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真實的表演(1/2)
在華夏這個國度,一般人的保鏢是不能持槍的,明星其實也是普通人,他們也沒有任何特權,所以規矩同樣要遵守。
通常情況下,演藝人員的保鏢手中只有兩件東西,一個是雷射筆,另一個就是手電筒。
雷射筆用於提醒有些人的拍攝不妥當,只要他們用雷射筆照射到拍攝人的臉面上時,對面的人一般都會收斂起來,而手電筒起的也是這個效果。
不過與雷射筆所不同的是,他們手中的手電筒後面會帶著一個用於砸玻璃求生的安全錘,這個安全錘對於保鏢們來講,已經算得上是最強的武器了,很少會有保鏢將管制刀具帶在身上。
而除了這些,保鏢們一般都會戴著墨鏡,腳下穿著鋼底皮靴,戴墨鏡是為了適應光線的變化,而皮靴則是為了踢人,鋼底皮靴踢人,威力不可小覷,基本上很多保鏢都會穿著這種類型的皮靴在腳上。
但今天這個金浩明的保鏢竟然隨身攜帶了手槍,這情況極為少見。
在華夏,演藝明星的保鏢別說槍械,就算是管制刀具,政府也不會讓他他們持有,而如今這金浩明的保鏢連手槍都掏出來了,這實在有點出乎郭大路的預料。
郭大路什麼都不怕,就怕熱武器。
在看到對方將手槍對準自己的一剎那,他渾身一激靈,手中拿著的一根筷子已經飛了出去。
「噗」的一聲響,持槍的保鏢手腕一震,一根筷子無聲無息的穿透了他的手腕關節,隨後眼前人影一閃,郭大路陡然出現在他的面前,將他手中的手槍輕輕巧巧的奪了過去。
也就在這個時候,餐廳里驚呼聲響起。
在看到這名保鏢掏出手槍之後,整個餐廳的人都驚慌失措起來,都起身想跑,但他們剛剛起身,就看到了郭大路已經將保鏢的手槍奪下,這一下眾人都舒了一口氣,有人開始將手機打開,對準了金浩明等人。
這保鏢掏槍之時,王小璐反應最快,拉著宋倩等人迅速趴在了地下。
坐在不遠處的李先生臉色變了變,低聲罵道:「胡鬧!這是哪家的安保公司?誰給他們持槍的權利?」
保鏢阿海早已經擋在了他的身前,緊張道:「先生,咱們先離開這裡吧,這裡有點危險。」
李先生怒氣沖沖的站起身來,「好,咱們走!回去幫我查查這個藝人是誰,把他以及他的公司,列為最不受歡迎的客戶!」
此時郭大路已經怒了!
他生平最煩的就是有人拿槍指著他的腦袋。
這種生命遭受重大威脅而自己卻很難反抗的情形,任何武者都不能接受。
他將奪過來的手槍拿在手中看了看,發現保險都已經打開了,只要扣動扳機,子彈隨時就能射出。
「臥槽!你們還真敢殺人啊?」
郭大路伸手卡住保鏢的脖子,將槍口對準了這名保鏢的額頭,「來來來,你也試試被被槍口對著腦袋的滋味!」
被槍口對準腦袋的保鏢,額頭上汗珠滾滾流淌,緊緊閉著嘴唇,不發一言。
「你們這是哪家的安保公司?這麼橫?」
郭大路揪著這名保鏢的腦袋,將他拉到金浩明面前,「小子,今天已經不單單是道歉的事情了!」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