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武俠仙俠 > 太虛化龍篇 > 第百三十七章 隻身趕赴安閒域

第百三十七章 隻身趕赴安閒域(1/2)

目錄

趙家新任家主,在自家之內,百餘護衛之中,被人所殺?

幾乎同時,當地正令與副令,均稱重病?

「重傷還是重病,可不好說。」

莊冥思索片刻,說道:「初來乍到,便碰上這樣的事情麼?此人敢對大楚王朝冊封的朝廷命官出手,還真是膽大包天,不過還留有餘地,只是傷了,而不敢殺……」

「公子有頭緒了?」岳廷怔了下,但一直以來,都知公子才思敏捷,倒談不上意外。

「此地廣闊且繁華,比之江地,有過之而無不及,當地這位正令大人手裡的那一枚官令,想必要比江地正令,威勢更強,金丹之下,定然被他所制。」莊冥說道。

「也即是說,今日刺客,是為金丹真人?」陸合低聲道。

「刺客?若無意外,他必是大搖大擺,殺進趙家去的……」莊冥語氣平淡,應道。

「傳言確實如此。」陸合說道:「趙家之內,有兩位武道高手,均是武道三重,也未能擋住,被對方輕易所殺……此人殺進趙家,又折返出來,前後不過片刻,便揚長而去。」

「輕易所殺?」莊冥看向陸合,說道:「你在宗師級的武者中,已算是最為頂尖的一列,到了世俗武者的巔峰層次,憑你的本事,能否闖入趙家,在上百精銳護衛當中,輕易殺兩大宗師,斬趙家新任家主?」

「不容易……」陸合低聲道:「要殺兩大宗師,而且面對上百護衛,聽聞那趙家新任家主也不是尋常之輩,我沒有把握,或許拼命一場,有希望辦到,但必會受創,更別說片刻之間,完成此舉,而揚長離去。」

「要比你強得多,來人必是金丹級數的真人。」莊冥緩緩說道:「來人定然知曉趙家背後的人物,仍敢打上門去,想必自覺要勝於趙家背後的真人,而他本身,能擊敗本地正令,也證明他確實厲害。」

「莫非是為赤炎芝而來?」陸合與岳廷,均對視一眼。

「若不是尋仇,大概便是為赤炎芝而來了。」莊冥思索了下,問道:「來人去往何方?」

「南元境第七府。」陸合道。

「第七府?」莊冥微微閉目,旋即問道:「從第五府,去往第六府的方向,是否與第七府相近?」

「公子怎麼知道?」岳廷驚訝道。

「那邊可有一地,較為特殊?」莊冥未有應答,只是再度發問。

「確有一地,名為安閒域,不歸列於任何一府。」岳廷忙是點頭,臉上仍是訝異。

「公子覺得……」陸合緩緩道:「那裡就是墟市所在?」

「坐鎮墟市的,其官職之高,不低於一府掌印府尊。」莊冥笑道:「若是墟市所在之地,便在一府境內,那麼掌印府尊更高,還是這位掌控墟市的人物,官職更高?大楚王朝建立多年,定會有所考慮,我也就是推測一下而已……」

「如此說來,此人極有可能來自於墟市,得知赤炎芝在趙家的消息,尾隨而來,想要搶奪,卻未有料到,已經送給了景王?」

「大約便是如此。」

莊冥說道:「具體如何,再去探一探罷。」

——

午後。

外出查探的陸合與岳廷,回到了這裡。

「如何?」

「未能查到太多,不過有活口,今日一早,打入趙家的那人,骨瘦如柴,但高有八尺,像是一具乾屍。」

岳廷說道:「不過,趙家惹上景王時,家裡多了一個老者,整個趙家上下,皆是極為恭敬,他今日回來了一趟,已經往第七府方向去了。」

「那應該是趙家背後的那位真人。」

「應該是了。」莊冥微微點頭,又道:「本想著去官府一行,探探風聲,如今看來,倒也不必了。」

「公子想要去墟市?」陸合當即明白過來。

「對那墟市,我一向好奇,當然,也並不確定,那裡就一定是墟市。」莊冥笑道:「不過,無論是不是墟市,那存在於三府界限,卻未曾劃歸三府的安閒域,也值得一行,看看有什麼商機。」

「公子要去墟市,我二人可要前往?」陸合問道:

「不,你們須得留下,替我穩住局面,定下根基。」

莊冥微微搖頭,伸手入懷,取出許多紙張,寫滿了文字。

「這是我與福老,對此地生意的諸般規劃,原本該我親自來辦,但如今此地的局面,比我預想的更為寬鬆些,沒有那般危急,定下根基倒不算艱難,憑你二人的本事,足以定得下來。」

「陸合,你具有大魄力,眼界也高,可代我行事。岳廷對此較為熟悉,並且跟當地留下的人手,也有聯繫,讓他助你一臂之力。」

「我如何能成?」陸合忙是應道。

「你本事一向不俗,不單是武力,還有各類辦事的本領,可不是到了大楚王朝,沒有東勝王朝的人脈,便寸步難行了罷?」莊冥笑著說道:「日後我們擴展八方,每一次到新的地方,開拓新的生意,都需要面臨這樣的局面,你們必將委以重任,也須得磨練一番了。」

「可公子……」陸合仍有遲疑。

「龍君伴隨,還能有何危險?」莊冥停頓了下,說道:「那位被誤殺的弟兄,若是還有家人,過得月餘光景,風聲過了,再暗中給一筆撫須罷……雖說死得冤枉,遭無妄之災,但畢竟是替咱們辦事的。」

「是,此事我會親自去辦。」陸合施禮道:「公子定要保重。」

「無妨。」莊冥擺了擺手。

「可要派幾個小廝,供您路上驅使?」岳廷湊近前來,滿是體貼之色。

「不必了,還當我如以往那般,腿腳不便麼?」莊冥斜了他一眼。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