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七十八章 儀態(1/2)
方若華有一點意外,這個手鍊有些奇怪,雖然顏色很灰暗,大約接觸它絕不會是什麼好主意,但是,還有一絲亮光在,說明它或許還有主人在世。
許默按了按自己僵疼的腰和腿,打了個呵欠,把手鍊裝在塑膠袋裡,拎在手上:「先回局裡。」
天色已經大亮,遊人漸漸增多,警方上下所有人都是精疲力竭。
方若華在外面耗了一晚上,許默也有些不好意思。
這姑娘不是他和小麻花,他們兩個是警察,為案子竭盡全力,別說一晚上不睡覺,就是連軸轉上三天三夜,也是應當應分。
讓人家小姑娘這麼熬著,誰也不落忍。
許默直接送方若華回家,送到南燕道胡同口:「你回去休息一天,我幫你請假。」
方若華失笑:「不用了,我直接和我們班主任說便是。」
她又看了眼那條手鍊,嘆道:「我想,這手鍊上應該有密碼。」
「那個什麼密碼殺手只給警方三天的時間,我總覺得,至少在他的意識中,三天時間警方應該是有可能找到密碼的。」
「你們給我看的那幅圖畫,已經十分複雜,就是找專家仔細研究,三天時間內從中看出『東方之光』,注意到這片樹林應該受到重點關注,再把屍體挖掘出來,這時間就已經非常緊迫。」
「要是密碼還藏得更嚴密,那簡直就屬於絕不可能被發現的密碼,我覺得,那個密碼殺手不是純粹只想耍弄警察玩的,所以,我更傾向於不必想太多,仔細檢查一下這個手鍊,密碼應該特別明顯。」
許默一怔,點頭,伸手拿過手鍊,對著陽光仔仔細細地翻找,半晌,蹙起眉頭,拿出筆記本寫了兩行。
「編號:NS992174。」
「還有一個日期記錄,可能是生日什麼的:1991.02.17。」
小麻花湊過來一看,更是頭疼:「這,都是八個字符。如果它們就是密碼,那到底是哪一個?我們總不能把兩個都公布出去。」
誰知道公布兩個的話,那該死的殺手認還是不認。
小麻花看了看自家隊長:「頭兒,要不發揮一下您那超人一等的直覺?猜一猜?」
許默冷笑:「案子再破不了,你現在這個女朋友也得分手。」
小麻花:「……不帶詛咒人的!」
案子不破,不能回家,不回家就不能約會,女朋友可不是要沒?
下了玻璃棧道,許默忽然駐足,抬頭看掛在展示牆上精修的照片。
密密麻麻的照片貼了一牆,都是遊客們在玻璃棧道上的表現,趴著的,做奔跑狀態的,嚇得嗷嗷大叫的,兩個人拖著一個人在地上拖行的。
拍攝得非常好,有的唯美,有的仙氣,有的搞笑。
許默伸手叫過工作人員:「你們這裡會給棧道上所有人拍照?」
工作人員連忙道:「我們在棧道上安裝了很多攝像頭,會截取所有遊人比較有特色的照片,二十元一張,隨意選擇,還可以裝訂成冊。一般情況下,所有遊客的照片都有。」
許默給小麻花使了個眼色,小麻花一拍手:「明白。」
哎,又得加班。
許默又看了看照片牆,不自覺盯著掛在最中央,用大玻璃框框起來做樣品的那一幅。
小麻花也看了一眼,吹了聲口哨:「是他!頭兒,你把人家手踩了,怎麼也得慰問慰問,要不然,小人你走在半路上有人套你麻袋。」
工作人員順著他們的視線看過去,也是臉頰微紅,聲音都帶出一絲甜蜜:「我們也覺得這照片拍得美極了,比專業攝影師拍出來的還要好……我活了這三十多年,就沒有見過比他長得更好的。」
照片裡的那個男人,只穿了件灰撲撲,特別寬大的大衣,靜靜地站在玻璃棧道的邊緣處,臉上一點表情都沒有,動作也很規矩,可是,就這麼一張規規矩矩的照片,放在成千上萬的照片裡面,人們總是會第一時間看見它。
方若華有些意外,笑道:「步一君一到冬天就犯懶,總是能不動就不動,沒想到也會出來玩。」
「看照片上的日期是上個月來的,應該和這件案子沒多大關係。」
許默若有所思。
方若華駐足片刻,『應該』兩個字,讓她心裡有些彆扭。
但至少,步一君不是作密碼畫的那人。
站在玻璃棧道下方的石階上,海拔還是很高,從上向下看,綠樹紅花掩映下,警察們像工蜂,像工蟻,漫山遍野地輻射而去,彎著腰,跪在地上,弓著身子。
風很大,吹得人心尖都是冷的。
方若華一伸手,從許默手裡接過裝了手鍊的塑膠袋,舉起來貌似觀察。
幾乎只有一瞬間,方若華的意識里,就仿佛被澆了一盆冷水,冷的刺骨。
無數破碎的片段在腦海中盤桓。
它的主人是個很年輕漂亮的女孩子,剛剛十七歲,在三中讀高三,成績非常好,最喜歡做的事就是抱著一疊試卷坐在花園的涼亭里,一邊戴著耳機聽英語,一邊寫卷子,有時候拿著筆記本端坐在窗戶前面,戴著耳機和人說話。
她沒有朋友,只有在非現實的生活中,她才能自在地說話。
可惜,這樣單純的美好時光,很是短暫。
片刻,方若華的意識就被鋪天蓋地的灰暗籠罩。
棒球棒打在身上,劇痛。
手指被高跟鞋碾壓,十指連心。
被關在廁所里澆冷水,一整夜,無論怎麼哭喊也沒人能救她。
她反抗,就會被折磨得更悽慘,她去告訴老師,老師卻只是皺皺眉說了一句:「為什麼他們不欺負別人,就欺負你,自己反省反省……」
她沒有得救,日復一日的折磨中,她拼命忍耐,等待曙光的到來。
似乎有更可怕的事情發生了。
但是這些碎片仿佛故意屏蔽,只除了黑暗還是黑暗。
持續很長一段時間,仿佛有惡魔在日日啃噬她的靈魂,她似乎不明白,都是活生生的人,生而為人,怎麼能惡到那樣的地步。
高考前半個月的某一日,齊韓梳洗打扮,穿得乾乾淨淨漂漂亮亮,來到東方之光的山頭,在這裡玩了整整一天,玩得很開心。
晚上她沒有離開,摘下自己的手鍊,把她裝在一個塞滿了星星的玻璃瓶里,放在了身後平整的一塊兒岩石上,隨即回頭,咬破手指在地上寫下鮮紅的控訴——『是你們殺了我』!
這一切,都錄成了一份充滿詛咒和怨恨的視頻,傳入手機,發給她的……仇人們。
大概是仇人,因為她的眼神充滿絕望的憤怒。
然後,小姑娘就翻身落了下去。
方若華猛地回神,大口吸氣,打了個冷顫。
自殺?
「咱們走吧,你臉色不好,回家歇一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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