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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拆房(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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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得出結論的對那間臥室的勘驗結果,經過試劑的檢測,果然有血跡的存在,並且面積比較大,估算一下失血量,應該不是什么小打小鬧的輕傷,再細細的順著血跡噴濺的位置一路檢查下去,發現屋子裡面的血跡竟然還延伸到了屋外,就在他們方才經過的那條小走廊裡面也發現了很多被擦拭過的血跡。從血跡的形狀來看,臥室裡面的不僅量大,並且也血跡的形態類型也比較複雜,有拋甩狀的,有滴濺血跡,轉移狀血跡,還有血泊,從臥室到門口和走廊裡面有擦拭狀血跡,而走廊裡面則大多數為滴落狀血跡。根據這些在現場發現的血跡不難得出這樣的結論,這個房子裡面的的確確是發生過命案的,被害人就是在臥室當中遭人殺害,因為有呈弧形的拋甩狀血跡,加上血泊的存在,所以可以初步推測死者是被人用銳器刺傷致死,出血量較大,在被刺傷之初雙方可能出現了纏鬥廝打之類的行為,兇器上面沾著的死者血液被甩出去,因此形成了拋甩狀血跡,最終死者體力不敵對方,被殺死,陳屍在地面上,傷口大量出血形成了血泊。兇手在處理死者屍體的時候,可能是無意之中鞋尖踩到了地上的血跡,形成了轉移狀血跡,只不過經過了洗刷擦拭之後,已經沒有辦法得到清晰的足跡了。

從臥室靠近門口附近開始,擦拭狀血跡和滴落狀血跡就成了出現最多的血跡了,其中擦拭狀血跡更是以長條狀為主,可以由此推測當時兇手是把死者的屍體從臥室拖拽到走廊裡面,最初死者屍體著地的面積比較大,後來減小了,或許是因為兇手發現了原本的拖拉方式會留下太多大面積的血跡,不利於後期的清理,所以改變了方式,將屍體架了起來,於是後期到了門口附近,就都是以滴落狀的血跡為主了,可以確定死者的屍體在被處理的時候,死亡時間並不長,血液還沒有凝固,傷口也仍舊在不停的出著血,只不過是出血速度在死亡之後已經降低了,所以到了屋門口和門外的時候,血跡的分布就非常的稀疏,只能找到零零星星的血滴痕跡,斷斷續續的,方向從屋門口經過兩座小房子前面夾著的那條小路,消失在還沒有到達院門口的地方,也就那兩座迷你小房子門前附近。

這樣一來,屍體可能在哪裡就沒有什麼疑問了,唯一需要做的就是把那引起湯力和賀寧懷疑的水泥地面挖開,尋找可能被埋在下面的死者屍體。

而那塊水泥地面的挖開工作也進展的比較緩慢,用來鋪這塊地面的水泥採用了硬度比較大的水泥種類,並且沒有在裡面摻雜砂石,所以強度也比一些摻入了大量砂石的水泥地面要高上不少,一方面不清楚水泥的厚度到底有多少,另一方面也不知道屍體究竟會是被掩埋在水泥覆蓋住的土地裡面,還是被包裹在水泥當中,所以大家都十分的小心,不敢有太大的動作,雖然不敢說仔細程度堪比考古工作,至少也距離大刀闊斧有很大的一段距離。

在從邊緣處先鑿開了一個坑之後,大家發現這裡的水泥厚度遠比他們以為的要厚上許多,原本都以為這水泥再厚也不過就是那麼一兩巴掌的厚度,畢竟這一側小房子的內部水泥地面高度,比起對面的那一間,也就值高出了那麼一巴掌高而已,結果這鑿開的坑已經足有三十多公分厚了,還沒有露出下面的泥土層來。

賀寧在一旁看了一會兒,又轉身去了對面的另外一間小房子,打開了門,蹲下身來看了看,過了一會兒才起身來對湯力說:「那邊應該是挖了不少土出來,填在了這邊,而且還仔細的給拍壓平整了,乍看不明顯,不過你看看這邊的地面高度就知道了,門口這裡不明顯,往裡面看,地面高度比門口的小門檻兒還高出來不少,越往裡面就越高。你看這兩個小房子,根本就是隨便蓋起來用來索要拆遷補償款的,就是在院子裡面的空地上直接就蓋起來了,根本就沒有花什麼心思去處理地面,怎麼可能屋裡反而比屋外的院子地面還要高出來那麼多呢?」

