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千八百三十一章:我的極品兒女(11)(2/2)
就會得寸進尺。
今天鬧一鬧,把原來一九分的分成改成三七分,或者五五分,過段時間,他們就有可能更加貪心的想要七三分,甚至於九一分分成。
不過雖然有這樣或者那樣的擔心,權衡過利弊後的周雪,最終還是決定同意喬木提出的那些要求。
如果真能得到一兩個億現金投資,對旗下藝人好點也沒什麼的。
做好決定後,第二天早上七點多一點,周雪就趕緊打了個電話給喬木,表示自己願意改合同,並且對以前的事情概不追究,但是合同具體怎麼改,還得進行再次協商。
對此喬木也表示了同意。
當天便坐飛機去了周雪那。
下午三點就與她正式會面。
「你先把你們公司以前的合同拿給我看看,然後再商量新的合同!」
喬木到目前為止,依舊不知道周雪跟她旗下那些藝人簽的是什麼合同,即便以前的合同喬木打算直接廢棄,但她還是好奇的想看看。
那麼多事都妥協了,要看一看合同又有什麼不能妥協的,所以周雪當然沒有拒絕,而是立刻吩咐李助理拿了份合同過來,厚厚一沓。
估計就算是懂行的,從頭到尾看完,也得花上好幾個小時,不懂行的,三兩天都不一定能理清楚。
好在喬木也不是要把整個合同從頭到尾看一遍,她只是著重看了一下待遇,分成比和公司付出等。
然後,不敢置信的看向周雪:
「我原以為網上的那些人說你是周扒皮是誇張,現在看來他們還是說輕了,分成比一比九,這個比例我就不說什麼了,畢竟高麗那邊有些娛樂公司也是這麼壓榨藝人的。
可稅務全部自負。
公司分成稅務由藝人承擔……
是什麼意思?
如果我沒有理解錯的話,這句話的意思是指,藝人獲得的那一成分紅,不但要繳納自己分紅的那部分稅,還需要繳納公司獲得的那九成收入的稅,我沒記錯的話,娛樂圈很多收入的底線就是兩成稅吧。
高的能達到四成以上。
感情簽了你這合同,不但一分錢賺不到,有時候還得倒貼點啊!
不給他們安排工作。
反倒是在幫他們咯……
還有後面,公司不承擔任何義務,但藝人必須聽從公司的安排。
這麼一小條重點,夾雜在一大堆讓人看的頭暈目眩的條款中間。
你這跟詐騙有什麼區別?
你這跟賣身契又有什麼區別?
我覺得你該坐牢。
把你當人販子判我都沒意見。」
喬木以為自己已經能想像合同是什麼樣的了,可當她切切實實的看到合同里的內容時,她才發現自己低估了自己女兒的殘忍和底線。
這哪是扒皮呀?
這分明是敲骨吸髓。
骨灰還得拿出去賣掉施肥。
「媽,合同上雖然是這麼寫,可是我也從來沒嚴格按合同進行啊。
雖然明面上寫的是一九分。
可實際我都是按三七分來的。
繳完稅之後,他們大多數都是不欠我錢的,還能稍微拿一點呢……」
「所以還得感謝你大發慈悲了?
你可要點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