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讓人想犯罪的聲音(1)(1/2)
安歌點的燒烤並不算多,因為她剛才和董杉杉說了要吃一條街的,事宜現在不能吃太多。
接著安歌和董杉杉吃完就瀟灑的一間一間的小吃開始吃下去了,後面還跟著想來取經的胡飛和吳燁,搞的剩下喬琳琳一個人。
最後,喬琳琳也跟去了,當然,她並不是要向安歌取經,也不是要向安歌低頭,而是他們四個人在一起,後期如果播放出來,觀眾會不會覺得她和四個人不和是一回事,最重要的是,她的鏡頭一定會剪的很少,所以,為了鏡頭,即使不願,她也不得不跟過去。
結果三人就崩潰了,因為安歌和董杉杉兩人吃的太香了,他們雖然想吃,可是一文錢難倒英雄漢啊,他們包里的錢還要留給一大幫人住宿吃飯的啊,本來以為安歌在鏡頭面前應該會大款一下,至少也會客氣一下,沒想到這位是土豪沒錯,但也是一毛不拔的土豪。
最後吃完了之後,已經快晚上八點了,任務時間是十二點之前,所以他們還有時間賺取金錢,這下他們都看著安歌了。
安歌沒理會他們,讓董杉杉買了瓶涼茶後,便慢悠悠的在古城裡走了起來,而董杉杉則亦步亦趨的跟著安歌。
後面的三個人則是有些懵逼,剛才看到安歌吩咐董杉杉去買涼茶時的那個場景,真的很大跌眼鏡好吧,而更令人大跌眼鏡的是董杉杉非但沒有不快,反而還很樂意,那一瞬間,他們都覺得看到了一種寵物,討好主人的寵物,天,這是什麼鬼?
古城的夜晚很迷人,雖然路上的行人相較白天較少,但還是有不少的,這古城還有一個特色,那就是酒吧一條街,這裡的酒吧,可不像是大城市的酒吧,燈紅酒綠的那種,而是具有古城特色的清吧,十分的傷感,十分的安靜,十分的迷人。
安歌隨意走進了一家名為「罌粟」的清吧,裡面有一支樂隊正在唱歌,唱的是當下流行的歌曲,主唱是一位女人,看不清容貌,正低著頭拿著話筒在深情演唱。
安歌一大批人的到來,引來了老闆的親自迎接,老闆是一個不到三十歲的帥氣小伙,穿著也相當帥氣,他的聲線也特別迷人,看到安歌時,也是笑容滿面,問安歌他們是坐一起還是分開坐。
安歌還沒回答,旁邊的吳燁就臭不要臉的說坐在一起,老闆給他們選了一個特好的位置,就在樂隊下方的長沙發位置上,可以坐十來個人。
當然,攝像小哥是不坐的,他們還要攝影。
安歌給她和董杉杉點了雞尾酒和一些小吃後,老闆就端著酒杯走了過來,和安歌他們碰杯。
清吧基本都是這樣,老闆不是高高在上的老闆,他會拿著一杯雞尾酒周旋於各個酒桌之間,讓這些陌生的遊客都能感受到一絲溫暖,一絲尊重。
安歌看了看這酒吧的生意,發現挺一般的,雖說才八點,也不算是最熱鬧的時間點,但也不至於這麼少人,除了安歌這一桌,就只剩下兩個小桌才坐著人了,而那也才五個人。
「老闆,感覺你這裡生意一般啊?這酒倒是挺好喝。」安歌舉了舉自己手中的紅色雞尾酒,示意老闆乾杯。
一邊的胡飛等人簡直像見了鬼一樣,雖說這裡是清吧,可安歌應該也沒去過這樣的地方吧,怎麼一副不驚訝很熟悉的樣子。
老闆聞言也不生氣,笑道:「是啊,沒想到你小小年紀還能看出這個來,不過你還真說對了,我這裡的雞尾是整條酒吧街最好的一間。」說完老闆將手裡的酒一飲而盡。
「方便說說嗎?」
「小小年紀好奇心這麼重。」老闆笑了一下,昏暗的燈光下,他顯得格外迷人,「告訴你也未嘗不可,我開罌粟也有一年多了,生意也不是沒好過,只不過之前請的那支樂隊被其它酒吧挖走了,又找不到更好的,生意本來就減了,之前許多的客流量都被樂隊帶走了,畢竟酒再好喝,其實歌才是最主要的。」
安歌點點頭表示認同,酒吧酒吧,雖說是酒,但清吧這種地方還是靠樂隊取勝的,畢竟你幾塊錢的啤酒都能喝得,清吧里的酒總不會比那些啤酒差,所以最終比的還是歌。
那這樣說來,樂隊就非常重要了,被人挖走自己的得力樂隊,本就是一個大打擊,請來的不說更好,連持平也沒有,這就讓生意更差了。
「如果我有辦法呢?」剛說完,安歌又補上一句,「當然,僅限今天。」
「你有辦法?」老闆一臉不相信的看著安歌,在他看來,安歌就是個叛逆的小女孩,哪裡能有什麼辦法。
安歌自信的道:「當然,就我這臉,往那一站,也比那樂隊能吸引人。」
老闆:「……」他除了無語也是無法反駁,因為這個叛逆的女孩確實長的太過驚艷,白天看著還很濃的妝,在酒吧昏暗燈光的照射,反而越發神秘精緻,尤其是那朵花,特別驚艷,像是黑暗中的罌粟一樣誘人,明知有毒,卻還是忍不住想要靠近。
「你有什麼辦法?」
老闆問出了眾人想問的問題,胡飛他們早就想問了,當然,眾人覺得安歌此刻是要找胡飛幫忙了,畢竟胡飛才是專業的歌手嘛,即使在這清吧里沒有人認識他,但他的歌手實力是不會因為他的身份而沒有的。
胡飛也在暗中慶幸跟著安歌來了,他之前都沒有想到可以來酒吧唱歌,雖然有點掉身份,但是綜藝節目嘛,都是這樣,來參加了那你就要準備好丟臉以及丟形象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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