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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6章 大臣與家臣(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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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輔,以下臣看來,這流放奸商九族一事,絕對不能再耽誤了,遲則生變,以下官來看,此事,倒也不用通過三司會審,既然已經是陛下定下的欽犯,不妨特意特辦,一率流往海外,況且,陛下特旨殺這些奸商時,也沒經三法司,這流刑要是經三法司的話,下臣擔心……」

刻意壓低聲,李建泰一副為皇上面子著想的模樣。

按大明的定製,重大案件應該由大理寺、刑部、都察院三機關組成三法司會審,遇有特大案件,則由三法司會同各部尚書、通政使進行「圓審」,而皇帝親自交辦的案件,由三法司會同錦衣衛審理。

可問題是,殺「從逆降官」也好,殺賣國晉商也罷,都沒有經過三法司會審。這事按理來說是不符合法度,可問題是……誰敢說啊!

李建泰之所以會這麼上心,倒不是為了其它,而是為了被流放晉商九族的田宅土地啊!

三百餘家晉商九族涉及範圍之大肯定不下萬戶,涉及到的田宅門市必定也是天文數字,按照常理,這些人的田宅門市都是許他們變賣折現的,這麼多田產、房屋一下子涌到市場上,那價格……肯定低得讓人髮指,正好可以趁機收上一批,瀰漫先前的損失。

李建泰的那點小心思,即便是有人看穿了,也不會有人戳破他,這種事情……甚至都談不上徇私。不過只是正常的買賣而已,其實,碰到這樣抄底的機會,但凡是人都會心動。

可心動不等於什麼都不顧,宋學朱立即搖頭道。

「括蒼,這件事必須要經三司會審,「從賊案」也好,「通虜案」也罷,都是陛下以軍法治,亂世用重典,就是這個道理,可往後,不能事事都隨著陛下的性子,國朝還是有律法在,「通虜謀逆」按律是應該流千里,可必須要有三法司會審,這程序上亂不得!否則大明律法何在?」

作為從龍功臣的宋學朱,確實得到了他應有的回報——成為乾聖朝的第一任首輔,作為輔臣的他,自然是深得陛下的信任。可這並不代表著他沒有自己的想法,他或許曾對崇禎心懷不滿,但並不代表他願意作乾聖皇帝的應聲蟲。

文官同樣有文官的底線,那怕是宋學朱知道,皇帝對於文官是極不信任的,甚至是充滿敵意,也不妨礙他想要把大明的政治拉回正軌,而不是陛下出口成憲的一言堂。

「先前,陛下以軍法治事,但是現在卻不能以軍法治天下,想要改變此事,就必須要有一個契機,而三法司會審,就是最好的契機,無論是「從逆案」親眷,還是「通虜案」親眷,都必須要先經三法司會審,以大明律法為準,非如此,不能流放,只要陛下同意了,將來,你我才不至於伴君如伴虎啊!」

長嘆一聲,宋學朱的語氣顯得頗有些沉重。

伴君如伴虎!

儘管為官者都曾說過這樣的話,可有明一代,真正做到「出口成憲」的有誰?

也就是今上了,現在做這些事情,今上能高興嗎?

宋學朱心裡沒有底,而李建泰則是麻利的把眼帘一垂,不再言語了。

開什麼玩笑。

他宋學朱瘋了是不是?

居然想要從乾聖皇爺那奪權?他就不知道,這位爺登基的當天,下的第一道旨意是什麼?

就是把六科給事中併入都察院,與監察御史合稱「科道」,同為言官,有進宮諫諍之權,可明眼人都瞧出來了,給事中的職言大不如從前了,科道言官,恐怕也將是風光不再了。

宋學朱瘋了嗎?

他當然沒瘋,他所作所為不過只是想把一切拉回正軌。而他的目的同樣也是為了鞏固大明的政權,至少在這一點上,他與皇帝是一致的。

相比於他,有的人無疑現實一些,對於身為內務大臣的陳長庚來說,他就非常現實,出身德王府長史府官的他,就把所有的一切都看得很淡,他過去是世子爺的人,現在是皇帝的人,其實,從皇帝重設內務府,設立內大臣的那天起,陳長庚就已經找准了自己的位置——皇家親信。其實設立內務府就是為服侍皇室,作為的其最高主管的總管內務府大臣,當然應該是皇帝親自簡任的親信。

而明眼裡都能看出來,這個位置是的特別之處,畢竟內務大臣是少有的幾位可以隨時進宮覲見的重臣,雖然這個重臣不過只有二品。

御前覲見……這個特權,別說,也就是幾位內閣大臣能與之相比,再加上其參與軍機權力,甚至可以說,內務大臣幾乎就是沒有內閣輔臣之名的內閣輔臣。

但在大多數時候,身為內務大臣的陳長庚,還是盡職盡責的以服侍皇室為已任。

就像這會,從山西剛解來的抄沒晉商的東西,剛清點入庫,他就滿臉歡喜的進宮稟報了。甚至還特意帶了一幅畫,畢竟有了好東西當然要第一時間過來呈現給皇帝了,要不然還算是哪門子家臣的。

當畫作展開時,看著這幅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國寶,朱國強驚訝的足足愣了好一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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