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3章 熱銷(2/2)
按照伊格瑞特推出的MP3音頻格式,iPlayer-10足夠存儲100首到150首歌曲,內容時長達到500分鐘,相當於8個小時。雖然這不可避免會以損失音質為代價,但實際上,很多事實都已經證明,大部分普通用戶對於播放器音質的要求其實並不高。
iPlayer數位音樂播放器的推廣,最大的限制其實是內容。
維斯特洛體系提前幾年布局的Broadcast網站順利解決了這一問題。
iPlayer-10發布的同時,丹妮莉絲娛樂就為Broadcast網站提供了30萬首正版音樂,其中包括最近幾年流行的后街男孩和槍炮玫瑰等組合的熱門唱片,還有西蒙這些年來推出的所有單曲。雖然相對於整個歐美音樂圈的音樂版權規模,30萬首正版音樂依舊少得可憐,而且其實也不是丹妮莉絲唱片擁有的全部。不過,Broadcast網站的有聲書、脫口秀、教育課程等等正版影評資源,很大程度上彌補了音樂資源的不足。
不僅如此,iPlayer的破解難度其實很低。
這其實也意味著,用戶可以輕鬆從網際網路平台上獲取各種盜版音樂。
西方民眾的正版付費習慣非常廣泛,只有有得賣,其實很多人都願意花錢購買正版資源。
當然,如果正版資源無法找到,那麼,很遺憾。
iPlayer一經發布,業內很快就注意到了這個問題,一些唱片廠商還威脅要發起訴訟。
西蒙對此態度只是兵來將擋。
有著當年索尼打贏錄像機官司的案例在前,這類訴訟想要獲勝其實很難。
西蒙個人的態度是不會為了iPlayer的推廣去縱容盜版,他更希望通過這款產品的迅速普及,倒逼各大唱片廠商同意將自家的音樂放在Broadcast網站上銷售。
網際網路是一個相當蠻荒的開放平台。
如果不想讓這一領域雜草叢生,最好的方法,就是精心栽培各種有用的農作物。
道理就是如此。
4月8日發布會召開,4月15日正式開賣,截止5月11日,恰好四周時間,不算用於過渡的iCam-40s和iDisk-20這些邊緣產品,汀科拜爾今年主打的兩款產品,微型硬碟版的iCam-50數位相機和的數位音樂播放器iPlayer-10,受到了市場的極度熱捧。
因為前期產能還處在爬坡當中,特別是iPlayer-10,出于謹慎,汀科拜爾團隊並沒有進行過多備貨,於是選擇在已經正式入駐的亞馬遜網上商城旗艦店上開啟了又一次『飢餓營銷』,不得不說,這種簡單粗暴的營銷模式效果依舊非常不錯,再加上諸多媒體的跟蹤報導,越發造成了兩款新品炙手可熱的市場局面。
過於受歡迎而市場又頻繁缺貨的結果,甚至導致近期北美各地針對兩款電子產品的搶劫案頻繁發生。
同樣499美元的售價,其實主要面向的還是家庭條件相對寬裕的中產階級,畢竟也只有這些家庭擁有配套的個人電腦和網際網路接入,iCam對PC的依存度很強,在iPlayer出現之前,倒也沒有出現搶劫案頻發的現象。
然而,iPlayer-10相比索尼的可攜式Walkman還要輕巧的機身卻可以一次性裝下上百首歌,而且,即使家裡沒有聯網,在已經遍及北美各地的網吧內也能輕鬆下載所有你能想像到的音樂,這樣的神器,對於很多音樂愛好者來說簡直夢寐以求。
要知道,1977年的紐約大停電,被洗劫最多的,就是很多音響設備商店,並且在很大程度上造就了嘻哈音樂的崛起。
好吧。
沒錯,搶劫的大部分都是黑人。
這次也一樣。
對於汀科拜爾公司發布的iPlayer來說,不僅可以搶來自己用,而且,因為貨源短缺,黑市收購的價格也相當可觀,於是造成了專門針對這款產品的頻繁搶劫案,作為難兄難弟的iCam也因此被牽連,都是一家公司的產品,聽說都非常厲害,搶來肯定沒錯。
芝加哥地區甚至因此鬧出了一起命案,一對情侶在密西根湖畔一邊用iPlayer-10聽歌,一邊使用最新款iCam-50拍照,大概是過於顯眼,即使是周圍人來人往的白天,還是遭遇了兩名黑人青年的搶劫。情侶中的男孩因為反抗被利刃刺傷,失血過多不幸死亡。
兩個黑人青年被抓,謀殺罪名板上釘釘。
不過,兩個窮鬼也只能丟進監獄了事,男孩的家長積鬱難消,還向汀科拜爾公司提起了訴訟,認為是汀科拜爾的產品間接導致了這起不幸事件,開口就是1億美金索賠。
美國多的是這種很沒道理的訴訟。
汀科拜爾積極應訴的同時,不得不通過一些媒體提醒用戶使用『i』系列產品的過程中儘可能保持低調,一時間也成為議論焦點。
這些插曲絲毫沒能影響到兩款新品的熱銷。
開放銷售第一周,只是北美市場,算上預定,iCam-50就斬獲了32萬台單周銷量,其他同步上市的日本、英國、澳大利亞等市場,銷售數量也達到13萬台,全球首周累計超過45萬台。
這還是在法國、德國等一些重要市場沒能同步開放銷售的情況下。
iPlayer-10則是暫時只限於北美市場。
同樣只是第一周,首批10萬台iPlayer-10備貨就被搶購一空。從第二周開始,汀科拜爾公司每周向市場投放20萬台iPlayer-10,依舊供不應求。
截止5月11日,四周時間,iCam-50全球總銷量就已經達到153萬台。而iPlayer-10播放器的四周出貨量則是整整齊齊地達到70萬台。
即使iPlayer-10銷量還不及iCam-50的一半,很多人也都看出,這款數位音樂播放器產品,無論是受歡迎程度還是潛在市場容量,都明顯比iCam系列更加看好。
iPlayer-10不僅引起了北美各地的頻繁搶劫事件,二手市場上,大部分轉賣的iPlayer-10價格甚至比官方定價還要高,甚至出現有人在維斯特洛體系扶植的拍賣平台eBay上掛出1200美元價格還成功賣出的案例,相比499美元的定價,翻了一倍多。
黃牛黨因此出現。
說起來,因為西方人對音樂的廣泛需求,數位音樂播放器的市場容量確實比數位相機要大得多。以蘋果公司的封閉態度,當年iPod的巔峰時期年銷量都能超過5000萬台,那時候智慧型手機時代已經來臨,其實已經錯過了數位音樂播放器推廣的黃金時期。
現在,網際網路已經興起,智能設備還沒有普及,正是數位音樂播放器推廣的最好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