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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章 沒搞頭(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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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紫不緊不慢吃著三鮮餛飩,聽他發完一大堆牢騷抱怨,而後說道:「一會兒把電子版的案件卷宗發我郵箱,資料儘量全面一些。」

小明:「……」

片刻後,他真要哭了,「小姐姐,咱們真的不能這樣……」

「我知道。」慕紫嘴裡吃著餛飩,聲音含糊不清,「放心吧,我沒想成為全民公敵,也沒讓你立刻答應對方,先看看卷宗,要是有搞頭,我們再商量著來。」

有搞頭,意思指這案子裡有值得折騰的內情。

小明的心情苦澀而糾結,他那小律所每日裡忙的都是扯皮罵架的鄰里糾紛,身為一個男人,不是不惆悵,有時候雄心壯志冒起來,也會期待警署里的表姐能介紹幾樁大案給他做,現在倒好,大案真的來了……

可是,這是會引起民憤的啊……

要是被人知道他給虐殺案的殺人狂魔辯護,只怕第二天,律所就會被人砸了!

「小姐姐……」曲明駿還想再掙扎一下。

「吃早飯呢,回頭再聊,案件卷宗記得儘快發過來。」慕紫說完,掛了電話。

「案件卷宗是什麼?」身旁的白薇問道。

「是課外作業。」慕紫學會了慕容承那一套,瞎胡扯,「我和同學加入了學校里的偵探社,模擬案情調查,這個是課外作業。」

「哦,這樣啊……」白薇果真沒有懷疑,說道,「格瑞的課外活動挺豐富的。」

「是啊。」慕紫應和。

吃完早飯,慕紫回房間查收郵件。

要不是曲明駿提到夏女士,她甚至都不知道這樁案子的兇嫌姓夏。

——夏辰安,單親家庭隨母姓,21歲在校大學生,11月2號有人看見他從幼兒園門口帶走女童周萱萱,6號周萱萱的屍體被人發現,屍體手腳被跳繩捆綁,而跳繩最後被證實是夏辰安在案發日當天於超市購買所得,這個算是指控夏辰安的關鍵性證據。

夏辰安的口供很耐人尋味,他說自己帶走周萱萱是出於好心,為了送周萱萱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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