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蒙仲與趙王何(二)(2/2)
繼《李悝法》之後,趙王何又向蒙仲講述了他對《商君法》的心得。
《商君法》,即商君衛鞅在秦國擔任國相時推行的法令,很大程度上借鑑了李悝編纂《法經》,但是,《商君法》與《李悝法》卻有很大的區別。
這個區別,即軍功爵制。
說起來,事實上《李悝法》中就有類似的法令規定,即興功懼暴,即鼓勵國民立戰功,使不法之徒感到恐懼。
但《李悝法》的鼓勵軍功,只是給予有功之士相應的錢物、田地賞賜,而《商君法》的軍功爵制,卻是將軍功與名爵聯繫在一起——這是名田制的雛形。
而除了軍功爵制,商君法又加強了「連坐(處罰)」。
所謂連坐,即使本人未實施犯罪行為,但因與犯罪者有某種關係而受牽連入罪,事實上這項懲罰,早在夏周時期就已出現,但商鞅卻是第一個專門給「連坐」立法的人,這也是秦國的政策被成為「暴政」的其中一個原因,因為實在太苛刻、太殘暴。
而始作俑者的商君衛鞅,自己最後也死在這條規定上——秦惠王上位後,得罪了這位君主(其實是得罪了太多的秦國貴族)的商君衛鞅,從秦國逃亡,可沿途卻沒有一個秦人敢收留衛鞅,因為這些人都害怕受到連坐的處罰,以至於衛鞅最終被秦國軍隊抓捕。
更慘的是,非但衛鞅自己死後還要在秦都咸陽被當眾五馬分屍,就連他的家人,亦因為連坐法,而被全部誅殺。
足足聊了兩個時辰左右,蒙仲見時候也差不多了,便詢問趙王何道:「君上,您認為我趙國要強大,當前應該怎麼做呢?」
趙王何回答道:「合縱抗秦。」
不可否認,這的確是正確的主張,畢竟齊國現如今已經被趙國打趴下了,趙國的敵人就只有秦國,只要擊敗秦國,趙國就能稱霸中原。
於是蒙仲又問道:「君上,以您看來,趙國若與秦國爭戰,有幾分勝算?」
聽聞此言,趙王何陷入了沉思,半響後這才說道:「大概……三成吧?」
蒙仲略有些意外地看了眼趙王何,好奇說道:「失去的兩成勝算是?」
「秦國的軍功爵制。」趙王何正色說道。
蒙仲點了點頭,他認為,在刨除掉邦交方面的因此,單單比較秦國與趙國自身的強弱,秦國的軍功爵制,確實是趙國無法匹敵的。
兼之重賞、重罰的軍功爵制,使得秦國的士卒個個悍不畏死,以至於就沿用李悝法的魏國,都被秦國打喘不過氣來,更何況是趙國呢?
要知道,李悝變法後的魏國,與商鞅變法後的秦國,都擺脫了「世卿世襲世祿」帶來的隱患,使國家能集中大量的土地與金錢,用於軍隊。
可即便如此,魏國的軍隊還是很難擊敗秦國軍隊,一方面有將領的關係,而另一方面,則是相關制度的面向性——魏國武卒的制度,只是針對魏國一部分士卒,也就是精銳軍隊;而秦國軍功爵制,卻是面向全部秦國士卒甚至是平民、奴隸。
一個秦人打不過魏武卒,那麼十個呢?
在軍功爵制下,秦國有著源源不斷的兵源,所有的秦卒,作戰士氣與勇悍程度基本上是差不多的,而魏國的魏武卒,卻不能代表魏國所有的軍隊。
這就導致魏武卒雖然單個能力優秀於秦卒,但就整體而言,卻無法徹底擊敗秦軍。
除非魏國將所有的軍隊都打造成魏武卒——但這個花費,相信是魏國也承受不起的。
既然連魏國都難以抗衡秦國,趙國的制度就更不必多說了。
繼魏相李悝變法後,齊相鄒忌、韓相申不害、楚相吳起等紛紛在本國施行改革,罷黜禮制,確定法制,廢除「世卿世襲世祿」,主張「食有勞而祿有功」,唯獨趙國,至今都沒有施行這方面相關改革——雖然趙主父推行了胡服騎射改革,但這項革新,並沒有涉及到「世卿世襲世祿」的根本問題。
「……臣覺得,法令制度落後於當世,這或許才是趙國不敵於秦國的最大原因。」
蒙仲故意引導著話題。
「卿的意思是……變法?」
趙王何愣了愣,旋即臉上露出複雜的神色,繼而深深看了一眼蒙仲。
那目光,讓蒙仲隱隱有種錯覺。
仿佛,對面並非是一位素來養尊處優、且僅僅只有十六歲的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