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少取多予(1/2)
說了一會閒話,徐平又問李覯修路所需的人力。
李覯道:「主要的事情,自然是由廂軍去做。都漕要修的路是個精細活,隨便征人也不放心。一些零碎的活計,比如挖土鋪石,路邊栽樹,才用到沿路的民夫。」
「南陽縣還好,魯山縣民戶不多,只怕本地民夫也沒有多少。」
聽了徐平的話,李覯道:「都漕說得不錯,下官想的是從臨近的縣抽調,主要是方城和葉縣,實在不足,才到許州和蔡州調人。」
徐平想了想,才道:「人自然是可以抽,只是我問你,動工正是春夏之交,並不是冬天農閒的時候,徵發徭役必然有民戶不願去,又當如何?」
「下官也想過,有兩個法子拿不定主意。一是不管願與不願,都要徵發,讓縣裡看住里正,按戶抽人。只是如此做,必然會引起民間的怨氣,有些不妥。再一個就是有那不願意服差役的人家,可以出錢僱人來做,官府只管點齊人頭。這樣一來做工的就只有貧苦人家,只怕民間也會有非議。兩個辦法各有優劣,定不下來。」
徐平笑道:「第二個辦法好,便就用後一種。」
這就是歷史上王安石變法中募役法的雛形,此時不少地方已經採用。王安石變法的內容當然不是憑空想出來的,其實大多數措施都經過了實踐。不過變法的時候有了太多為國斂財的意圖,又急於求成,再加上黨爭,在實際執行中變了模樣。
比如募役法,本來只是普通差役的補充,公私兩便的事情。被變法派採用之後,一刀切地代替了原來的差役,為了更快得到更大的政績,最後走向了極端。比如本來下等戶是不負擔差役的,實行募役法後免役錢也攤到下等戶頭上。結果最終民間百姓的負擔並沒有減輕,只是充實了官方的錢袋子而已。
這樣的時代,這樣的經濟基礎,並沒有實行完全的募役法的條件,徵發徭役是必不可少的。作為徭役的補充,部分實行免役法倒是可以,方便官方,也方便百姓。
至於差役,比如民間談之色變的里正和衙前,倒是可以用募役代替,最好直接變成公吏,納入官方編制。實際上王安石變法也是這樣做的,只是這樣做了之後收免役錢比官府付出的多出太多,成了斂財手段而已。
別說是這個時代,就是千年之後義務工直接折成錢從民間徵收,也成了農民巨大的負擔,讓農村民生凋弊。徐平前世在農村跑得多,明白這中間的細微變化。
李覯當知縣的時間不長,對於這些事情還沒有清晰的認識,見徐平這樣說,自然就一口答應下來。其實在心裡,他也覺得第二種方法簡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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