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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五章 都是「錢」惹的禍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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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好素東海家的大棚種植已經走上正規,有了一定規模,不管是田間管理還是後期做帳都要人。

群芳做事踏實認真,而且大家知根知底,心眼兒實誠,所以素東海很放心把事情交給她做,自然在工資上也沒有虧待她。

不到一年時間,她就把先前母親為救她欠下的帳還清了,當然欠素辛一家的錢因為她父母去城裡,只能等回來再給。這是後話。

且說在這期間馮茂旭又來找了很多次,一次比一次憔悴和狼狽。反觀群芳則過的越來越好。

事實證明自己女兒現在是真的開心並且日子也越來越好,所以付二嬸家對馮茂旭的態度也逐漸冷淡。

馮茂旭陰沉著一張臉,拉著群芳的手就要把她帶走:「走,跟我回去」

她甩開他的手,「想必你已經收到離婚協議了,還有沒有什麼需要補充的,如果沒有異議的話就在上面簽字吧。如果你不簽字,法院也會判決的,只是時間長短問題。」

馮茂旭壓低了聲音吼道:「你鬧夠了沒有?你是不是瘋了,你不要臉我還要呢,快點跟我回去,你在娘家賴著不走不就是想等我來接你嗎?你還想怎樣?」

群芳就冷笑:「我曾經以為可以託付終生的絕世好男人,看起來也不過如此。這個婚,是離定了,你簽字與不簽字結果都是一樣。」

馮茂旭突然間覺得這個勤懇持家並且棒子都打不走的女人變得好陌生,他想不通為什麼,難道只是因為過年那次爭吵打了她一耳光就這麼不可饒恕?

可那也是因為他在氣頭上,任誰的父母那個樣子也要生氣啊。至於後來他們打電話說她流產昏迷之類的,當時正和父母走親戚,都說肯定是裝的……再說了,現在看她的樣子不是挺好的嗎?

之後馮茂旭又來糾纏了兩年,兩人才終於把婚離了。

群芳有了穩定的收入以及遵循茵茵的意願,女兒歸她撫養。

馮茂旭回到他老家附近的公司上班,每個月還沒發工資父母要「生活費」的電話就像催命一樣打來,說家裡揭不開鍋,養兒子沒用之類的話。

還一個勁催他去找女朋友,儘快結婚給他們生個孫子。

他去相過很多次親,一開始人家覺得這種離婚沒帶孩子的男人挺靠譜,不抽菸喝酒不泡夜店,可是聽到他快四十的人居然連房子車子都沒有,想想還是算了吧。

不是勢力不勢力的問題,而是在一定的年齡階段就應該具備那個年齡應該擁有的東西。

如果去要求一個剛離開學校的年輕人有房有車,那肯定就是看父母有沒有錢,跟本人的能力關係不大。

但是一個四十歲的人還一無所有,這就不僅僅是他的父母沒錢,還因為他本人也沒本事。

馮茂旭借著女兒的名頭多次找群芳想要複合,可是群芳在素東海的大棚種植園乾的很好,也修了房子,生活十分富足。農閒的時候還開車陪家人去到處遊玩,整個人看上去都年輕很多。

也認識了一個新的男朋友,年齡相仿,是個丁克族。兩人性格相合,玩的攏,對她真的很不錯,至少人家不是只看重她是不是會持家和會掙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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