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九章、番外我想做你的男人(1/2)
孟辰然早晨起*,高宇傑還在睡得香甜。孟辰然微微一笑,輕輕地在他臉上親了一下,踮手踮腳地穿好自己的衣服。輕輕地走出門,去揚子街上買高宇傑最喜歡吃的那家小籠包。
他們現在生活的這個城市是一個二線城市,不是很發達,但是也不貧乏。兩年前因為不停地追逐,a城的公司早就交給別人打理了。一直到半年前在這裡正式定居下來,他才又開了一家小的貿易公司。既可以掙錢養活他們,又不是很忙,可以多出一些時間來陪著高宇傑。
一路小跑著跑到揚子街那裡,那裡的老闆一看到他立刻將準備好的小籠包送給他。這個年輕人,自從半年前,就每隔三天過來買一次,都已經形成規律了。雖然他不說,不過一猜就知道肯定是給女朋友買的,以前問過他住在那裡,居然是隔了三條街的距離,弄得他跟她老伴都很感動,像這樣*著自己妻子的年輕人,真的很少了。
孟辰然接過小籠包和豆漿,向老闆和老闆娘道謝,然後稍微站著喘了喘氣,又加緊地跑了回去。
他每隔三天都會來買一次,雖然喜歡吃,不過總是吃這個也不好。所以不來買的三天,他都是親自給他做早飯的。
跑回家後,將小籠包和豆漿放到外面的餐桌上,自己到客房裡的浴室洗了個澡,然後換了一身筆直的西服就出門了。雖然公司不是很大,不過也是要每天儘量去看看的。也是想要給高宇傑留一個自己的自由空間,不然他又要非說自己看著他。
孟辰然這邊一關門,高宇傑就睜開了眼睛。
隨手從*頭櫃那裡拿出手機來看了看,已經快要九點鐘了,伸了伸懶腰又賴了一會,才從*上爬起來。
洗臉刷牙順帶著又洗了個澡,出來之後就看到柜子上放著他平平整整的衣服。
從什麼時候開始,孟辰然對他照顧的折磨仔細了,想了想,還真的忘記了。拿起那些衣服套在身上,就連衣服都是他買的,在他的*溺下,自己漸漸的已經迷失了自己。他真的不敢想像,要是哪一天孟辰然不在了,他該怎麼辦,還是否能夠生存下去。
嘴角溢出一絲苦笑,這或許就是他新的想要禁錮他的方式吧!將他*的再也離不開他。
吃完早飯後高宇傑下了樓,直接奔進了斜對面的一家書吧。
當然不是為了看書,他沒那個文藝細胞,要看也是看些黃書,這點和孟辰然簡直就沒有一點共同語言。想想都讓他惡寒,有的時候兩個人晚上往*上一坐,他看得是小黃,而孟辰然看得卻是什麼看都看不懂的外國字。就這樣,真不知道孟辰然到底喜歡他什麼。
這家書吧就叫書吧,沒那麼多繁瑣的名字。基本上他一吃完早飯,都會往這裡坐上半天。因為這書吧的店主和他一樣,都是圈裡人,而且都是被壓的那個,孟辰然也放心他們交往。
當然,人家是天生的,他是後來被掰彎的。
「你們家孟辰然又把你伺候好了,往這裡消遣來了。」小雨一看到他進來就忍不住地打趣說。
小雨全名叫莫雨,今年才二十二歲,年紀雖小,不過出來闖蕩的時候早,性子比高宇傑都要成熟的多。不過一直因為沒有找到好的伴,對高宇傑也是羨慕嫉妒恨呀!
五個月前第一次看到搬到這裡的高宇傑和孟辰然,一下子就被孟辰然的儒雅氣質所吸引了。再看高宇傑,分明就是一傲嬌小受,自己又不比他長得差,所以,隔三差五地用盡一切辦法的,去*孟辰然。不過,到最後都沒成功,後來才知道,人家兩個根本就不是純的好同志,全都是因為彼此而成的。
失落呀傷感呀,不過倒是讓他和高宇傑成為了朋友,遠遠地看著孟辰然,也算是一種心裡寄託吧!
