒辦法完美實現。
「可是這也不行,那也不行的。
你總不能真指望公司養老!
要是實在不行,大不了我平時工作努力點,我們再節儉點,一個月一萬六的工資在沒有房貸等其他貸款的情況下,應該也夠生活了。
你就算不上班都餓不著你。」
李恆對這方面的了解顯然是沒有路媛媛多的,所以並沒有在這方面跟她多糾纏爭論,反倒想讓她直接放棄工作,這樣問題不就沒了。
不上班自然就沒有職場歧視。
想想李恆還覺得挺有道理的。
「呵,我不上班你養我是個怎麼養法,粗茶淡飯的餓不死嗎,我可不想買個口紅都得伸手跟你要錢。
我現在上班,你媽偶爾還挑三揀四的,嫌我不打理家務之類的。
我要是不上班。
怕不是得在你家當保姆傭人。
回去吧,你開車,我現在不想跟你說話,你也不要再跟我說話。」
路媛媛心裡是真的很亂,但是讓她放棄工作,做個家庭主婦也是她決然不願意的,我養你啊之類的話聽起來是好聽,但是有多少海誓山盟,最後不都是敗給了現實嗎。
就算她丈夫一直忠心不二,光是想想接下來不上班,每天都要跟婆婆面對面一天二十四小時相處。
乃至於還要被對方挑刺啥的。
她就受不了。
故而當然得嚴詞拒絕。
李恆很清楚自己媳婦生氣的標誌就是不跟你說話,所以自然也不好再多說些什麼,激化矛盾衝突。
因此很快閉嘴開車回去。
同時決定短時間不再提孩子的事,具體的等他媳婦升職成功或者失敗後再說,當時候應該好勸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