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緋聞女王(14)(2/2)
可他沒辦法捨棄這個身份,沒了這個身份,他連站在她身邊的理由都沒有。
…
就算艾琳再怎麼不接受,明殊都已經決定好了,她不會繼續拍戲。
她不拍戲,艾琳總不能綁著她去吧?
艾琳心底怒火難忍,那些來解除合約的,艾琳也不客氣,漫天要價,有的人會和艾琳討價還價,艾琳直接拍對方一臉的合同。
她只是按照合同辦事,不給錢就別解,不然就法庭見。
要解除合約的不是艾琳和明殊,對方不占理,只能憋屈的拿錢。
比起賠錢,得罪厲少南更可怕。
至於他們為什麼不怕姜家,大概是因為隔行如隔山,姜家想做什麼,還得在這個圈子找人幫忙,所以利弊關係,他們考慮得很清楚。
合約都解得差不多,明殊召開新聞發布會上,宣布她息影的消息。
只是息影,並不是退出娛樂圈。
發布會上明殊被人問是否是怕了厲少南,
「怕?我還不知道這個字怎麼寫呢!」明殊笑著說出這句話,明明是如江南山水溫柔的聲音,偏生讓人聽出了囂張的味道,「這個圈子,以後誰說了算,那還是不定數,且行且看。」
有點餓了,不知道什麼時候能完,這些小妖精問個問題沒完沒了。
有記者又問:「既然如此,姜小姐為何要息影,以星光娛樂,您完全可以繼續拍戲。」
明殊微笑滿滿,周身都洋溢著活力,眸光閃亮,「人生在世,要大膽去追尋自己的理想。」
更餓了。
朕想去追尋自己的理想了。
眾人:「……」
明星的理想不就是大紅大紫嗎?還想怎麼樣啊?上天啊?
明殊的理想大概就是——吃。
拍戲耽擱了她吃,所以不拍了。
厲少南這一出,別說讓明殊生氣,簡直就是瞌睡來了送枕頭,她正找不到理由跟那些簽過合同的違約,現在不但不用違約,還能賺一筆。
這下好了,厲少南是一拳頭打在棉花上,人家壓根就不在乎能不能拍戲,反而因為這件事,賺了一筆。
如今又是星光娛樂的女總裁……
這大概是今年最好笑的笑話了。
也有人猜測,厲少南接下來就要對付星光娛樂了。
星光娛樂根基確實比金隅娛樂薄弱,這一點是星光娛樂的死穴。
但明殊似乎並不怕,整天高調的出席各種……酒店飯店零食店。
而姜潯在這件事上沒出什麼力,明殊自己就搞定了,姜父知道明殊不拍戲了,那可高興壞了,只要她不拍戲,一家公司她想怎麼敗就怎麼敗,完全不在乎。
明殊:「……」有錢真任性。
#昔日紅透半邊天的女星,息影后不努力經營公司,反而走街串巷,這是要改行了#
這條新聞籠統的概括了明殊從宣布息影后大概的行程。
早上九點到公司,十二點準時下班,吃飯的地點每天換一個。
一點鐘回公司,六點準時下班。
朝九晚五的上班時間,還特麼學員工掐下班時間,有沒有一點總裁的樣子!
下面都是一些偷拍的照片,雖然照片上的明殊基本都在吃東西,可照片上的人依然美到炸,她隨時隨刻都保持著微笑和該有的禮節,吃東西都吃出了盛世美顏,三百六十度毫無死角的美。
就憑接這條新聞,明殊在網上又圈了一波吃貨粉。
#原來吃貨也能這麼美,是我吃的方式不對嗎?在線等,挺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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