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七十一章、我可以叫你媽媽嗎?(2/2)
「我可有不起你這麼大的兒子!」
「誰要是當你的孩子,一定會很幸福。你會是天底下最好的媽媽,不像我媽……」
「你還有叔叔。我雖然不是你媽,但也很愛你。」簡汐摸摸羅小安,「你叔叔在參加比賽,等他成功了,以後就能把你帶在身邊了。」
「是嗎?什麼比賽?」
「唱歌。」簡汐看看日期和時間,明晚好像是羅敏憲的決賽。她興致來了,問,「小安,你要去看叔叔唱歌嗎?」
「好啊!」羅小安猛點頭,「我想叔叔了,好想好想……」
「行,那我們就去!」
「嗯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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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島市,最新一屆的歌唱比賽已經如火如荼的進行了一段時間。羅敏憲一路披荊斬荊,終於來到總決賽。
羅敏憲皮相好,嗓音好,能歌會舞,還沒有總決賽,就已經被幾家唱片公司看中,爭先恐後來的找他簽約。
羅敏憲一家都沒有答應,他在等最後的比賽。如果能拿到冠軍,他的簽約待遇會更好。
他需要錢,需要名氣。簽約必須慎重。
「羅敏憲,明天就是總決賽了,你好好表現。」一個在上輪落敗的女歌手特地跑來給他加油。
「我會的。」羅敏憲依舊拿著手機出神,眼睛都沒有看女孩一眼。
終於找到羅小安了。不過,他沒有貢獻一絲力量。
他討厭現在的自己,每次遇到大事,他都弱爆了。
「羅敏憲,你別發呆啊!趕緊練習啊!」女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