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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合影(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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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他這口氣,好像對於倪勝的住處還挺嫌棄的,賀寧和湯力一時之間都不知道該說什麼好,索性什麼都不說,聽聽何志文接下來能說出些什麼來。

「當時我一看他就住在那麼一個破地方,當時都想要放棄了,可是手頭確實是太緊張了,再不『開張』就真的不行了,沒有辦法,我就往好的方面想一想唄,那個小破樓兒,破也有破的好處,就那老破窗子老破門,根本不費吹灰之力,分分鐘我就能給撥開,而且樓層也矮,我的猴兒出出入入的肯定也怎麼都方便,所以後來我琢磨了一下,覺得閒著也是閒著,就當幫猴子熟悉熟悉業務了唄!」何志文苦著一張臉,繼續說起自己當時的心路歷程來。

「沒看出來啊,你這人還挺樂觀的。」賀寧聽到這裡,忍不住調侃了一句。

「哎呦,小妹子啊,你可就別擠兌我了,我這現在哭的心都有了,我還樂觀個屁啊!」何志文連忙說,「我那不也是沒辦法麼,再不『開張』我就快要喝西北風了!這大冬天的,水果也貴,菜也貴,剛過完年,肉也不便宜,你說我這開銷不也跟著上去了麼!再說了,我還養著猴兒呢,它一天到晚的水果就得吃不老少,我都已經挑便宜的買了,那也還是費錢啊!所以當時就想著說干一票吧,哪怕能混個一百二百,起碼也過渡一下不是麼!所以我那天晚上就帶著猴兒去了,去到樓下一看,那家的窗子居然還開著呢!那不就更省事兒了麼,我就把猴兒放出去了,過了一會兒,猴兒自己從樓梯大搖大擺的下來了,偷了個手機,一個筆記本電腦,還有一塊手錶,沒別的了。手機我賣了,筆記本電腦還沒賣出去,手錶……手錶在這兒呢……」

他晃了晃自己的手腕子,從袖子裡頭緩緩的滑出來一截兒金屬的表鏈。

「那你當時沒有發現你的猴子有什麼異常麼?」賀寧問。

「沒有啊,當時黑燈瞎火的,我就看它吭哧吭哧的搬了一個筆記本電腦下來,還挺高興的,覺得說行,這猴兒我沒有白養活,那麼重那麼大的一個筆記本兒電腦,都能給我扛下來,而且自己還會開門了!然後我就把東西背自己身上,帶著猴兒騎自行車回家去了。」何志文垂頭喪氣的說,「現在回頭想想,是有點不對勁兒,我那個猴兒不會開鎖啊,我當初特意沒有教它,是怕剛買回來馴的那會兒,萬一關不住,它再自己把門鎖打開跑了,那我的錢不就打水漂了麼!那天晚上肯定是那家的屋門本身就是開著的!所以我那猴兒拿著電腦,從窗戶走不了太重了,跳不上去,所以就在屋子裡亂轉找地方出去,結果發現門開著,就大搖大擺的從門走出去了唄!我也真是夠那什麼的,好不容易『開張』一回,結果還遇到了這種事兒!你們要相信我啊!我真的跟什麼殺人沒關係!真要是那麼巧,也肯定是人在我的猴兒進去之前就已經死了,我讓個猴兒上去偷東西而已啊,要是你說那人是被撓了,那我信,被殺了?就一隻猴兒,它咋殺人啊?」

賀寧和湯力沒有搭腔,何志文現在的說辭還沒有經過驗證,不能夠保證他是不是真的全部和盤托出,但是他的這種說法倒是也的確可以成立,能夠被視為一種可能性。窗台上沾著血的猴爪印從方向上來講,的確是從窗台下面想要爬上去的那種姿態,但是最後因為脫了手,所以爪印是有些凌亂了的。何志文提到猴子幫他偷了一台筆記本電腦,而且還是很大很重的那種,方才他們兩個親自帶著人去捉了那隻猴子回來,以那隻猴子的體型和體力,估計想要抱著那麼重的電腦爬上窗台,再從窗口離開倪勝的住處,這也是不太可能的。

假如真的在那之前已經有人潛入屋內將倪勝殺死,臨走的時候倉促之間並沒有把門給鎖好,猴子撿了個便宜,從門縫出去,這也是非常合理的一種假設。

「你的猴子就只給你拿了手機、手錶,還有筆記本電腦麼?你不是說你也教過它認識錢包麼?它沒有順便把死者的錢包拿給你麼?」賀寧問。

「沒有沒有!真沒有!」何志文苦哈哈的連連擺手,「這手錶一會兒我都褪下來給你們!我可不要!現在這麻煩還不夠大麼?我除非腦子裡面有屁,否則的話瘋了麼我?都這種時候了,我還想把錢包藏起來?真的是沒有,我其實當時也有點納悶兒來著,我猴兒對錢包還是挺認的,所以我估計,它是壓根兒就沒有看到錢包的影子,沒找到!誰知道是那人沒錢包,還是錢包被人拿走了啊!」

湯力微微蹙眉,心裏面浮出一個疑問來。以當時案發現場的狀況來看,被人翻箱倒櫃的找過東西,應該是的的確確有失竊的,不像單純為了偽造現場而造成的那種混亂,但是死者倪勝的筆記本電腦並沒有丟失,手機沒有丟失,就連現在戴在何志文手上的那塊手錶,都是市場上價值幾千元的品牌,同樣也沒有丟失,這就有些怪異了,在倪勝家中丟失的到底是什麼東西呢?是什麼誘惑大到了讓對方可以不把手機、電腦這些東西看在眼裡?一個價值幾千元的手錶和價值幾千元的手機都被留下了,為什麼偏偏錢包卻被人給那走了呢?

「手機你拿到了之後,有沒有注意過裡面有沒有什麼個人的信息,比如說照片之類的?」賀寧問何志文,既然何志文能打開手機裡面的社交帳號,看到方才那個女孩兒給網名為「瀟灑來回走」的倪勝的留言,自然應該也會看到其他的。

「有,他那個聊天的裡頭,有好多小姑娘啊,看頭像,都挺漂亮的,之前你們看到的那個,就給他留了一堆的話,求他出去見個面什麼的,我這不就一時昏了頭麼,」何志文有些懊惱的說,他似乎覺得如果不是這次糾紛,或許自己還有機會可以躲過警察的追捕,「我歲數也不小了,馬上就要四十歲了,到現在都還是光棍一條,我看那個小姑娘的照片,覺得人挺漂亮的,就想著網友麼,還是沒見過面的那種,又不知道對方到底什麼模樣,不是都說什麼你永遠也不知道跟自己聊天的到底是人還是狗麼,所以我就琢磨著,我就冒充那個丟手機的跟她見個面唄,萬一我嘴巧,能把人給哄住了,這不是等於還幫自己解決了一下個人問題什麼的麼!我哪能想到那個小妹子那麼潑辣啊,一見面根本我都來不及動用一下我的口才去迷惑她,她就先翻臉了,到後來就鬧得那麼沸沸揚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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