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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12章 未雨綢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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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武四年開春二月,在朝廷詔令催促各州普查戶籍人口與田地加快後,揚州最先完成上報。按州牧龐法起的奏疏,揚州戶籍為十五萬一千二百八十戶,口數為一八十九萬一千人,良田九千八百萬畝,旱地六千八百萬畝。

劉義符將奏書上報的數目用算盤一算,平均一戶達到了十二人,這個數據就比較靠譜了,揚州可是並了南徐州、南兗州,龐法起又查得很實在,能達到這個數算是不錯了。

不過田地是總數,其中各有兩百萬畝是官田,也就是這幾年陸續開荒的無主田地,郡縣一般是僱傭農戶自帶農具耕種,並立下契約文書,收成官府得三成,農戶得七成,這些田地農戶不用計稅。而收起來的糧食,除郡縣扣下一些周轉用度,其餘上繳。

所以整個朝廷官府其實就是一個集最大的地主、工商業主為一體的機構。原本官員經營產業是被默許,只收取少量商稅,但自去年開始,有了產業作坊稅和行商稅。作坊稅率較低,官府仍會給予支持,行商稅則按品類,一般三十稅一到十二稅一不等。

劉義符讓韓龜壽查找出前朝的戶籍來對比,結果根本沒辦法比,東晉的戶籍僅僅是揚州就有三十一萬戶,但所有的資料是只有戶數而沒有口數,田地的記載更是諱莫如深。

沒有對比就很難真正確認地方上報的數額是否真實可靠,只能靠皇帝的第六感判斷,或者等到五年十年後再對天下人口與田地過一次篩子。

直到三月,各州人口普查上報完成,經統計一共十八個州,總戶數為二百六十八萬戶,總人口為二千二百七十八萬口,計平均數為每戶八人有餘,這已經非常接近真實口數。

這其中收復關隴與河東就增加了五十多萬人口,然後對閩州、黔州、湘州、荊州諸蠻的平定又累計獲得近六十萬人,這就是一百多萬口。

最重要的是將戶籍與田地綁定式清查,使隱藏戶籍無法逃脫,不過仍有寺院、道觀、或一些塢堡人口、深山逃戶可能仍逃避了普查。

不過新的《皇宋刑典》已有規定,所有在職官吏,及入學士子或家人,但有事佛奉道者,經查實一律革職,舉家罰服勞役二十年,從律令上迫使官吏與釋道二門劃清界限。

當然,這只是第一步而已,沒有了地方官吏和大族的供奉支持,釋道二門就是無根之木,無源之水,沒有了人力和財源,這也是劉義符到蜀中,和尚想要接近遊說的原因,可劉義符絕不會給他們機會。

對釋道的監管與縣下鄉里基層的改制,劉義符還不想那麼快推行,這必須要在軍事上對北魏取得絕優勢才行,否則可能會有許多地方豪族帶著人口逃亡魏境,甚至有可能釀成叛亂,劉義符不得不小心。

因此,這一年的政務大略,就是在戶籍與田地清查完成後,繼續完善郡縣兩級直屬商部、戶部的稅吏黜陟,因為對於最底層的庶民來說,朝廷官府是否清明就體現在稅收和刑事案件的判決上。

苛政猛於虎,往往就猛在基層稅吏和差役手裡,所以以這類人員的選拔升遷還是革職,原本並沒有一定的規制,完全是縣令、縣長說了算,有的鄉縣基層被大族把持,縣令甚至被架空,或者是小吏世襲,代代相傳,這就很壞朝廷大事。

而新修的《皇宋刑典》已經給基層制度打了個補丁,所有在編制內的小吏、或小吏僱傭的幫差者、雜役全部納入上計範圍,從最低級鄉老到州吏書令史級別,都是不入流品的小吏,在地方為州郡兩級才能主官考評其政績,在京則為各部衙主官。

小吏連續三年獲優評加薪俸,五年獲優評可升遷入品,成為品級官員沒有上限,但是在科舉推行後,未通過京試的官員註定是很難拜相,不過也沒有限制為不許,這使小吏拜相仍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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