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我全都要(1/2)
「疲勞駕駛的確是一個可以辯論的點,但法律上的疲勞駕駛規定是駕駛時間很長並且中間沒有休息,而漢斯回去只有一個小時的路,是無法夠上疲勞駕駛的。
你可以說他在疲勞狀態下開車,但無法認定他是疲勞駕駛,你就是不能這麼做!」
顧正沒有直接將布魯斯的論點貶低的一無是處,但也沒有說什麼好話。
布魯斯聞言,很快回應道:「98年的莫里斯案,加州最高法院就認同了這種論點,認為多日不休息的莫里斯需要承擔主要責任!」
顧正一笑,等的就是你這句話:「然後呢,檢方後續有對莫里斯進行起訴嗎?」
這個反問句,如同一句回馬槍,讓布魯斯瞬間沉默,不敢開口和顧正互懟。
布魯斯明知道檢方不可能在失敗之後第二次對漢斯提起訴訟,但他依舊利用馬修斯夫人迫切的希望,想要先打贏這個案子,拿到賠償金再說。
後續只要說一句檢方認為證據不足,就可以矇混過關,結果被顧正一句話給點了出來。
「為什麼會這樣子呢?」
馬修斯夫人果然焦急地詢問道。
顧正無視了布魯斯威脅的目光,分析了起來:「第一,這是州最高法院的判例,不是每個法官都願意承認它的;第二,那個判例是認為處在疲勞狀態和疲勞駕駛危害程度相同,並不是將處在疲勞狀態包含在疲勞駕駛之中。
第三,由於這個疲勞狀態無法嚴格界定,風險太大,檢方一旦沒有信心打贏這場官司,那麼他們就不會起訴!」
馬修斯夫人本能地轉頭看向布魯斯,布魯斯扭過頭去,他的動作已經證明顧正說的都是真的。
沉吟片刻之後,馬修斯夫人終於做出了決定。
「我全都要!」
馬修斯夫人一臉堅定地說道,「你們兩個人的說法都很好,我要你們兩個人同時為我辯護!」
這就是所謂的「小孩子才做選擇,我全都要」嗎?
沒等顧正開口,布魯斯就迫不及待地說道:「我加入!」
顧正攤了攤手:「那麼我也沒有問題。」
他看見了馬修斯夫人眼中掠過了精光,馬修斯夫人估計已經看出來他和布魯斯之間有矛盾,所以特意讓兩個人一起作為她的法律團隊成員,以此來保證她的目的能夠達成。
在談好人選之後,馬修斯夫人最終確定下了兩個人同時為她辯護,顧正為首席,布魯斯為次席。
然後,顧正一臉驚詫地看到馬修斯夫人拿出了一張十五萬美元的支票,抬頭寫的正是加德納&金律師事務所。
「要這麼多的嗎?」
顧正微微一驚,內心暗自想道。
他知道北美律師賺錢,但一個官司十五萬美元預付款似乎也顯得太多了吧!
布魯斯接過支票,解釋了一句:「這是我已經談好的預付款,或許和你們紐約的比例不同,但馬修斯一家存款並不多,這筆錢都是用房子貸款而來的。」
「哦。」顧正按捺下內心的震驚,隨口問道,「那麼這個案子事務所收多少?」
「按照這個案子兩條人命、一個毀容,以及被告的財力來看,300萬美元的賠償是起步,事務所收取25%,所以應該在75萬美元左右,按照以往的慣例,你應該可以拿十五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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