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千六百二十四章:被人賜了一丈紅(4)(1/2)
成為掃地宮女後的原身,平日裡壓根不敢做什麼出格之事,一直規規矩矩的完成自己的任務,唯一做的出格事,無非就是請人打聽下自己的弟弟,想辦法與弟弟聯繫上。
但是就算聯繫上也沒用。
他們兩個並不在一個宮裡。
彼此沒有得到上面的命令和允許,根本就不能跨宮殿溝通交流。
因此他們兩個,最多也就只能請一些有資格來往於兩個宮殿之間的小太監和小宮女,幫他們遞話。
而且每個月也只能遞一兩次。
因為他們每個月只有那麼點月錢收入,請人遞話遞東西都是要花錢的,不然誰願意添麻煩幫他們。
月錢用完了。
自然就沒辦法遞話了。
在原身的計劃中,她是想要一直規規矩矩的呆到二十五歲之後。
申請出宮想辦法找個人嫁了。
然後等她弟弟年紀也大了,想辦法把她弟弟也接出宮,讓自己的孩子幫忙,給她的弟弟養老送終。
或者兩人相依為命也行。
可這世道卻不願給他們機會。
入宮兩年後的一天,也就是中午,原身規規矩矩的在規定的區域掃地,而剛剛被皇后訓斥一番,正氣惱不已回宮,同時還已經懷胎三個多月的珍妃,在走到距離原身不遠處的時候,突然被不知從哪竄過來的一隻貓驚到,差點摔了一跤。
本來這些理論上跟原身是毫無關係的,因為一來原身跟那個珍妃還有一段距離,就算見到她應該行禮,那也沒有必要離那麼遠行禮。
二來那貓也不是原身管的。
更不是原身養的。
就是不知從哪來,不知道是哪個宮妃,還是哪裡出來的只野貓。
可是氣惱之下的珍妃,卻覺得不僅皇后欺負她,就連一隻貓都要過來欺負她,都要過來害她,在她命令手下宮女把那隻貓逮住,打殺掉,宮女卻沒能逮住貓的情況下。
不遠處見到了她們,並趕緊行禮的原身,便不由映入她的眼帘。
只想發泄一番的珍妃,立刻就將自己的滿腔憤怒,通通傾瀉在了原身身上,指責原身灑掃的時候竟然沒注意周邊有沒有野貓,指責原身竟然妄圖用野貓,去謀害皇嗣。
雖然大家都知道,這恐怕只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但是沒有誰願意為了一個灑掃宮女出頭,她們此時還正迫不得已的希望能有個宮女,或者有個其他人出來,承擔珍妃的憤怒,免得她們受到波及呢。
所以那是很快紛紛附和。
並且順帶著落井下石。
於是,就在原身自己本身還稍微有那麼點懵,不知道到底是什麼情況之下,她便已然被珍妃的人手拿下,並且就地定了個妄圖謀害皇裔的罪名,賜了個一丈紅的刑法。
與當場仗斃的區別,無非就是不需要當場仗斃,只需要把下肢打爛就行了,至於下肢打爛之後,沒有得到治療會不會死亡,這肯定會死啊,就算真的得到了太醫及時治療,那活下去的概率也不是很大。
打完之後。
珍妃心情舒暢的走了。
原身則是直接一口氣不剩的。
被負責行刑的人扔下了枯井。
並且對少府,也就是所謂的內務府報了個暴斃,這事就過去了。
因為如果真按珍妃所說的謀害皇裔定罪的話,那是不允許直接杖斃的,是必須要交由內務府嚴查審判,得到口供之後,才可以處死。
她一個普通妃嬪,還沒有資格越過內務府和皇后,去處置宮女。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