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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一章 讓不讓他們過年?(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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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大路嘿嘿笑道:「全都接觸一下試試。」

三天後,陳瑞虎打來電話,「國內的電視台已經全都問了,沒有一家電視台願意與我們商談,只有央視有意向購買,但一集只能出十萬元。」

郭大路道:「干鳥毛!十萬元連飯錢都不夠!那現在只有兩個選擇,一個是在網站上播放,另一個是把版權賣到國外,東南亞幾個國家應該會有興趣的。」

他對陳瑞虎道:「這些電視台不給咱們面子,那咱們也不要留手。讓律師申請法院儘快開庭,這都半年時間過去了,當初污衊我的十幾家電視台也該到賠償的時候了!」

郭大路之前狀告國內十幾家電視台還有七八個網絡公知,連同五六個助攻的影視明星,此事都半年了,一直都沒有結果。

在這期間,曾經有幾個影視明星私下裡找過郭大路,要求庭外和解,對此郭大路倒也不過於逼迫,這些人賠償了令郭大路滿意的足夠金額之後,關於他們的訴訟也就此撤銷,這些錢都被郭大路分出一半,一半留下,一半給了陳瑞虎。

但除了這幾個影視明星之外,無論是網絡公知還是各大電視台,再沒有一私下找過郭大路。

更有幾個公知在網絡上叫囂郭大路以勢壓人,連網絡人士自由發話的權力都要剝奪,號召廣大網友對郭大路進行抵制,可惜沒幾個聽他們的,除了同樣作為公知的一類人之外,旁人基本上沒人鳥他們。

如今已經過了將近半年,法院還不宣布開庭,看來有一股力量開始影響司法程序了。

只是華夏法律條文規定,法院受理案件之後,三個月之內要有審理結果,特殊情況可以申請延期,但郭大路這個案件適用於簡易程序,法院沒有道理延長。

現在郭大路要求律師團隊申請開庭,這幾家法院已經沒有任何理由延期審理了。

關鍵如今郭大路身份地位非同尋常,關注度太高,非但在國內人氣高,就是在國外也有很大的知名度,他的音樂造詣水準,已經受到了整個西方音樂界的肯定,如此知名人物,法院也不敢對他做出什麼過分的事情,更何況郭大路本人就是一個金牌大律師,若是對他施展一些法律方面的小伎倆,無疑是孔夫子面前買文章,只有蠢豬才會這麼做。

在與陳瑞虎通話之後,郭大路登上微博,發出了一個徵詢網友的小帖子:

半年前污衊我的電視台以及十幾個所謂的網絡公知與資深大v,都被我的律師團隊告上了法院,而各地法院也都已經受理此案,可如今都半年過去了,這個案子還沒有一個結果。

因此我準備讓律師團隊向法院申請開庭,要求各地方法院儘快給我一個審理結果。

不過考慮到如今已經是臘月份,法院真要是開庭,恐怕這群被告連今年的春節都難以過好,因此我想徵求一下大家的意見,咱們到底要不要讓他們過個好年?

本來郭大路狀告十幾家電視台以及十幾個知名人士的案子,在經過幾個月的沉澱之後,大部分網友都已經忘記了,如今看到郭大路的微博之後,這些網友才想起了半年前的事情,許多人都發現了其中的不對之處。

「臥槽,怎么半年了還沒有處理結果?」

「我還以為郭爺已經與他們私下和解了呢!」

「我也以為郭爺不想張揚,這個案子已經完結了呢,怎麼還拖著?」

「有黑幕!有貓膩!」

「這裡面肯定有問題!」

「臥槽,不能讓他們過好年!」

「不錯,這個春節不能讓他們過好!」

其實在郭大路網上發帖詢問之後,那些被告的十幾家電視台的相關人士,就不可能過一個好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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