湯力也蹲下身朝裡面看了看,發現還真的是和賀寧說的一樣,除了小房子的屋門口裡外高度差距不大之外,越往裡面就越是有一個上坡的角度,伸手按一按也不難發現其實裡面的土雖然看起來是平整了的,但是實際上卻遠不如外面院子裡經年累月踩出來的土路那麼硬實,用手指使勁按壓,還是可以感覺到一點微微的鬆動,說明那裡面的土被鋪進去之後雖然刻意的處理和壓平過,但是力度有限,估計也沒有花太多的心思和精力,所以並沒有完全的壓實,再加上是在室內,這兩個小房子再怎麼簡陋,最起碼的頂棚還是有的,都是彩鋼板的那種,美觀程度和冷熱程度那種不去考慮,遮風擋雨還是能夠實現的,所以缺少了雨水的浸潤,也沒有辦法讓土變得更加凝實,這裡面的地面就一直保持著被處理完之後的樣子。

「這個作案人的心還是很細的,這樣一來,如果不是因為咱們查到葉茂才曾經住在這裡過,又湊巧發現了水泥地面,恐怕房主也未必會去注意這種事,那就要等到這裡拆遷的時候才有可能被發現,或者這個位置如果根本就沒打算挖地基,只是鋪路的話,能不能被發現都不好說。」湯力站起身來,對賀寧說。

賀寧點點頭,嘆了一口氣,對方是一個非常細心又仔細的個性對於他們來說可不是什麼好事,一個馬馬虎虎的犯罪嫌疑人會留下很多的破綻和馬腳,讓他們順藤摸瓜的就能夠有所收穫,可一個心思縝密又不怕麻煩的兇手就另當別論了。

「可是……一個有小心又細心的人,為什麼不選擇一個相對更加『乾淨利索』的方式去殺死對方?剛才屋子裡面的現場可不怎麼好處理,先搞得一片狼藉,然後再仔仔細細的清理,把能找到的血跡都給洗刷乾淨,這圖什麼呢?」賀寧覺得這個兇手的作案手法與那種仔仔細細清理現場的做派風格有些不太搭調,「畢竟殺死一個人的方式方法有那麼多,並且有很多也都不需要事先周密安排,更不需要藉助什麼天時地利就可以實現,勒死一個人也不比這麼又是銳器刺傷,又是廝打搏鬥的來的更困難吧?搞不好還更容易一些呢!能和死者廝打搏鬥,最後還能夠取得勝利,將對方順利殺死,這說明兇手的體能並不差啊!」

「原因可能很多,咱們現在沒有辦法還原當時的情景,所以估計很難得出結論。」湯力也想到了賀寧提出的那種疑問,人在做任何事情的時候,都不可能是真的毫無緣由,只是有的理由比較直接明了,有的是潛意識裡已經有了動機,但是行為者本身可能都沒有意識到而已。兇手之所以會選擇了那樣一個比較麻煩的方式去殺人和清理現場、處理屍體,也一定是有原因的,只是現在他們手頭能夠掌握的東西實在是太少了,不足以幫助他們還原整件事情的本來面目。

又過了一會兒,那邊也有了一個初步的收穫,他們發現那並不是一個原本以為的水泥地面,而是一個大約面積為一平米出頭,厚度約為七十多公分的大水泥塊,估計犯罪嫌疑人是在那裡先挖出來了一個深約八十公分、一米見方的大土坑,又把土坑周圍的泥土也挖去了十公分左右,這樣一來坑深就剩下了七十多公分的樣子,然後他在處理完屍體之後,往裡面灌進去了水泥,最後又把上面抹了一層,從表面上看起來好像是水泥地面,但實際上卻相當於是一層水泥面下面壓著一個埋在土裡的大水泥塊兒,這就難怪的只有那中間的一平米左右厚度驚人,其他地方都只有十來公分厚的那麼一層罷了,很容易就可以被刨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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