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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章 奉縣天破(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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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發現兇案的是福順客棧的店小二,他受驚跑去街上,嚇得說不出話,沒多久就被護衛帶了回來。後來聖駕便到了客棧,客棧外被御林衛嚴密封鎖,案情只有進了客棧的人才知道,那時楊氏在家中。案發現場的細節,除了今日在客棧的人,只有兇手知道得清楚。

前世她的同事們辦案,抓捕到兇手審訊結束後,還有一個程序要走,那便是帶著嫌犯指認現場,讓嫌犯在現場重新指認和敘述作案過程,為的就是認罪口供與案發現場一致,避免出現替罪者和冤假錯案。

此案的血衣和兇器雖未掘出,但楊氏的作案動機、時間、曾經的家世經歷和如今的身份境遇,乃至身形都吻合,如今連案發的細節也供述無誤,應是兇手無疑了。

「殺人償命,你可想過家中兒女?」暮青問,這世上有太多案子本可以不發生,死者未必無辜,兇手未必窮凶極惡,但法就是法,法理無情。

「小將軍從軍邊關,家中可有親人?」楊氏不答反問。

「沒有。」沒有親人……

唯一的,已經故去了。

楊氏笑了笑,重新坐回了椅子裡,「小將軍莫嫌民婦說話戳心,沒有親人無牽無掛,好過日日憂心不得安眠。」

楊氏側了個身,望向縣衙外,風急雪細,飛卷如幕。婦人那被風霜催打的容顏笑起來並不美,卻別有苦澀溫柔,她緩緩開口,時光漸遠。

「他爹走時是遠兒六歲那年冬天,那日也下著雪,像昨夜那般的雪。我說,雪太大,邊關許封了,別走了。他說官府登記造了冊,邊關戰事緊,朝中征江北兒郎發往西北徵到了越州,官府已定了今年服郡役的派往西北,他在其中,只能走。他還說,到了邊關寄書信回來,不過是服役三年,三年後就回來。」

「他說三年,我就等。人一時等不回來,就等書信。書信來時已是開春雪化,我身懷六甲已有四月,我坐在窗下讀那書信,一頁的紙,瞧了半個時辰。郎中說我懷的是雙胎,家中緊著做秋冬衣裳,使不起那往邊關送信的銀錢,我當了出嫁時的釵子,送了封信去邊關。我數著日子,一來一回,收他三封書信,兩個孩兒便該出世了。」

「我只收了兩封信,第三封信該來的那幾日,我日日在家門口等,等啊等……等來了一副舊衣靴,報信的官差說,人……死在了大漠。」楊氏抬頭望向暮青,眼底無淚,卻刺得人心口疼,「小將軍,你可上過大漠?能與民婦說說,那大漠是何模樣?為何殺人?」

暮青沉默無言。

楊氏許也不指望她答,笑了笑道:「我這半生,換過的地兒多,到過衢川,到過永嶧,後來來了奉縣,換來換去也沒出這越州,日後更看不到那大漠了。」

「我本不想殺那狗官,可我這八年過得太苦,都是那些狗官害的!當年衣冠送回來,我動了胎氣,提早臨盆,險些去了鬼門關,月子裡操辦亡夫喪事,為拉扯年幼兒女,我想過給人當奶娘,可家中新喪,人都嫌晦氣,不肯要我。家中無銀,我只好做些針線活兒勉強度日,如此過了三年。出了喪期,我便到福順客棧當了廚娘。有一日客多事忙,我做了飯菜幫小二上菜,聽見縣衙兩個捕快酒後醉語,說邊關怎不多死幾人,朝中補養邊關陣亡將士,一人有二十兩文銀撫恤。我這才知道三年前那衣冠送回來,應該還有撫恤家眷的銀兩,可我一個銅板兒都未見著,全叫知縣狗官和那些衙役貪了去!若有那撫恤銀兩,省著些用,我這一兒兩女何需過那三年貧苦日子,每到夜裡,孩兒便餓得哭?!」

堂外風雪驟急,寒風穿堂過,嗚聲過耳,好似聽見夜深民屋,紙糊的窗里一燈如豆,幼子啼哭。

刷!

堂後旁聽的帘子忽被打開,元修大步而出,眉宇結了霜色,聲沉如冰,問道:「那知縣何人?」

問罷又看向奉縣知縣,「你可也有貪污撫恤銀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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