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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節 真兇(下)(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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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時低頭點上了只煙:「你知道嗎?你這樣做就是在白費力氣。」

「你什麼意思?」

「以及花時間在這裡審一個不會講真話的人,不如親自去現場調查。」周時吹了口煙。

我已經不想再和他浪費口舌了:「還輪不到你來教我查案子!」

「我只是好心提醒你,你可以親自去一趟你說的那個酒吧,親自走一遍看看到案發現場到底需要多少時間。」

他還當老師當上癮了。

我咬緊了牙關,伸手指著樓梯口的方向:「不要再讓我說第二遍,離我遠點!麻煩你!」

周時輕點了下頭:「沒問題。」

說完他就瀟灑地走了。

我看著他消失在樓梯口,又看著他出現在大街上,最後直到他走出我的視線範圍。

我不清楚他是不是真的就這麼走了,但眼不見為淨,至少不會再來煩我了。

我扭頭看了看那扇緊閉的房門,現在是沒可能再次敲開它了,看來真的只能讓劉英勛直接過來帶人去警局審問。

只是這一遭,會讓張虎提高警惕,只怕接下來的審問就要麻煩多了。

本想順利解決了這樁案子,再處理其他事情,沒想被周時給攪和了,真是福無雙至禍不單行。

既然張虎這邊行不通了,那就從側面突破吧,我掏出手機看了看時間,還早,現在最近的地方就是那家酒吧,再去問問看吧,然後再去張虎公司找他的同事。

我下了樓,往酒吧的方向走去,那家酒吧與張虎家和他妻子受害地點剛好形成了一個三角形,距離都很近。

周時所謂的驗證時間距離這事,其實我們早就做過了,半個小時內來回是沒有問題的,具體需要的時間是有詳細記錄在案宗上的,說起案宗,還tm被洛言白給燒了,要不然我也犯不著再走這一造,現下想想,這堆人簡直就我的克星!

很快,我就到了酒吧,大中午的也沒什麼人。

我隨便點了東西,然後藉機又把酒吧繞了一圈,根據我所記得的證詞,張虎那天晚上喝多了去廁所吐是獨自一人的,因為他的同事們都喝嗨了,沒人顧得上他,加上他當時還算清醒,所以大家都沒把他消失半小時這事放在心上。

酒吧的廁所就挨著後門,張虎趁機溜出去是很簡單的。

只可惜這個酒吧里沒有監控,沒辦法驗證這一點,而張虎自己也強調他絕對沒有出過酒吧。

我從酒吧後門出來,又繞回正門,圍著酒吧轉了一整圈,最後停留在門口,思考著該從哪裡突破。

如果我能找到一丟丟證據就好了,就不用這麼麻煩地去套話。

為什麼酒吧不安個監控呢,我心裡想著,要是這樣多輕鬆啊,不過要是真有監控,張虎也不會選在這裡喝酒了吧。我抬眼望了望周圍的環境,無意瞟到路邊的交通探頭。

這個探頭是拍不到後門的情況的……

不過或許,也值得一看……萬一呢……之前因為沒有把張虎算進嫌疑人,所以也沒人想到說調這個監控來看一看,何況還是一個什麼都拍不到的攝像頭……

但此刻,我不能放過一丁點可能性,只是眼下我還得再去一趟案發現場,好測一下時間。我拿出手機,開啟了秒表計時,然後用最快的速度趕往案發現場,男性的步子要比女性大得多,張虎走起來肯定要比我快,說不定他還用跑的呢。

想到這,我也邁開步子,一溜小跑,直奔現場而去。

等我上氣不接下氣跑到了目的地,再一看時間,果然要不了十分鐘,問題是當天晚上張虎並沒有和妻子的通話記錄,他該怎麼確定妻子準確經過這裡的時間……

以及他的作案工具是藏在哪裡呢?他不可能在酒吧喝酒還帶根棍子。

我想到了自己遇險的情況,鄭則宇就是把兇器提前藏在了預定的地點,張虎應該也是這麼做的,他所需要的就是在這裡靜靜等著妻子路過,可問題又來了,那他事後是怎麼處理兇器的呢?

不可能帶回酒吧,也不可能扔在半路上……

一根帶血的棍子,扔在附近是很顯眼的,扔太遠的話他的時間又來不及……為什麼就會憑空消失不見呢?

突然電光火石的一瞬間,我想到了鄭則宇在案情會上質疑我的那個問題——「你怎麼解釋兇器一致這個點?」

這個一度為難到我的問題現在卻讓我茅塞頓開,所有的疑惑都迎刃而解了。

沒錯,兇器是一致的,但犯人不一致,而幫張虎處理了兇器的人正是鄭則宇。

或者這麼說吧,在這個案子裡,鄭則宇的參與方式就是提供了兇器,鄭則宇事先蹲守在這附近,看到張虎妻子下班後就通知張虎,這樣一來,張虎就能準確得知妻子路過這裡的時間,行兇後,張虎回酒吧,鄭則宇帶著他的兇器離開。

這樣一來,一切就都說得通了。而驗證這一點也太簡單了,不管是簡訊還是電話,只要查證張虎當天晚上的通訊記錄就能得知!

我興奮不已,拿起手機就要給劉英勛打電話,卻只聽得身後一陣響動外加幾聲慘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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