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千九百四十章:女婿家中長輩齊(無女主番外)(2/2)
一直到彌留時刻,費雲芳這才好似迴光返照的睜開眼睛,聲音十分沙啞,並且斷斷續續的叮囑道:
「媛媛……你要……好好的……」
「要好好……過……日子……」
「媽……不能陪你了……」
「媽!!」
很快,路媛媛好不容易忍住的淚水便再次奪眶而出,泣不成聲。
從此後,她再也沒有母親了。
再也沒有人那麼無私的愛她。
接下來的幾天時間裡,路媛媛一直悲痛的有些難以自抑,甚至精神恍惚,全靠李恆還算用心,這才沒有出什麼差錯的替費雲芳辦完喪事,完成從辦理死亡證明一直到火化完畢,埋入公墓這一系列流程。
火化的時候,路媛媛悲痛到幾乎癱倒在地,需要人扶,等到正式埋入公墓的時候,更是直接哭暈了過去,甚至於被醫生明令禁止,不能再哭了,再哭下去,眼睛不保。
同時李恆又寬慰了一番,用她母親肯定不想見到她傷害自己之類的寬慰了一番,才幫她平復情緒。
辦完喪事後,朱娟等人再次重提先前的建議,就是說把兩家的房子都賣了,買套大房子住,先前不賣主要不是因為費雲芳不同意嘛。
現在房子都到路媛媛手裡了。
自然就不用管別人想法了。
但是路媛媛因為想到她母親臨死都不願意賣房子,所以此時態度也出現了變化,不再願意賣房子。
甚至都不願意把房子出租,只是把房子封起來,誰也不讓進,自己偶爾有空會回去一趟,在屋子裡回憶自己小時候的事,回憶父母。
直到她懷孕。
有些事變了,有些事卻沒變。
雖然遲了點,但朱娟他們終究還是做了手腳,讓路媛媛懷了孕。
路媛媛雖然憤怒不已。
但最終還是把孩子生了下來。
依舊是一個女孩。
但是這一次的變化是,路媛媛想要上班,就必定不可能親自帶女兒,請保姆帶也不可能,所以只有一個選擇,那就是把女兒交給她的婆婆帶,兩代育兒觀念的差異,使得本來就不怎麼好的婆媳關係很快就變得更差,關鍵是路媛媛有時候還不太好反駁,因為別人會說婆婆都幫你帶孩子了,你還想要怎樣?
有本事自己帶呀。
之後,路媛媛雖然有察覺到她婆婆重男輕女,以及好像有給她女兒灌輸一些不太好的思想和三觀。
但因為實在沒人幫她帶孩子。
只能忍氣吞聲,並且私底下多跟她女兒說一些事兒,希望能夠藉此避免她女兒被她婆婆給帶歪了。
之後不到兩年,她便再次被她婆婆算計,又一次懷了孕,這一次懷孕,她所處的那個公司就忍不下去了,直接給了賠償,把她開了。
雖然鬧起來公司不占理,但人家賠償給的足,鬧難看了更不好。
所以她只能回家養胎。
這一次她又生了一個女孩。
待遇自然更差了,她那婆婆朱娟都不樂意給她坐月子,關鍵的是她還無處申冤,連回娘家之類的事都不可能達成,因為她沒娘家了。
而等她坐完月子後再找工作。
無疑又是各種各樣的困難。
男的三十多歲之後再找工作都不是很容易了,又更何況女的呢。
兩三千,三四千的工作好找。
可是再高的工作就不好找了。
原身以前工資好歹過萬。
又哪願意屈就。
而不願意屈就的結果就是跟她媽當年差不多,根本找不到合適的工作,找不到雙方都滿意的工作。
但是她的處境明顯比她媽要差很多,她媽找不到工作,至少上面沒有公公婆婆閒言碎語,可是她找不到工作,她的婆婆就開始嫌她不做家務,不賺錢,又懶又饞,生不了兒子,還不幫帶孩子之類的了。
這些情況疊加到一起。
直接使得路媛媛抑鬱了。
並且沒事就跑到她原來的家裡哭,因為她實在沒有其他發泄情緒的渠道,所以只能回到原來的家。
看著她母親的照片哭。
最後,她想起了她母親放在車庫裡的那輛,已經幾乎腐朽了的小吃車,並且毅然選擇了創業,當然了,不是搞餐飲,她還是選擇自己擅長的行業,開了一個小工作室。
借著以前的人脈。
生意還算不錯。
雖然有時候一個月可能都沒有什麼收入,但是但凡做成一單,收入都基本能夠吃個一年半載的,所以一年到頭收入平均下來算的話。
是比領工資要高上許多的。
也正因如此,她才總算有了底氣與她婆婆斗,並且毅然決然的把孩子帶在自己的身邊,不再讓她婆婆帶,完全由她自己來帶,雖然累了一點,但畢竟她現在自己就是老闆,所以時間方面的自由度還是可以的,並不用擔心會帶不好孩子。
況且也就剛開始一兩年會累一些,等孩子上了學後就會好多了。
至於跟她那個丈夫李恆。
得過且過唄。
雖然他窩囊了一點,但至少既沒有出軌,也沒有聽他媽的話要離婚之類的,問題不大就先過著唄。
反正她也沒什麼真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