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三十一章 吳揚吳越(1/2)
拒絕了趙倩的好意之後,李木槿就把趙倩娘倆給送走了。
送走之後,她則到酒樓給退了房間。
在一個包子鋪子買了三十來個包子,便上路了。
「好了,從現在開始,咱們就走著趕往日後你們生活一陣子或者生活一輩子的地方。咱們都是第一次見面,誰也不了解誰,因此為了讓大家儘量彼此熟悉,咱們走回去。這裡,我想要先提醒你們一下,從嘉陵郡走到舞陽縣,咱們有可能一路走到半夜,也有可能走到明天早上。」
快馬加鞭,他們從舞陽縣趕到嘉陵郡還要一上午的時間呢。
要是用走的,說走到明天早上,那也有點勉強。
但不管怎麼樣,就如她所說的,這正是了解他們的機會。
李木槿說完,李木娟和王玉玉兩個不用走路的人都有些臉色難看,本以為那走著的十人也會有反對的聲音。
可誰知道,那十個人竟然沒有一個吭聲的。
「好了,你們都走到前面去,我們在後面跟著。告訴你們,你們的賣身契都在我手上呢,走到路上別起什麼壞心思,要不然饒不了你們。」
這些孩子最大的十五,最小的十一。
十個人說不定一路趕回去真的會生起別的心思。
囑咐了一聲,李木槿讓李木娟和王玉玉上了馬車,她坐在原來的位置上,待那十個人朝前走去的時候,她駕著馬讓它慢慢的跟著那十個人身後。
一行十人,再加上身後的馬車,這隊伍十分顯眼。
等到城門口,還被守城門的官兵專門攔下,檢查了一遍。
李木槿買人走的是正規手續,所以官兵檢查了一下,便放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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