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五十二章 招人事宜(1/2)
加上家裡的那些,再要十個人足夠了。
她要的人少,很容易就能在村里找到了。可是聽到她所說的哪些條件,李凌風卻皺緊了眉頭。
「二十歲到三十歲之間,性子沉穩,我倒是能理解,可為什麼要有孩子,還要家庭和睦?」
有沒有孩子,家庭和不和睦,跟幹活有關係嗎?
「二十歲到三十歲之間的女人都是外村里嫁過來的,既然是嫁過來的人,那始終不是咱們石霞子溝的人。有了孩子,她的心就開始偏向石霞子溝了,要是家庭和睦,那你說,對她來說,是娘家重要,還是婆家重要。」
現在這個時代,不像是前世。
這裡的女人都是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基本上嫁了人一輩子就沒跑了。
要不然這個時代嫁過女人也不會在婆家伏低做小,其實不就是怕自己被趕出家門嗎?
不過不管在哪個時代都有異類,萬一她招去的人,有些人心懷不軌,那她不是自找罪受嘛!
李木槿說完,李凌風想了一會兒。
結果自然是同意了李木槿說的話。
「行,這件事,你就交給我好了,我會幫你找好的。」
其實他們家非要拿捏住這件事,完全是為了村里好。
要不然這些活計,李木槿完全可以憑藉著自己的心思去找人。當然還有最簡便的一種方式,那就是到牙行買人。
現在到牙行買一個簽了死契的僕人,可是花不了多少銀子。
當然這個花不了多少銀子,是對李木槿來說。你看一個人二十兩銀子的話,買一個十歲的,能幹好幾十年的活計。再加上有死契在手,這個人還不敢有二心。
所以就算是李木槿提出再多的理由,他也得答應下。
「除了這件事,你再找幾個三十到四十歲的婦人,踏實能幹就行,武館那邊需要幾個廚娘和打掃。還需要兩個看門的男子,你看著找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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