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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笙笙生父,案子開庭(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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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與陪審團神色微變。

公訴方林檢察官立馬站起來,再次走到姜錦禹面前:「證人,當年花房的情景你還記得嗎?」

姜錦禹回答:「記得。」

林檢察官問:「能描述一下那個花房嗎?」

姜錦禹不假思索地開口,少年的聲音清越,音量不大,卻清清楚楚:「花房的玻璃上都是綠蘿,門口是蘭花,兩邊擺了兩排月季,月季後面有兩顆小柏樹,正對門口放了一個四層的花架,最上面是紅色的三角梅,其次是紫羅蘭,第二層是四時海棠,花架上面三層的盆栽都是瓷器底,只有最底下一層是瓦盆底,裡面栽培的花是小木槿。」

林檢察官問:「你都認識?」

姜錦禹頓了一下:「我母親喜歡花,我認得很多花。」

後面的溫書華眼淚不停地掉,咬著牙,才沒有發出聲音。

林檢察官問完了,面向法官,陳述:「法官大人,可以播放一下二號證物嗎?」

二號證物是溫詩好寄給警方的那盤視頻。

播放了十幾秒鐘,林檢察官便按了暫停,用手裡的雷射筆指著視頻上定格的畫面:「從視頻里可以清楚地看到溫家花房裡面的擺設與花卉,而這個視頻,我的證人並沒有看過,由此可以證明,證人雖然當年只有八歲,但不管記憶力還是判斷力,都沒有任何問題,另外,」林檢察官又看向姜錦禹,問,「證人,請問這八年你有在做心理治療嗎?目前的精神狀態如何?」

姜錦禹沉著冷靜地回答:「有,目前已經痊癒了。」

林檢察官問完,將資料呈堂:「法官大人,這一份是心理醫生對證人的精神評估,已經可以確定證人的自閉症基本痊癒了。」

法官看了一下證物,又傳遞給了陪審團。

林檢察官等了片刻,才開口:「一號證人已經問完了,請法官大人允許傳召我方的二號證人薛榮信。」

法官應允。

書記員高聲道:「傳薛榮信。」

姜錦禹起身,走到後面,坐在時瑾旁邊,時瑾伸手,拍了拍他的肩,什麼都沒說。

隨後,一個三十多歲的女人坐上了證人席。

林檢察官開始發問:「證人你好,請問你和當年負責溫家花房的法醫薛平華是什麼關係?」

薛榮信回答:「薛平華是我的母親。」

林檢察官問:「當年你母親辭去法醫的工作,舉家搬到了國外,你知道是什麼原因嗎?」

證人搖頭:「不清楚。」

林檢察官又問:「以你父母當年的收入情況,足夠支持移民嗎?」

「不夠。」

林檢察官提了提嗓音:「那麼,你們全家移民的經濟來源是什麼?」

「不知道。」薛榮信思考沉吟了一下,回答,「我只知道我母親突然多了一筆錢,而且辭掉了工作,因為這個原因,我父親和母親還大吵了幾次。」

「可以,我問完了。」林檢察官轉身,將一份資料遞給了書記員,並且呈堂,然後林檢察官開始陳詞,「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團,這是銀行的一筆匯款記錄,時間剛好是八年前溫家命案發生後的第七天,匯款方是被告溫詩好的母親溫書華,而收款方是證人的母親,也就是當年溫家命案的負責法醫薛平華。」停頓了一會兒,才有條不紊地繼續說,「另外一份,是八年前薛平華出的法醫報告,上面寫的致死原因是腹部中刀導致失血而亡。」

說完,等法官過目完,林檢察官又遞出了一份新的證據:「而這一份屍檢報告則是最近法醫對死者姜民昌的骸骨做了再一次周密詳細檢查後出的報告,這份報告裡的致死原因卻是顱骨凹陷性骨折導致顱內出血,且腹部中刀的出血量並不致死。」

法官與陪審團一一翻看兩份屍檢報告。

林檢察官總結陳詞:「由此,我們可以推論,當年薛平華的屍檢報告是有問題的,當時的薛平華在法醫界很有聲望,是絕不可能出現這種錯判的低級錯誤,也就是說,這份屍檢報告被薛平華法醫做了手腳,而指使他的人就是被告溫詩好的母親溫書華。」林檢察官轉身,看著后座上的溫書華,聲音鏗鏘,字字有力道,「溫書華為了保全女兒,所以用錢買通的法醫薛平華,這筆錢,正是薛平華用來移民的那五百萬。」

溫書華攥著手,頭上有薄汗。

林檢察官轉身,繼續陳述:「為了替女兒脫罪,溫書華甚至不惜讓心理醫生對自己的親生兒子做了精神誘導,也就是證人姜錦禹,心理醫生的檢測表明,證人姜錦禹的自閉症是外因誘導,而並非自然形成,也就是說,被告溫詩好的母親溫書華在八年前為了將命案的真相掩蓋,不僅收買了當時的法醫,甚至連目睹了兇案過程的親生兒子也沒有放過。」

話落,一時譁然。

溫書華咬著唇,淚眼婆娑,轉頭看向離得遠遠的少年,他筆直地坐著,看著前方,神色沒有一點起伏,仿若與他無關,溫書華眼淚忍不住,掉得更厲害了。

法官這時問:「一號被告律師,有什麼問題要提嗎?」

孔曹華站起來,道:「沒有。」

坐在他身旁的溫詩好一直低著頭,眼裡噙淚,楚楚可憐般。

一號嫌疑人審判告一段落,然後是二號嫌疑人姜九笙,她的律師是鼎拓律師事務所的宋律師。

姜九笙淡定自若,沒有什麼情緒起伏,宋律師亦如此,不急不緩地起身:「剛才大家也看過了林檢察官放的那段視頻了,視頻里死者姜民昌在遇害前,與前妻宋培起過激烈爭吵,並且,死者也親口提出,我的當事人並非他的親生女兒,死者與前妻宋培爭論無果時,殺害宋培,也就是我當事人的母親,當時,死者情緒正處於狂躁中,而且當我當事人目睹了整個殺人過程後,死者姜民昌手裡的刀是指向我的當事人的,而且他說了這樣兩句話。」

宋律師模仿當時姜民昌的神色與口吻:「是我殺了她。」狠厲又殺氣騰騰地說,「現在怎麼辦呢?被你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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