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6章 要交給你了(2/2)
徐平點了點頭,范仲淹很器重狄青,又帶到了這裡來。當年狄青沒有選擇調到秦鳳路徐平手下,錯失了滅党項的機會,不知道以後在這裡,能不能把握住范仲淹給他的機會。
范仲淹又道:「酒要按都護說的,那最好不要城裡面賣,由三司賣給各部,他們自己到軍營里去喝好了。只是如此一來,城裡的小商賈失了生意。」
「不要賣給各部,還是賣給這些小商賈。只是讓他們到各部駐地去發賣,不要在城裡如此,不然要鬧出事來。到各部發賣,讓各部首領看管,出事了他們自己能壓住。」
范仲淹答應,沒有再問。為什麼不要直接賣給各部,還是要賣給小生意人,他實際是有些想不通的,就只當徐平愛惜小商賈的飯碗了。其實徐平不是這個意思,商業是有鏈條的,由三司直接賣給各部,這條鏈條就斷了。看起來這樣各部省了錢,其實對商業鏈條沒有好處。經濟要儘量拉開商業鏈條,在這個基礎上再去講成本和效率。賣給各部並不會讓士卒少花錢,不過是把商業鏈條的一部分利潤從生意人轉到了各部首領手裡罷了。
三司要抓住經濟的上游和大宗貨物,商業的末端儘量放開,才能把經濟做活。讓商業鏈條完全封閉,社會插不上手,商業行為就失去了放大作用。經濟的活力最重要的是在末端,成本和效率在前端,三司要管該管的,不要想把什麼都抓在自己的手裡。
正在這時,幾個士卒趕著一二十匹馬從城外走來,徑直向都護府去。
徐平看見,對范仲淹道:「還有一件事,現在朝廷正在收買党項人的軍器。勁弩和鐵甲盡入各軍,差一些的弩和弓及刀槍之類,要撥一些到你管下的巡檢司里。馬當然是由各軍先選,好馬入各軍騎兵,揀剩的再由你去挑揀為巡檢司士卒騎用,再剩下的才會撥到三司和驛鋪去。不過,刀槍弓矢之類隨時可以挑,反正各軍不會用。你最好及時派人去挑出合用的,過些日子,可就會直接分了運到各路巡檢司去。」
范仲淹笑道:「都護說得對,如此體貼,先行謝過。——對了,為何各軍不來挑刀槍使用?党項軍器,我看也不少成色精良的,並不比軍中使用的差。」
「各軍與巡檢司不同,他們的軍器全由樞密院統一配備,不得自行攜帶。軍中使用的刀槍之類自有制式,且有銘記,不能使作其他器械。就是收上來的勁弩,也會收到樞密院轄的作院,重新打造一番,成為制式再發到軍中。」
范仲淹聽了,微笑著點了點頭。徐平是要把樞密院直近的各軍徹底與地方管的巡檢司區分開,軍中自成系統。這軍改的大原則,這一帶開始先行。范仲淹不是個古板的人,隴右諸軍已經用戰績證明了這種做法,慢慢地他也想明白了。
條塊分割,在地方上就是郡縣代替封建,古人對其中的分別利害多次爭論,至柳宗元的《封建論》,基本絕了封建再起的土壤。現在軍改,本質上就是在軍中破封建,立郡縣而已,范仲淹對具體的軍事可能不太熟,對這種大道理卻容易理解。作為一代大儒,那麼多書他不是白讀的。設立各軍,就是對軍隊建立條的管理,軍權上收中央朝廷。設立各路巡檢司,就是留給地方塊的軍權,便於處理地方事務。巡檢軍力可以因地制宜,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軍事力量,只看面對的任務而已。這一點,范仲淹非常明白。
軍器、馬匹盡著各軍先挑,還是要中央制地方的思路。軍改的具體制度,很多范仲淹還不明白,不理解,沒有關係,在前線統領一方,他可以慢慢摸索。軍改的大方向大道理他卻是一點就通,而且非常贊同,這本就是要做的事情,只是以前沒有摸索出手段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