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1章 當眾剖屍!(2)(2/2)
元相國這回卻沒允,道:「本相只要你查案,沒要你審案,審案自有刑曹諸司。你既然有證據,那便將名單和證據如數交出,此案查得是否清楚,名單上的人是否有罪,自有刑曹去審。」
暮青冷笑一聲,問:「敢問相國大人,下官可傻?」
見元相國不答,暮青又問:「刑曹審案,能力可佳?」
林孟聽了,臉皮一緊!
暮青又道:「我們的約定里確實只有查案沒有審案,但下官曾說過,三個月為期,破不了案任憑相國大人處置!如若下官將名單和證據都交了,而刑曹的審案能力有限,有罪的審成無罪,相國豈非要說下官沒有查清此案?」
這隻老狐狸想知道她掌握了多少證據,她怎可能未結案就交給他?
林孟臉色鐵青,只覺得暮青還是不要上朝的好,至少百官的日子都好過!
元相國卻笑了笑,他早知暮青難纏,並不意外,只道:「國有國法,朝有朝律,審案需由刑曹主審,本相可允你聽審。」
「下官不稀罕聽審!」暮青半分不讓,「公堂之上,證據交給主審,若林大人手一抖,證據毀了,下官找誰說理去?要知道,林大人圓滑,可從不得罪同僚。且下官的名單里有相國大人的心腹,下官怎知名單和證據一交,誰有罪,誰無罪,不是相國大人嘴皮子一翻的事?」
此言一出,滿殿靜。
胡文孺心一提,這話莫非說的是他?
林孟一愣,他雖怒,卻也沒有被怒意蒙了心智,此案若真牽連相爺的心腹,他還真不敢審!
元修面色頓沉,看向元相國,眸底有沉痛之色,此案與爹的心腹有關,那可與爹有關?
這可是西北軍的撫恤銀兩案!
元相國望見元修的神色,臉色也沉了,深深望了暮青一眼——這少年果真是橫在他們父子間的一把刀,日後必除之!
「想知道名單,我查的案子只能我來審!要麼當殿說,要麼去刑曹,我自有服眾的證據,自會要這案子大白於天下!」暮青知道一透出此事與他的心腹有關來,元相國為了不惹元修懷疑,定不會再阻止她當眾審案。
百官卻不知當殿說與去刑曹有何分別,不過是地方不一樣。
「我要驗屍,若有迂腐不化者要說此乃乾華金殿,不可行驗屍之事,那就去刑曹!」暮青不待人問便道,一開口便堵了接下來的口舌之爭。
「驗屍?」元修問,「奉縣知縣?」
最近死的人且與此案有關的只有奉縣知縣,可她不是讓他派人給奉縣知縣的家眷傳信兒,要他們進京運屍回鄉安葬?
莫非,她此舉另有深意?
「沒錯,此案要審,需先從奉縣知縣之死審起,他並非猝死!」暮青一語驚人。
那日她親自去過義莊,事後自然有人派人去義莊問過那老仵作,老仵作明明說暮青也認為人是猝死,怎麼今日說並非猝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