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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叛國的附馬(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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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崇政殿,發現呂夷簡和龐籍已經到了,三人站到了他們的對面。

趙禎升殿,賜座,對眾人道:「北境附馬劉三嘏,突然叛入本朝。按以前舊例,我們與契丹不納對方逃亡,該把他送回去。只是樞密太尉言,此次與以前不同。一是劉三嘏身貴位尊,自該鄭重其事。再一個,本朝正與契丹因為邊境軍馬多少,他設西京,本朝營北京而起爭執。劉三嘏此來,不依舊例送回,也未嘗不可。」

見三位宰相齊刷刷地看著自己,呂夷簡道:「我以為,先收留劉三嘏,慢慢與契丹打官司。跟營北京的事情捆在一起,非要契丹每年向我們賣馬不可!」

讓契丹賣馬,增強宋朝的軍事實力是一,還可以借些削弱契丹的實力。而且從西北運馬到河北,花費極大,從契丹直接買,確實省錢。契丹不答應,呂夷簡一直耿耿於懷。

龐籍道:「誓書是國誓,已經約定相互不納逃亡,豈可輕違!人無信不立,更何況是一國!是故,不必問劉三嘏逃亡的情由,命雄州直接送回即可!」

這也有道理。龐籍這個人方正嚴明,說過的話就要作數,在他看來是當然之理。正是因為他與呂夷簡的意見不一,才不得不請趙禎出面裁決。

呂夷簡和龐籍在樞密院一正一副,不是絕對的上下級關係,必須意見一致,才能處分軍國大事。樞密院發出的宣命,兩個人都簽字用印,才有效。政事堂一樣,正式敕令必須宰相全部簽字,重要的還要執政也簽,才能生效。

趙禎覺得呂夷簡和龐籍說的都有道理,一時難以決定,把三位宰相叫了過來。

見趙禎先看向自己,章得象捧笏:「臣以為,龐太尉所言為是。人無信不立,國豈可失信?真宗皇帝設國信所理北事,其中信字豈無深意?」

趙禎點點頭,又看向晏殊。晏殊捧笏:「臣以為,國誓不可違,送還劉三嘏於北朝甚有道理。只是其棄國來投,必有不得已之處,若是送還,可能招致殺身之禍。是故,不可遽將其送還,而應與北朝從容理論,以尋兩全其美之道。」

龐籍聽了,就想反駁,強行忍住了。不就是沒有兩全其美的辦法,才在放假的日子把大家召進宮來嗎。晏殊這話說的,什麼道理都占住了,就是不說應該怎麼辦。

大家一起看向徐平,他是首相,這個時候,意見就非常關鍵了。

徐平捧笏:「國不可失信,此為當然之理。只是,信義二字,說得清楚明白,有義才有信。眾人覺得此事難以處置,根本上說起來,還是不管怎麼做,要麼失信,要麼無義。」

徐平前世,為什麼大多數國家,都拒絕遣返政治犯,有的國家還拒絕遣返死刑犯,及其他的一些特定罪犯。說到底,是遣返違了他們國家的道義,而不能簡單地看作假惺惺的雙重標準。這種遣返的限制,必然會被某些人利用,但卻是必不可缺的。一個不講道義的政權,不管是內,還是對外,都難以取信於人。

遣返一定要有條件,只是看怎麼確定這些條件,雙方達成什麼樣的共識。

(大家冬至快樂。今天過節,請個假,只有一更,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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