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四章 京都局勢,三姓混戰(2/2)
但太皇太后也不是弱質女流,否則先帝也不會放心讓她監政,而正在這個時候,虞渢又轉交了天察衛暗探的陳家隱情,讓太皇太后看到了「突圍」的希望——
陳相嫡長女陳氏,也就是先帝貴妃當今太后,居然是個庶出!
陳相妄為名門之後,居然是個寵妾滅妻的敗類。
當年陳相正妻在生下嫡長子七年後,又再有孕,與此同時,甚得陳相寵愛的貴妾也懷有身孕,兩人先後不出十日各生一女,實際上「各生一女」這說法不太準確,因為正妻所生的是個「妖胎」胎兒居然是「雙頭一體」「四手四足」並且生下時還是活嬰,這讓陳相大為恐慌,立即將正兒八經的嫡長女溺斃,對外聲稱天折——倘若只是如此也還罷了,畢竟這太過驚悚,換作別的家族,大概也只能如此。
但是陳相被貴妾迷惑,不僅將嫡長女溺斃,還讓正妻死於「產後血崩」又用此為脅,強迫正妻家族許可扶正貴妾——依據禮法,除皇室以外,普通家族的妾室若想扶正,必須爭得正室娘家認同。
倘若正妻娘家反對,那麼陳相就會將正妻生下「妖胎」一事公布,便會造成姻親一族女兒婚配艱難。
但陳相正妻的家族也不是容易拿捏者,反咬一口,聲稱倘若陳相撕破麵皮,那麼他們一定會稱是陳相寵妾滅妻,行污衊之事。
最終陳相之父出面息事寧人,把貴妾處死,但貴妾之女成了陳相正妻的嫡女「天折」那位成了庶出,這事出有因——不知哪裡鑽出個雲遊僧人,聲稱當時尚在襁褓的陳太后面相不俗,貴不可言。
然後陳相另娶閨秀,也是正妻族妹,兩家依然是姻親,雙方歸好,這段舊案再無人提。
不過正妻的嫡長子當年已知人事,對於逼死生母之貴妾恨之入骨,對於「嫡妹」陳太后就一直耿耿於懷。
這嫡長子眼下已經任職中書參議。
當年陳參議少年老成,當太后十歲出頭,就想了個法子,以致太后身染惡疾,家中長輩不得不忍痛將太后送去祖籍舊居靜養。
太皇太后看完虞渢密諫之後,倒是冷笑一聲:「難怪如此。」
這讓一旁的如姑姑謹記於心,暗暗知會衛昭,讓她通過衛尚書知悉王爺。
當然,太皇太后不可能再翻舊案,就算證明太后是庶出,也不能因而剝奪她是天子生母的尊榮,用陳年舊案打擊陳相也缺乏實據,便是那位含冤而亡的正妻父族,也不可能站出來證明。
不過太皇太后明白了陳參議與太后這對「一母同胞」的兄妹,實際面合心離。
那就大有利用之處。
陳相所娶繼室後來雖也育有兩個嫡子,但相比陳參議多有不足,便是陳相,人脈實不如長子寬廣,陳參議實際上才是陳家的頂樑柱,不過因為太后投了皇家機緣,生育皇子,為了家族與自身權勢,陳參議不得不隱忍屈服,輔佐今上。
太皇太后的計劃是籠絡陳參議,分化陳家。
不得不說,太皇太后的確眼光獨到一矢中的,事實上陳參議對生父以及太后實懷怨憤,當年他的生母雖生下「妖胎」但他卻是正常,顯然這並非母親一人的責任,倘若不是貴妾心懷貪慾,而陳相又寵妾滅妻,生母不至於喪命,心懷殺母之恨,陳參議對陳相與太后怎能子孝兄友?無奈的是他雖暗害了太后一把,但許是太后真有天庇,居然還是讓她從祖籍脫身,當選太子側妃,後來更是被冊貴妃。
因為家族壓力,陳參議不得不為慶王盡力。
但這時太皇太后朝他伸來友好的手掌,讓他又有了別的選擇。
事實上,陳參議並不認為天子有九五之能,一定能剷除衛國公府,收歸大權。
他其實一直在觀望。
這也是天子尚在潛邸為了儲位拼搏時,陳家並沒傾力相覆的主要原因。
更別說這時秦相已經徹底撕下忠臣的面具,露出權欲的嘴臉,陳家就算能鬥敗太皇太后與衛國公,轉眼就要與秦家你死我活。
陳參議一旦有了更好的選擇,立即就煥發了舊怨新慮,他為何一定要為弒母之仇的兒子出生入死?
倘若能得太皇太后撐腰,說不定是另一番氣像,不會這麼憋屈。
陳參議短暫搖擺後,偏向太皇太后的勢向就越發明顯起來,嚴家更有喘息的機會。
這讓天子對陳家大為不滿,於是秦相一個沒忍住,順手落井下石。
眼下錦陽局勢儼然顯現陳、秦、嚴三家纏鬥,實在有如一團亂麻,原本置於風頭浪尖的衛國公府,反而成了閒人。
但另一個天子信臣可沒因此忽視衛國公府。
這便是眼下已入京衛的黃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