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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步步為營(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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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司的時候,中書有呂夷簡牽制,有王曾壓著想平穩不折騰,徐平沒有辦法推行這些政策。現在到了地方,終於找到了突破口。利用戶等重定條例的機會,把社會上沉澱的資金逼出來,加入到即將開始的商品經濟大潮中。

按照律法,儲存現錢本來就違法,只是難於執行,而且沒有太多的意義,地方官府也沒有動力去推行。徐平現在只是給地方官府一個認真執行的理由,把社會上的現錢清查清楚了,便就會增加中上等戶的數量,自己更加容易做事,這跟他們的利益息息相關。

也不用怕這項政策推行下去會導致銅錢從京西路大規模地流出,私自攜帶大量銅錢一樣違法,算是走私。錢法最嚴厲的時候,就連開封城內帶銅錢出城門,超過數量一樣是犯法的,到了天聖年間才正式廢除這項禁令,但各州之間依然不許大量攜帶銅錢。也正是如此,不管什麼原因,出遠門必須把錢換成飛票或者金銀等輕貨,雖然會被收手續費,也只能如此。不僅僅是因為銅錢難運,更因為法律就是如此規定。

這個年代,銅錢並不是可以自由流通的貨幣,是有地域限制的,不然西川數路的鐵錢制度早已經崩潰。這些限制,給了徐平推行政策的方便。

李參最先打破沉默:「如此一來,錢入戶等,那民戶私藏現錢便就不違禁了?此事要政事堂下敕令同意才行,我們一路可沒有如此權限。」

徐平笑道:「難得糊塗,有的時候不要把事情算得那麼清楚。我們只要不再受理因為私藏現錢的案子即可,禁令還是留在那裡。真到了不得不廢的那一天,自然而然就會從法令里廢掉,政事堂說不定會主動下敕令呢。」

這話一出口,其他人都一起笑了起來,知道徐平是在打馬虎眼,本路的改革先推行下去。跟法令違背的政策,只是從執行方面下手,而不直接去廢除法令。這樣一來,地方州縣便就有了靈活性,也不會因為法令變更而引起大的動盪,最主要是避免來自朝廷的阻力。

官場上做事本來就是這樣,怎麼可能完全按照律法來?就是按律法,怎麼解釋,怎麼去執行,歷年的詔書和敕令還有衝突呢。官員如果能力和經驗不足,會被公吏左右。胥吏地位那麼低,怎麼做到的?便就是在按例行事的時候,專門揀他們希望的條例出來,看你不順眼了便就揀根本做不到的條例,官員對條例不熟根本沒有辦法。

先易後難,從實事做起,用事實去說話,是徐平的基本原則。最好能夠先不要動現有的法令,等動社會發展到那一步,水到渠成,自然會有人去推動。自己掌握大局,何必去做這種容易引反彈的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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