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節 重要的事(2/2)
「妙晴……」我想要去追她,走了兩步才意識到我這兒鞋還少一隻呢。
「別管她!」文逸也蹭一下從椅子上站起來「良心都給狗吃了,我們走。」
說罷她也大步流星走出了問詢室。
「誒,等等……」
怎麼一個人都不管我,我這還少只鞋呢,就這麼走出去真是尷尬。
出了問詢室,四處都不見那張警官的身影,我想找他問問情況也沒機會,還是等會兒再給劉英勛打個電話吧。
我蹦蹦跳跳出了派出所大門,發現文逸也跑不見了,她這傢伙還說妙晴沒良心,她自己個兒也沒良心,鬧那麼大的事,完了就把我扔下。
不過也算了,看她那樣子,估計是被妙晴氣壞了,還是隨她去吧。
我在路邊攔了輛出租回家,一想起等會兒到家還要給阿初解釋就頭疼,又免不了要被他一頓埋怨了。
到了家,敲半天門都沒人應,阿初不會是睡著了吧,剛剛出門出得急,我就拿了手機,錢包和鑰匙都沒帶,那司機師傅還在樓下等我拿錢呢。
我掏出手機要給阿初打電話,才發現他給我發了一條簡訊,說醫院有個病人情況緊急,他趕回去做手術,鑰匙他放在了門衛那裡,還囑咐我下午放學一定要等他,他來接我,有重要的事要和我說。
重要的事?我才想起早上出門前他的確想和我說點什麼,只可惜被文逸的電話打斷了,什麼事非得當面說不可呢?
算了不去管他了,今早鬧了這么半天,現在都中午一點多了,再耽誤一會兒上課該遲到了。
於是我又只好讓計程車師傅把我送回小區校門拿鑰匙,門廳那保安看見我的這落魄的樣子還一個勁問我是不是被搶劫了,要幫我報警,真是叫人哭笑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