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2章 過時不降,雞犬不留(1/2)
熱蘭遮城的前身名為「奧倫治城」,1627年9月,台灣長官奉阿姆斯特丹總公司之命改為現名,不過明人一直將其稱為台灣城;其市鎮名為大員鎮,位於東南方。熱蘭遮城與大員鎮被合稱為大員,大員有時也被拿來當做台灣的代名詞。
儘管熱蘭遮城荷蘭人的據點,但實際上只有城內生活著少量的荷蘭人和他們的奴隸,至於城外在大員鎮以及周圍生活著的都是明人。
早在荷蘭人建城之初,他們就千方百計的招攬來了許多福建沿海的明人,這些人不僅幫助他們建城,還在城外開墾土地,種植糧食賣給荷蘭人,甚至可以說,沒有這些城外的村社,荷蘭人很難在這裡立足。
正是這些散落於城外的村社,讓荷蘭人得已在此立足,只不過,這些村社並非荷蘭人統治,而是另有統治者,和往日常一樣,起床後,何斌和往常一樣,便在「衙門」里處理著各村的事務,身為監守的他,在過去的十年間,一直負責大員村社的管理。
說是監守,可實際上就是六萬移民的父母官,只不過這個官是沒有品級的,這多少總讓何斌有些遺憾。
「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戴上烏紗,穿上官袍,光宗耀祖啊!」
在處理事物時,何斌的心裡暗自尋思著。
「十年了!整整十年了!難不成鄭之龍忘了當初的許諾?」
想到這,何斌就是一陣心煩意亂。崇禎三年,福建旱災極為嚴重,「谷價騰湧,斗米百錢,飢殍載道,死亡橫野」,出現了大批的流民,社會動盪不安。鄭芝龍便向福建巡撫熊文燦建議,據募饑民到台灣去墾荒,每人給銀三兩,三人給牛一頭,用海船載他們到台灣進行墾殖。
畢竟這些饑民都是大明子民,又由福建巡撫組織遷移到台灣,屬於典型的官方行為。儘管移民同樣集中在台南,甚至就在熱蘭遮城周圍。但村社卻受大明的控制,或者說鄭芝龍的控制,而何斌就是那時候被委任為「留守」,這個職務差不多就相當於這些移民的父母官,不過這個所謂的「大員留守」是沒有朝廷任命的。
而現在當了十年的「大員留守」的何斌,卻有些心煩意亂,因為鄭芝龍直到現在都沒有兌現他的諾言——舉薦他入朝為官。
其實,何斌那裡知道,鄭芝龍之所以建議據募饑民到台灣去墾荒,自然有他的私心,海盜招安出身的他,擔心有朝一日朝廷會追究他的舊罪,所以他需要台灣作為退路,而另一方面,他需要維持與荷蘭人之間的貿易,荷蘭人所要的不區只是區區幾個據點而已,在大員周圍墾殖,更方便貿易。
事實也是如此,直到鄭芝龍被滿清所擒之前,荷蘭人都沒有對台灣漢人發號施令的權限。隆武二年,在鄭芝龍受騙降清,旋即被押送到京師,台灣島的漢人村社群龍無首,才被荷蘭人擊敗壓制。再後來,到鄭成功收復台灣時,漢人村社已經被荷蘭人統治了十幾年。
現在替鄭家看管這份「自留地」的何斌,當然不可能被朝廷委任為官,設立「官府」,就等於把台灣拱手相讓給朝廷!這顯然違背了鄭芝龍的初衷。
就在何斌心煩意亂時,門外突然傳來一陣馬蹄聲,然後又聽到有人喊道。
「老爺,老爺,大事不好了,不好了,朝,朝廷派兵攻,攻打大員了!」
聞聲而起的何斌,急忙衝到門外驚訝道。
「什麼!」
朝廷派兵攻打大員!
這怎麼可能?
何斌驚訝時,熱蘭遮城裡的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大員長官,保羅·杜拉弟紐司正神情愕然的盯著海面上的這支龐大的艦隊。
船隊由十六艘軍艦組成,都是明國人最常用的「鳥船」,這些船隻就這樣靜靜的泊停在距離熱蘭遮城一千五百碼左右的位置,這個距離不近不遠,儘管火炮可以打到那裡,但是幾乎沒有什麼準頭可言,即便是勉強打中了,也不會帶來致命的傷害。
或許這就是他們將船停在那裡原因。
「是明國人!」
「他們為什麼來這裡?」
城牆上的荷蘭人無不是紛紛交頭結耳道。」
就在他們交頭接耳,不知所以的時候,看到船隊上放一下來一艘小船,在小船靠近之後,他們有些詫異的發現,坐在船上的居然是名歐洲的傳教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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