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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 我真不想唱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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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颳風這天,我試過握著你手」

手機的鬧鐘把方別吵醒。

這鈴聲是他錄下來的蘇沐凜的歌聲。

感謝七十寸大彩電,它居然還有錄像錄音功能。

睡醒之後方別躺在床上依舊沒動彈。

他昨天晚上又做了個夢。

他夢到《素人歌王》八強的舞台上,自己一首十二分半的《情歌王》直接把所有人都唱傻了。

大小姐崇拜的看著自己,四位評審大咖都跪倒在自己的休閒褲下求自己給他們寫歌。

然後節目組發現自己假唱,自己徹底跌落谷底

只有大小姐對自己不離不棄,也只有她相信自己,但她也把自己關了起來,每天逼著自己寫歌,否則就不給飯吃

甚至她的雙眸都失去了高光。

太可怕了

正所謂日有所思,夜有所夢。

方別明白,這是老天在提醒自己,如果自己去參加那什麼狗屁《素人歌王》的八強,那夢裡發生的一切就是自己的下場。

於是方別毫不豫猶撥通了大小姐的電話。

很快那邊就接通了。

「方別?昨天我表現的怎麼樣?」

「額完美。」

「嗯,下周十六強的歌我還在考慮。你覺得《花海》、《楓》、《七里香》、《發如雪》、《淘汰》、《紅白玫瑰》這幾首裡面選哪首參賽更好?」

「這是你第一張專輯選的歌?」

「對,我哥說在這個節目上就唱幾首新歌,只當是宣傳了。畢竟你寫的這幾首歌每首都是專輯主打歌的級別。先說說你覺得哪首歌參加十六強好。我想試試《紅白玫瑰》。」

我特麼覺得哪首都不好!

「額,《紅白玫瑰》是一半兒國語一半兒粵語來著吧,這種獨唱真的好嗎?」

「有道理,那不如八強的對唱咱倆就選這首歌好不好?」

「」方別忽然想給自己一嘴巴。

我特麼不想唱啊!

「小凜,我忽然靈感爆棚有了首新歌的點子,我覺得十六強你可以試試,不然你聽我給你唱一遍?」

「新歌?好啊。」

大小姐心裡甜滋滋的,甚至她還覺得有點兒奇怪。

方別是文藝青年嘛,文藝青年就喜歡拐彎抹角。

不過他什麼時候這麼大膽了?

那邊方別清了清嗓子,開始對著電話唱歌:

「兩隻老虎兩隻老虎跑得快~跑得快~一隻沒有眼睛一隻沒有尾巴真奇怪~真奇怪~」

話筒中沒聽到蘇大小姐的聲音,她保持了沉默。

不知為何,方別覺得有些心慌。

「那不然我還有,一山一山亮晶晶~滿天都是小星星~」

對面還是沒出聲,但也沒掛斷電話。

「我還有!小燕子~穿花衣~年年春天來這裡~」

「丟手絹~丟手絹~」

對面蘇大小姐終於說話了,不過她聲音冷了不少:「方別,你這是提醒我還是個小孩子嗎。」

「也不是。」方別打死都不承認,「我只是覺得吧小凜,咱退賽怎麼樣?」

大小姐聲音冷淡:「給我個理由。」

方別拼命消耗腦細胞:「你看,吳凱的電影就要殺青了。咱倆馬上要去劉芒的劇組拍戲,這節目有點兒耽誤時間」

「節目最多還有一個月結束,到時候吳凱剛好殺青。」

「那咱倆不是得熟悉熟悉劇本?還有表演,你總得了解了解我的日常習慣才能演好好吧?」

「不用擔心,我對你比你自己還了解。」

「啊?有這回事不是!你都不用複習高考的嗎?還是說你已經打算讓家裡出錢出國留學了?」

這是方別最後的撒手鐧!

高考!這是方別最後的救命稻草!

「呵,方大官人怎麼忽然關心起我來了?」那邊蘇沐凜不知道是不是跟方別相處的時間長了,也學會了一點他的陰陽怪氣,「你也不看看現在都幾月了,高考早就結束了好吧。順便一說,我已經提前被我哥的文華學院錄取了。」

高校自主招生名額嘛,懂的都懂。

那些下棋體育世界第一進去的就不說了,能站在金字塔頂端的人,他當然是天才與勤奮缺一不可。

這種人進頂尖高校也沒人說什麼。

但比如靠著所謂健美操特長進去的,或者進去之後拿了博士學位,卻連知網都不知道的那種

嗯哼,多的不再說了。

不過蘇沐凜當然不是走的後門,她是靠自己的真本事拿到的特招名額。

首先,她高考成績距離滿分就差不到二十分。

其次她特長簡直強的過分,履歷也漂亮的一塌糊塗。

這種人是各大高校搶著要的天才。

蘇老哥的學校能搶到她,也是因為她是蘇老哥親妹妹。

否則也輪不到文華學院下手搶人。

蘇沐凜其實不需要再學習什麼了。

她之所以選擇文化學院,就是覺得在作詞上自己差的方別太遠。

為了能在未來繼續與他一起完成那些方別靈光一現出來的經典歌曲,她選擇去文華學院充實自己的知識儲備。

不然同一首歌,曲子方面她有把握自己寫的後半首跟方別的前半首一個級別。

可歌詞上就不同了。

她哥哥那種級別的大咖,一眼就能看出一首歌前後歌詞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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