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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事發(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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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帶人出去忙了一天,豬沒帶回一隻,怎麼帶了這麼些人回來?」

徐平看著魯芳身後反剪著手的那一群人,不由笑了起來。

魯芳面容嚴肅,上前叉手道:「郡侯,今天卑職跟著那個販豬的鄭二到了他的村子裡,發現了一件了不得的大事,帶回來的這些都是人證!」

徐平本以為是魯芳跟本地的鄉民因小事起了衝突,心中不忿抓了人回來,待見到魯芳的神情,知道只怕自己猜錯了,正色道:「什麼事?說來聽聽。」

「廣武山中有個小村,裡面有人聚賭!而且不只是周圍的村民窖工,甚至還有周圍州縣裡的人過來,可知規模不小!」

聽了這話,徐平一愣:「這不是小事,你可是查清楚了?」

「千真萬確,不只是有卑職帶回來的這幾個人的口供,我還到了他們聚賭的地方外面,聽到了裡面賭客的聲音。裡面一擲動輒一兩百文,數目不小,甚至還聽到了有人喊出了整貫的數目,鄉間地方哪裡會有人下如此大的賭注?」

聽到這裡,徐平才明白自己真碰到了大事,對魯芳道:「你過來坐下,喝口茶慢慢說給我聽。公然聚賭,數目不小,地方上這可是大案!」

宋朝沿用《唐律》,並沒有新編法典。但在唐朝法律的基礎上,依據具體的案例和君主臣僚討論,又多有修改,編成《刑統》。賭錢按《唐律》是嚴禁的,宋朝依然沿用,但凡涉及到財物,一貫匹以下杖一百,一貫以上以盜論。惟有一種賭博方式不在此列,即是弓箭,因為習武是朝廷提倡的,可以用錢作注。其他所有的涉及到輸贏的,只有把贏來的錢吃了喝了,才不違法。所以涉及輸贏,大家說的是賭東道。

聽魯芳說的數目,這可不是普通的聚賭案了,那裡就是一群可以跟強盜相提並論的狠人啊!真嚴格按照法典判下來,參與的人不少要砍頭了,徐平豈能不認真。

魯芳喝了口茶,把自己今天怎麼跟著鄭二回到他家等候買豬,之後怎麼遇到熊二焦五,如何起的衝突,帶豬回來的路上怎麼被追擊,反勝之後又進了山村,看到了什麼聽到了什麼一一都說給徐平聽。

徐平靜靜聽著,等魯芳說完,沉默了一會,轉身吩咐隨從:「去把旁邊屋裡歇著的李通判叫過來,這是他的治下,先看他如何說。」

隨從應諾,轉身去了。

縣裡能斷的案子是杖二十以下,再往上的案子就要送州府,聚賭最低杖一百,這案子已經不是河陰縣能夠審理的了。

按照此時的政治制度,只有州府一級才是完整的行政單位,下面的縣很多職能被省略,上面的路不是行政區,轉運使路、軍事路、提刑司路和安撫使路的管轄範圍都不一樣。這種到了死刑的大案,是必須由州級來斷的,其他層級都是監督輔助。

制度上李參是這案子的主管官員,除非朝廷特旨派人來審,不然怎麼辦案還是由李參說了算,別的官員只能對李參案子審得怎麼樣發表意見。

不大一會,李參急匆匆地從自己的房裡出來,到了院子裡徐平面前,行禮道:「不知待制喚下官出來有何事吩咐?」

「今天魯芳偶爾到了鄉間去,發現了一件大事,附近廣武山裡有人聚賭,而且賭注不小。具體如何,還是讓魯芳說給你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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