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六章糖和拳頭(1/2)
這些道理,如果換10年前的小倩,怕是真沒這麼通透,這是活明白了,她要是不跟於明朗走到最後也就無所謂了,可真要是有天,倆人到了往一個戶口本上寫的那一天,她能繞的開於家的光環嗎?
顯然是不可能的,就算她極力撇清,外人會撇清嗎?
走到哪兒,都得貼著於家人的標籤,既然左右都逃不開,不如一開始,就站在船上,用實力證明一切。
賈秀芳跟小倩隨便的聊了幾句,很快把話題轉移到今天跟大舅一家交涉的結果。
「倩兒,你大舅的意思是,都是一家人,別把事兒鬧太大了,咱不告你二舅了,房子的事兒咱就三家分得了,你二舅家的倆孩子今天也來了,也是這個意思。」
小倩哼了聲,「我大舅可真會做和事老,壞人讓咱們家做,他當個好人,還想白拿一套房子?」
「哎,你大舅說的也有道理,再怎樣,那也是我親哥,真要是經法,咱誰也不好看。」
「事兒也不是沒有商量的餘地,但不能大舅說什麼你就答應什麼,他想兩頭當好人,把你扔出去當那個壞人,沒門!」
「那你說怎麼辦啊?」賈秀芳問小倩。
「求人,就要有個求人的態度,要講和,也得讓我二舅家的人過來找你說,大舅說的不好使,咱家有困難的時候要他沒站出來說句公道話,現在想要當大家長,誰給他面子?於明朗的律師朋友已經跟咱們這的拆遷辦打招呼了,沒有你們三個同時簽字,這個錢,誰也拿不走。」
「啊?!還能這樣?」
「拆遷一般都是把錢給戶主,這段時間還不怎麼嚴,像二舅這種房本是老人名字的,如果沒人鬧騰,我姥同意了就是他的,但是現在於明朗的律師提出了質疑,動遷辦那邊就會封口,將那套房子視為存在爭議的房子,你不簽字,大舅不簽字,誰也拿不走,誰敢自作主張把房子給了,我就告到他只剩一條褲衩!」
小倩的意思是,二舅家不把態度擺足了,誰也別想拿走房子,贍養老人的事兒必須要幾家商量好,不能拿賈秀芳當傻子一樣糊弄。
「倩兒,這麼做會得把你大舅家也得罪吧?」
「媽你錯了,我告訴你,你給別人一塊糖,別人吃了就把你忘了,你給別人一巴掌,打疼了,他一輩子記得你,經過這事兒,你看誰還敢欺負咱家,善與惡遇到一起,受傷的總是善良,但你這時候善良有用嗎?你不爭,老人怎麼辦?」
「我養著唄。」
「不行,我姥雖然糊塗了,心裡還是想讓兒子給她養老,你也別覺得心裡過意不去,這件事你換個角度看,我姥爺活著,他會怎麼分?」
「你姥爺...肯定是把房子給兒子們,然後給我一部分錢,或是給咱家買輛車。」
小倩點頭,「所以,我們現在只是按著姥爺的意思走,如果姥爺還活著,你們兄妹三人,不會因為錢鬧成這樣,也不會沒人給老人養老,歸根到底,是我姥不會處理子女問題,她現在糊塗了,我們替她把事辦好。」
看賈秀芳還不明白,小倩拍拍她,「房子平分,老人的錢凍結,誰給老人贍養好了,錢就給誰,如果二舅能做到跟你一起輪流贍養老人,等老人死後,錢全給他們你不要,你這麼做,老人有著落,他也不鬧騰了,大舅不贍養可以,但是必須出錢,這部分錢給老人看病和吃飯。」
二舅一開始想獨吞所有,但這件事於明朗壓著,還沒徹底鬧大,弄大了是刑事案件,弄小了就是家庭糾紛,給二舅一下子打到谷底,再讓他有點小甜頭,收拾得老老實實。
如果賈秀芳一味的軟弱,就算她退步了,二舅也認為什麼都是理所當然,得好也不領情,還不如逼他到絕路再給他條生路,反倒以後得敬著賈秀芳,這就是人性。
賈秀芳被小倩洗了一番腦,心裡有了底,現在她不服女兒都不行,這小腦袋瓜,比什麼都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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