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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瘋狂時代(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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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平理好袍帶,對王堯臣道:「我們到建春門一帶走一走,那裡最近熱鬧得很哪!辛辛苦苦忙了一年,現在到了結果子的時候,總得過去看一眼。」

王堯臣笑道:「雲行最近是公務纏身,出去走得少了,那裡我已經去過幾次了呢!」

一邊說著,兩人一起出了轉運司衙門。

一出門,譚虎急匆匆地跑過來,遞上一封書道:「都漕,孫沔離開河南縣時,寫了這一封書,說是一定要交到您的手裡。」

徐平接了過來,隨手打開看了,無非是對昨天自己在徐平面前失態表示後悔,希望徐龍圖大人大量,不記舊惡云云。徐平看過,便收到了袖子裡。

王堯臣搖著頭道:「這個孫沔,在你面前桀驁不恭,著實是失讀書人的體面!他怎麼又寫書來,難道心裡還不服嗎?」

徐平搖頭:「伯庸想得差了,孫沔是惡,不是蠢,事情他總是能夠想清楚的。來這一封書無非是為昨天的失禮道歉,一是不要把我得罪得太狠,再一個讓我知道他明白其中委屈。」

王堯臣聽了點了點頭,笑了笑:「如此說來,他果然不蠢!」

昨天徐平對孫沔的處置是相當重,但讀書人的臉面還是給他留著的。孫沔落到今天這一步田地,首先是糾結分司官員裝病鬧事,被王堯臣抓了現行。地方就是地方,州縣的權威是必須要保證的,得罪了王堯臣孫沔就在京西路成了孤家寡人。最重要的,童大郎的潛逃留下了巨大的虧空,不填上這個虧空,誰都支撐不住孫沔。最後無可奈何,童主管用自己的命堵一眾要債人的嘴,但能不能堵住,可是兩說。

雖然家裡管事的,店裡幫著做生意的,都叫主管,本質上卻有很大不同。一種只是純粹的僱傭關係,做一天事拿一天的錢,主僕只是習慣上的觀念,法律上並不適用。還有一種是與主人住在一起,料理一切雜事,很多時候可以直接代表主人,這是真正的主僕。

童主管毫無疑問是第二種,在法律上,他與孫沔的關係是「同居共財」。用徐平前世的法律關係作比喻,最常見的「同居共財」的關係是夫妻,而夫妻的共同債務,顯然不會因為一方的去世另一方就能夠得到解脫。既然童主管是孫沔家裡「同居共財」的奴僕,那他即使死了,債務也應該是向孫沔追討,他並沒有這麼容易脫身。

徐平只是貶了孫沔的官,並沒有破他的家,這一點做官的人都清楚,還是給他留了餘地的。面對面的時候,孫沔一是一直擔心被追討余債,再一個性格使然,一向桀驁不馴慣了,怎麼也不低頭。徐平命令他必須要在天黑之前出城,固然是對他的懲罰,也是防止他被債主糾纏的預防措施。現在他要離開了,必須要來封信,向徐平說明自己是知道這一點的。要是連一點都不做,那就是真蠢,蠢就無藥可醫了。

這個年代被奴僕連累,從而承擔連帶關係,因此被處理的關員並不少見。王蒙正的兒子王齊雄打死老兵,託辭說是家裡奴僕打死,程琳的說法就是「奴無自專理,且使令與己犯同。」最終王齊雄被勒令除名。

主人是不能把自己犯的罪推給奴僕的,連帶關係跑不掉。徐平是因為要給投錢到童大郎那裡的人一個教訓,藉此初步整頓一下金融秩序,才故意放過了孫沔。至於那些受了損失的分司官員和權貴之家,沒有御史一類人物給他們出頭,只能吃這個啞巴虧。

與王堯臣騎馬,帶了譚虎等幾個隨從,徐平一路來到了建春門內。

此時日上三竿,建春門大街上人頭攢動,車水馬龍,簡直跟京城大相國寺一般熱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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