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章 奉縣天破(4)(2/2)
百姓們迎著風雪望那罪狀,雪花漫天,墨跡細密,一頁迭一頁。青衫少年高舉罪狀,雪沫沾眉,涕淚成冰,道:「你們看不見,我念給你們聽!」
他橫袖抹一把臉,狠擦了鼻涕眼淚,低頭翻看那罪狀,未讀先笑,「茲有毒婦楊氏,殘殺朝官,行割頭割舌,縫嘴埋屍之實,此乃不道重罪,其罪當誅!」
少年捧狀長笑,笑出了一腔血氣,「不道!何謂不道?《大興律疏議·名例·十惡》中有記——五曰不道:謂殺一家非死罪三人,及肢解人,造畜蠱毒厭魅者!我娘只殺一人,也可稱不道?知縣狗官除了貪昧撫恤銀兩,還會何事?朝律都不知,竟寫出這等罪狀來,也不怕笑掉天下人的大牙!」
知縣氣了個倒仰,指著崔遠手指發抖,「栽贓!栽贓!給本縣拿下這狂徒!」
「狗官敢說栽贓?」崔遠怒笑一聲,回身問衙外百姓,「鄉親們,朝廷為邊關陣亡將士家眷發下的撫恤銀兩,有誰家收到過?站出來看看!」
風雪如刀,百姓聚著,人人沉默。
「八年了!狗官走了一個,來了下一個,撫恤銀兩可曾到過誰家家門口?」崔遠高聲道,「是有到過咱們家門口之物!何物?一副舊衣冠!我們的兒郎,赴邊關,殺胡虜,一條命換二十兩銀,養肥了一群狗官,上買官下欺民!買官花的是我們兒郎的賣命錢,欺殺的是我們兒郎的父母娘親!敢問這等世道,公理何在!」
人群沉默如死,風雪掩不住那些粗糙的臉頰和被風吹紅的鼻頭,雪沫糊著的眉睫下一雙雙眼眸沉如淵河。
「我娘殺的是何人?狗官李本!鄉親們可還記得此人?貪了我們三年撫恤銀兩,入朝做了泰和殿大學士!如此狗官竟能官居二品,朝廷瞎了眼!」崔遠一揚手中罪狀,怒笑,「瞧一瞧!我娘殺了個狗官,罪狀寫了三頁!那那些狗官的罪狀是不是也來寫寫看,看是不是罄竹難書?」
崔遠揚起那三頁罪狀,撕了個粉碎,隨手揚出,紙片紛飛,大如雪花。
沒有哪一年的雪下得比今年痛快,一道衙門隔了青衫少年與百姓,卻隔不斷那一道道望進衙門的目光。日隱雲後,天幕昏沉,一聲高喝如雷,捅破了這奉城縣的天。
「寫!」一聲少年清音,自大堂內而來。
那少年走進風雪裡,一身戰袍出了官群,站去衙門口百姓前,道:「法理無情,國法公正!殺人償命,貪贓伏法,此乃公理!公理在法不在官,士族犯法當與庶民同罪!」
暮青遞出一迭紙給崔遠,道:「寫!聖上在此,且告御狀。」
崔遠下意識接過那迭紙,怔怔望著暮青,只覺這人頗怪,她既審娘親又敬娘親,既是官又伐官,她究竟站在誰那一邊?
他看不懂暮青,拿著紙筆,寒風裡站著,一時下不得筆,衙門口卻不知誰附言了一句,高喊一聲:「寫!」
百姓霎時炸了鍋,自古官欺民,民多忍著,一朝忍不得,人潮便開始向前推。
「寫!告御狀!」
「告御狀!殺狗官!」
「殺狗官!放楊氏!」
聲浪一浪高過一浪,御林衛奮力阻擋,未有聖意,不敢傷民,只被逼得節節後退,眼看到了縣衙門口。
大堂門口奉縣知縣驚問:「英睿將軍此舉何意?難道將軍也要反了朝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