「生意怎麼樣?那個傻大個來了沒有。」高宇傑一進來就滿臉好奇地問,他說的那個傻大個是最近經常來書吧的男人。據小雨說,他一眼就看出來,那是個gao。他們這種人,不用了解,只需要一個氣味,就能分辨出同類了。
當然,高宇傑是沒有那種特異功能的,因為照小雨的話來說,他不是一個純同志。
小雨往裡面努了努力,說:「看那裡,早就來了,比孝子還孝子,每天早早來報導。」
「切,心裡很得意吧!被人這樣愛著。」高宇傑坐到他身邊笑嘻嘻地小聲說。
「我對他才沒興趣,長那麼高一個子,要是動起手來,還不得把我打死。」小雨癟癟嘴說。
高宇傑想了想,也跟著發了一下抖,他知道小雨怕什麼。以前一個伴就是,動不動就對小雨動手。兩個人維持了兩個月的時間,打的小雨進了四次醫院,所以小魚對那種暴力肌肉男是害怕了,才會一眼就看中了孟辰然。
「不過,像你家孟辰然那樣的男人,還真的是少數呀!你說他怎麼就對你這麼死心塌地,在我們這個圈裡,什麼419*的,多的是了,誰跟誰還能一心一意。連女人結婚了還有離婚了的,更何況是男人和男人之間。真是不公平,我就愣是沒看出來,你哪裡值得他死心塌地了。」小雨又開始嘮叨起來,他已經有好久沒有固定的伴了,只要一有空就會忍不住地數落高宇傑,一邊又感嘆他怎麼就沒碰到這麼好的男人。
高宇傑卻苦笑,孟辰然好是好,可惜呀,再好也是一男人。
「如果可以選擇的話,我倒是真希望沒有遇見過他。」高宇傑嘆息,是一家人不知道一家人的難處呀!
小雨卻撇嘴,對於孟辰然和高宇傑的事情他也一清二楚,忍不住伸出手來推了他一把,忿忿地說:「知足吧你,要是有這麼一個人一心一意地愛我,別管是男人女人,我都會結束。這是個冷漠的世界,這是個缺少愛的世界,有一份真愛擺在面前,不好好去珍惜,早晚有一天你會後悔到姥姥家去。」
「我姥姥早死了,就算不死,估計知道我跟一男人在一起,也會被氣死。」
小雨翻翻白眼,伸出兩隻纖細地白爪子往他脖子上比劃著名說:「你是要氣死我嗎?都不知道我有多嫉妒你。」
正說著,那個被他們叫做傻大個的男人走過來了,照例,手裡拿著一本書。已經連續十五天了,每天他都會過來待上一個小時,然後買走一本書,讓高宇傑極度鄙視,哪有人看書看這麼快的,分明就是圖謀不軌。
小雨也這樣認為,不過人家從沒有說過任何逾越的話來,他們也不好下定論。但是小雨肯定,這男人一定是看上自己了,不然不會這樣勤快地每天過來。
其實仔細看,這男人長得還真不錯。濃眉大眼,高高的鼻樑,不薄不厚的嘴唇。皮膚是蜜色的,一看就知道特別的健康。就是個子實在是太高了,看著將近一米九,要知道,自己可是正宗的江南小男人,一米七五腳底下還穿了一雙增高鞋。
壓迫感太重,讓他不敢接受。
「二十七塊整,」小雨拿著書往上面一掃,淡漠地說。
男人將錢遞過來,是的,遞過來沒有說一句話。十五天了,天天過來,卻從未說過一句話,讓高宇傑和小雨一度懷疑他根本就是個啞巴。要不是有一次偶爾聽到他打電話,還真的會把他當成啞巴來看呢。
男人將錢遞給小雨,小雨看了一眼,多了一毛錢。
淡漠地說:「多拿了一毛。」靠,就一毛,怎麼不是一百,一百就不提醒了。
「一毛給你的,」男人緩緩地開口,這是莫雨第二次聽到男人說話,聲線很動聽,說不出來的磁性。
「什麼意思?」莫雨黑了臉,給他一毛錢,什麼意思,小費嗎?感情他就值一毛錢呀!
「我看到你書柜上寫的了,如果有人給你一毛錢,你就跟他走。」男人又淡淡地說,語氣平和的沒有一絲波瀾。但是那眼睛,卻深深地看著莫雨,讓莫雨不敢與之對視。
小雨的心猛地漏了一拍,他是寫過這句話,那是有一次和相識了五個月的男朋友分手時,一時痛苦難受而隨手寫的。當時剛聽到一句關於一毛的解釋,說是一毛就是十分。一個人肯給你一毛的感情,就是十分的感情。所以,他就寫下了那句話,誰給他一毛的感情,他就會跟誰走。
日子久了,連他自己都忘記的事情,甚至都不記得在哪個書柜上寫的了。他卻看到了,還將一毛給了他。
「我的意思是…,」小雨突然覺得有些語塞了,舔了舔嘴唇。他的唇形很美,微微上翹,非常的性感,這一舔,讓對面的男人眼眸又深了幾分。「我要的不止是一毛錢,更是十分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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