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四章 張恆的麻煩(2/2)
說完不等里奇回答,他就已經扣下了扳機。
一聲槍響後,玻璃酒杯墜落在地,酒吧終於徹底的安靜了下來。
張恆從里奇的屍體上取下了【誓言戒指】,放回到背包里,這東西雖然只有f的品質,但是意外的還挺好用的,尤其是在審訊的時候,「違背誓言可被另一方感知」的特性讓它可以成為一個可攜式的小型測謊儀。
張恆花了點時間搜索了一下這座小酒吧,在儲藏室里找到了食物和幾桶飲用水,給自己做了來到這個副本後的第一頓晚飯。
隨後他端著盛著培根和土豆的盤子,坐在酒吧門外,望著落日吃完了這一餐,考慮到和林肯縣之間的距離,張恆並沒有著急上路,而是決定在這座空蕩無人的小鎮上再休息一晚,吃過飯後他端著步槍徹底巡視了附近一片區域。
關於鎮子的事情里奇倒是沒有說謊,這裡的確已經廢棄了相當一段時間了,除了他和他的同夥外,平時也沒有人來到這裡。
類似的小鎮在西部還有很多,它們大都是依靠附近的資源建立的,礦工、牧場主、淘金客,這些人匯聚在一起,帶著各自的家眷,從事生產的同時,也需要生活和娛樂,不過隨著資源的枯竭,人們不得不搬去新的地方討生活,原有的城鎮也就變得荒涼了下來,甚至人去樓空。
這裡現在完全就是一座空城。
張恆很快就完成了巡查,在對面街上的民居中找了片乾淨的地方睡了一晚。
第二天一早他重新回到酒吧,第一件事就是給自己換了身衣服,他的膚色已經有些惹眼了,但是更惹眼的還是他的穿著,而且短袖短褲雖然涼快,卻頂不住烈日的暴曬,如果他要長途跋涉,就需要更新一下自己的裝備了。
牛皮靴、襯衫、皮套褲、牛仔巾……以上這些東西全都由里奇和他的同伴友情貢獻,張恆找了個和他的身材比較接近的傢伙,換上了對方的衣服,除此之外,他還拿了兩把柯爾特左輪手槍,插在腰間的槍套里。
至於威力更大的槓桿步槍,考慮到這次去林肯縣是為了在那裡定居不是找事兒,張恆沒有拿,而且已經有兩把左輪手槍足夠他防身了。
子彈、食物還有水,這些都是必須的消耗品,張恆也往背包里塞了一些。
除此之外,里奇之前許諾的15美元張恆也拿到手了,遺憾的是這些傢伙都不是什麼有錢人,八個人一共也只貢獻了不到50美元,好在這些錢加在一起應該夠他生活一段時間了。
臨走的時候張恆又開了一桶威士忌,撒在屍體和地板上,畫著了根火柴。
要不了多久,這裡所發生的一切都會被大火所吞沒。
做完了這一切張恆走出了酒吧。
不過他的麻煩才剛剛開始。
從這裡到林肯縣有不少距離,走過去不但要花不少時間,而且頂著烈日估計也不會太好受,而鑑於這裡已經被廢棄火車顯然也沒法指望了,因此在這個年代張恆就只剩下一種選擇了。
他打量著拴在酒吧外的八匹馬,昨晚他吃完飯也給這八隻傢伙抱來了幾捆兒乾草當晚餐,順便觀察了一下它們,毛色最深的那批黑馬看起來最強壯活潑,因此被張恆第一個排除,另外幾匹在他接近的時候也顯得很警惕,用蹄子不斷刨著地,或是晃著頭,看起來也不像是友善的合作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