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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挖三司牆角(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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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禎現在一心想著到大名府的事情,隨口講了幾句,道:「興建場務,前些年三司出了無數力氣,到如今獲利頗多。河南府老匠人到私人會社去做事,事情非小。若是此例一開,以後必然有無數人有樣學樣,三司難為。」

王堯臣捧笏:「臣以為,此老匠人一身手藝,俱是三司場務習成。如今到了外面幫著私人會社做事,做得大了,必然會搶三司生意,於理不合!」

賈昌朝和劉沆等人都連連點頭稱是,唯有張方平道:「官不與民爭利,老匠人到私人會社做事,是遺利於民。臣以為,此事不宜追究。」

龐籍贊同張方平,捧笏道:「朝廷取義,百姓取利,此天下大旨。老匠人本欲重入三司,是三司場務再三難為,才到私人會社去。錯非在民,朝廷不當橫加阻撓。」

杜衍贊同龐籍,章得象站在三司一邊,晏殊中立,一時眾人爭論不休。

最後呂夷簡道:「我於三司事務所知不多,不過按理來說,此老匠人不只是自己手藝的事情,不然無須爭論。匠人有此手藝,自然哪裡讓其高興就去哪裡。三司制車,尚有遠超匠人手藝之處才是,不知是也不是?」

徐平道:「太尉說的是,此次事情不能以匠人手藝論。一者,大車樣式,非是看一看樣子就能仿得出來。再一個,私人會社要制大車,要想有利可圖,多半還需買三司場務所用的零件。此等事斷非手藝人能完成的,其實還是要仰仗三司。」

三司在洛陽城裡的場務已經開始工廠化生產,哪裡能跟以前匠人的手藝相比。三司執意不許,原因便在這裡。孫二郎等人要在鞏縣制車,不但是用的三司的人才,還用的是三司的技術,甚至還用了三司的零件供應體系。那些場務是徐平最早建立起來的,但發展到今天,三司又下了無數功夫,怎麼可能允許別人隨便就用,搶他們的生意。

王堯臣當年跟徐平一起建這些場務,對這些知之甚詳,聽了徐平的話,連連稱是。

呂夷簡道:「若是如此,老匠人出去幫著私人會社做事,三司必然不許。此不但是三司圖利,而且以後無以勸民在這上面用心。一家做得好了,另一家花些錢請人去,原先花費心力的人家,豈不是兩手空空?此事需詳議,不要只講官與民爭利之弊。」

徐平連連點頭,呂夷簡才真正說到了點上。這不是朝廷與民爭利,此時的三司場務也是社會上的經濟實體,不能罔顧他們的利益。三司可以讓,以後有民間工商業,技術被別人這樣盜走,又該如何處置?必須讓雙方得利,才能引導技術發展。

這裡面牽涉到一個技術轉讓,一個專利費用,還有供應商體系。這一個案子處理得好了,便就立下了規例。徐平不參與討論,是想讓這些人理出一個符合這個時代的體系,從法律制度上解決這個問題。此時社會上已經有了專利萌芽,只是法律制度還沒有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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