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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快遞(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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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莫最近變成了憔悴莫,白天事情一大堆,每天碼字到凌晨,偏偏遇到了重感冒,還不能吃藥,每天帶著濃濃的鼻音,抽抽搭搭的,真是不好受,這眼看著還有半個月就過年了,估計很多人都會事情很多,很忙,大家都注意身體,麼麼噠!】

一聽到這個名字,賀寧就有一種眼前一亮的感覺,看來自己和湯力並沒有認錯,那個男人應該就是寵物醫院的人給他們描述過的那個養猴子的男人了。此人名字叫做何志文,拋開姓氏不算,「志文」和「文志」只是一個字的順序問題,很有可能是此人臨時被寵物醫院的人要求登記姓名和住址,所以一下子也想不出來什麼順口的假名字,又出於某種目的不願意登記自己的真名,索性就把姓氏省略掉,再把自己名字的那兩個字給顛倒下順序,這樣就糊弄過去了。

該打聽的也打聽的差不多了,不過出於演戲就要演到位的目的,兩個人還是從女攤主那裡買了一塊肉走,臨走的時候女攤主還讓賀寧給她的「姥爺」帶個好,賀寧滿口答應著,心裏面默默的對這個素不相識的老人表達了一下歉意,這個好恐怕是帶不到了,不過也多虧了他那個和自己有幾分相像的外孫女,託了她的福,自己和湯力才會這麼巧合的得知了那個男人的姓名,以及他的盜竊前科。

和擺肉攤的女攤主聊過之後,天色也跟著暗了下來,賀寧和湯力提著一個塑膠袋,塑膠袋裡面裝著一塊豬五花肉,走回了停車的地方,已經這麼晚了,繼續調查下去要不然就是一無所獲,要不然就是打草驚蛇,這兩種結果他們暫時都不想要,索性就打道回府,先查一查那個何志文的案底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這個何志文如果真的像那個肉攤的女攤主說的那樣,在監獄裡頭一關就是將近十年的時間,那他當初的盜竊金額可不算小啊!」賀寧努力的回憶了一下盜竊罪的量刑標準,原本在學校裡面這些自然都是學過的,不過隨著時間的推移,經濟水平的變化,立案金額和量刑的金額也都跟著在發生著變化,到了工作崗位上,他們這一邊並不是負責盜竊類案件的,所以一下子也做不到張口就來的程度,好在想一想還是有一個大概的判斷的,「能判十年左右,最起碼也是盜竊了價值六萬元以上的財物了!這樣的金額,肯定不會是當街扒竊,應該是入戶盜竊那種。可是如果真的是這個何志文,要是說他出獄之後又重操舊業,這倒也不是不可能,如果真的所有犯罪分子都是很容易改造的,那麼就不會存在『在犯罪率』這種東西了不是麼,但是假設真的是他,作為一個經驗豐富的累犯,自己一個人輕手利腳的入室盜竊難道不是更好麼?為什麼偏偏要帶只猴子一起呢?還有,除非他之前就跟死者倪勝有交集,否則沒必要去盜竊財物還隨身攜帶兇器和雨衣,做好了要殺人的充分準備吧?總覺得這次的案子看起來並沒有什麼大不了,但是實際上真的調查起來,到讓人覺得奇怪得很呢。」

「你說的對,咱們先回去查一下何志文當初是怎麼判的。」湯力點點頭。

在沒有對何志文之前的案底做出充分的了解之前,說再多也是浪費,賀寧索性也暫時先讓自己的大腦休息休息,不再去想關於何志文的事情,她把視線落在了那一塊裝在塑膠袋裡的五花肉上:「這塊肉你帶回去做菜吃吧!」

「我冰箱裡還有,你帶回去吧。」湯力怕賀寧自己一個人生活上面會多有不便,「免得還要去超市買。」

「沒事,讓你拿著你就拿著吧,我之前跟你說過的吧,我最擅長的烹飪種類就是——煮粥!」說起自己的廚房技能來,賀寧有些慚愧,自嘲道,「我以前也和我爸媽學過做飯做菜,但是我炒出來的菜明明什麼調味料都沒有少放,步驟也沒有問題,賣相也還可以,偏偏就口感特別詭異,我媽一開始還想提高和改造我,後來次數多了,也就放棄了,說浪費糧食有罪,我還是別練了。所以啊,這些材料你給我也是浪費,咱們就別『犯罪』了吧,要不也算『知法犯法』了!」

湯力見她這麼說,倒也沒有繼續堅持,只是想了想之後,才說:「當時阿姨帶過來的那些吃的,你應該自己多留一些。」

「那怎麼行,那可是我媽為了對你表達謝意,特意起大早給你做的,要是被我吃了回扣了,她非得修理我不可。再說了,我也沒有那麼大的飯量,留多了到最後吃不完也是要壞掉,還是浪費。」賀寧擺擺手,表示湯力沒有必要這麼想,順便又追問了一句,「對了,這都兩次了,我都沒想起來問問你,我媽做東西合不合你的口味啊?可別不合口味你又不好意思告訴我,反倒就成了負擔了。」

「合口味,很好吃。」湯力不假思索的回答道,就好像生怕自己的回答有了半點遲疑,會讓賀寧產生不必要的無解似的,「我都吃完了。」

「那就好,」賀寧笑著點點頭,「我媽對廚藝方面的事情還是很感興趣的,偏偏我和我爸在她眼裡吃東西都不夠捧場,吃不了幾口就飽了,現在多了一個這麼捧場的食客,她還不知道得多高興,多鬥志昂揚呢!」

湯力默默的扭過臉來看了看賀寧,最後只是笑了笑,沒有說什麼。

兩個人回到公安局就立刻開始查起了何志文的案底,很快他們就查到了何志文的相關信息,了解到他是一個地地道道的a市本地人,身上的前科可不止是那個擺肉攤的女攤主提到的那麼簡單,光是在那之前,他因為手腳不太乾淨,但是又沒有夠立案金額,被抓緊派出所,處以行政處罰的次數就有三回,在這三次拘留之後,他沉寂了一段時間,緊接著就迎來了那十年的刑期,根據他們能夠查得到的情況來看,當初何志文是因為不務正業而被家裡面斷了生活來源,想要逼迫他出去努力的找工作,賺錢養活自己,沒有想到這樣一來,何志文反而因為手頭緊張,開始了他的小偷小摸之路,之後因為小偷小摸每一次得手的收穫都不太多,不夠維持他的日常開銷,所以就想要干一票大的,可以夠自己多揮霍一陣子,結果他踩點了一段時間,終於對自己選定的目標人家下了手,盜取了現金和其他財物,共計十幾萬,按照正常的量刑足夠被判十四五年有期徒刑,但是因為何志文返贓態度良好,幾乎把所有的贓款都退了回去,所以得到了從輕處罰,再加上在獄中他表現的一直很不錯,這才能夠在不到十年之後就重獲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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